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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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赵雷在《歌手》舞台上演唱了一首《成都》,火了。

对他的熟知起源于那首《南方姑娘》,那是在大学校园里不知哼唱了多少次的旋律;当另一首《画》登上《好歌曲》舞台的时候,也引得刘欢怒赞:“这是我目前为止见过的最漂亮的一首词。”献给母亲的《吉姆餐厅》、还有那描述太过贴切的《三十岁的女人》,那些他真实经历的一切,写出来的,就像一个知心朋友的诉说,所以我们感同身受。

很开心赵雷登上《歌手》的舞台,作为民谣界的代表人物,能将这种类型的音乐让更多的人听到,无疑是幸福的。

但还是有很大一部分人会担心,民谣一直是小众音乐,每一首民谣都是一个故事,是存放在心底的小心情。突然就被越来越多人喜欢和关注,就好像自己深藏的秘密被别人发现了一样,紧张又彷徨。

有人会说,民谣不是永远小众自我,孤芳自赏的么?当他变成了凤凰传奇般的街歌,仿若触动我自私的“绝对领域”,当《董小姐》《南山南》开始烂大街,全世界都开始文艺了,心底最后的骄傲也开始崩坍。

还有人说,喜欢民谣,民谣不是主流流行音乐,民谣是最安静的角落,民谣是唱给自己的歌,不过好音乐是应该让更多人听到。

每个认真唱民谣的音乐人,他们很多都是独立音乐人,没有唱片公司,没有企宣团队,默默地创作、唱歌,从迷笛到草莓到长江各类音乐节,偌大的室外舞台,天南海北世界各地汇聚而去,人们可能对他们都未必全部熟知,可只需一首歌,就足够了。

有些歌,你不需要听得太多太清楚,一样的心神荡漾;有些人,你不曾见过一面说过一句话,也可以惺惺相惜。

喜欢民谣,一把吉他讲一个故事,喁喁絮语娓娓道来,用柔软的力量直击内心。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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