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书时的一些琐念

以前的我喜欢在网络上阅读各类文学作品,尤以小说为我之最爱,而纸质书籍却是动也不去动,几年下来,已是忘记了阅读纸质书籍的那一种感觉了,相反,用于电子阅读的手机却是“看”坏了好几部,以至于现在彻底厌倦了用手机看书的方式,于是,我便回归了原始,拿起了纸质书。

我是一名学习中文的大学本科生,而我周围的同班的同学却都不怎么喜欢看书,这与我在高中时所想的中文系完全不一样,在我那时的想象中,中文系的学生都是喜欢看书的,谈吐是文雅的,出口可以成章的,而真实的情况却是人手一部智能机,且并不是用来看书,而是用作于游戏、网上聊天、自拍,尤以手机的影视播放功能最为常用,偶见一位同学手中拿着一本类似于文学名著的书在看,可视之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我重新拿起纸质书也是前不久的事,而当我重新开始用这种古老的方式来作阅读时,我便疯狂的爱上了这种方式,于是每天进进出出学校的图书馆便成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

我是很喜欢看书的,当我手中的那一本又一本从图书馆借来的书被我“啃”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愉悦的,也生出了一种踏实的感觉,觉得这是对生活的一种沉淀,是真正于文学艺术中去流浪,比之于电子书籍多了一份闲淡,一份清净,更是多出了一种独一无二的感触。

我现在已是一名大三的准大学毕业生了,可我仍每天挤出好几个小时的时间去看书,大三的忙碌不能够让我停止这种疯狂的行为。

中文系的课程在我看来就是将语文分为很多个学科来学习,从最初的现代汉语、基础写作、文学理论、逻辑学再到如今的中国现代文学史、外国文学史、民间文学等,分化出的课程数不胜数,我也会将在课堂上老师们所提及的文学作品找来读一读,可是,老师们推荐的文学作品都过于苦难和沉重,如《基督山伯爵》、《悲惨世界》、《浮士德》、《鲁迅文集》、《呼兰河传》、《生死场》、《红高粱家族》等等,这些都是无比优秀的文学作品,但是对于我这样一个身处于和平年代的九零后来说,太过沉重和压抑了,我并不喜欢此类描写苦难的文学作品。我喜欢阅读浪漫爱情小说,尤其以美洲文学中的家庭式爱情小说为我的最爱。沃勒的《廊桥遗梦》和《曼舞雪松湾》,克里斯汀汉娜的《真实的颜色》以及《手札情缘》(电影《恋恋笔记本》的原著)等浪漫小说都让我爱不释手,美国式的田园浪漫爱情故事真是让我如痴如醉呢!

最近几天,我迷上了三毛的作品,一本《撒哈拉的故事》将我带进了苍茫的异域世界,在阅读其中的文字时,总会有一片让人绝望却又使人癫狂的大漠呈现在我的脑海中。三毛的所见所闻,所触所感让我对撒哈拉的认知彻底颠覆了,同时,三毛的洒脱与坚毅让我深深的为之而叹服,她是一个敢于追求内心的奇女子。三毛的作品,让我喜欢上了游记散文,也更憧憬于旅途中创作的生活,这无疑是浪漫的,遵从于内心的一种自由人生。

书,这一种事物在我的生命中占据着无可替代的地位。烦躁的时候抽出一本诗集来念一念,无聊的时候拿起一旁的小说来读一读,迷茫的时候便看一看随笔和散文。我觉得,读书是一种生活的态度,更是一种沉淀自我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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