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尸要价”与玉林狗肉节

四川攀枝花一男子邓某跳江自杀,遗体被冲入渔民网中。渔民发现后,将其拉向了岸边。邓父准备将儿子遗体运走,但是渔民却提出了条件:要给18000元的捞尸费。后经协商要价8000元,邓家仍拿不出钱,只好让遗体继续泡着。后来经民警协调,双方定价5400元,遗体才被打捞上岸。

人常说:死者为大,入土为安。根据古代流行入土为安的思想,人死后应该埋葬在土地里,以让逝者安息。我们经常听到武侠剧里诅咒别人时最恶毒的一句就是:死无葬身之地。但对于贫困的邓家来说,让儿子入土为安都变得那么艰难。对于挟尸要价的渔民来说,漂浮的遗体是被要挟的筹码,被绑票的“人质”。在他们眼中,没有任何同情与慈悲,有的只是交易,他们没有给予死者最后的尊严。悲?怒?

渔民手中的筹码是血浓于水的亲情。由此,我不禁联想到了玉林荔枝狗肉节。每一年的玉林“狗肉节”都会屠杀掉大量的狗,遭到了众多动物保护等各界人士的声讨与反对。很多爱狗人士更是极力反对与声讨,有的甚至当街落泪。一些名人也在微博上发声:呼吁取消玉林荔枝狗肉节,“放过朋友”,“给狗尊严”。商贩精敏地发现了商机:以手中的狗要挟爱狗人士,漫天要价。这些商贩对着爱狗人士喊话:“你们买不买,不买我就夹死它们!”“给钱我就不打了!你们爱狗,我爱钱”狗贩子说的倒是直接。

“挟尸要价”与玉林狗肉节_第1张图片

很多爱狗人士不忍心看着狗受罪,纷纷解囊,买下狗贩手中的狗。狗贩们则以高价相要挟。很多爱狗人士最终以高价买下这些狗,使它们免遭痛苦和死亡,还它们自由。

这些爱狗人士肯出高价买狗,看来并非是叶公好龙,他们是真的爱狗。狗贩子正是摸准了爱狗人士的同情心,所以他们上演的“苦肉计”每每都能成功。

渔民与狗贩子的相同之处是他们都在进行“情感要挟”,而且深知对方“无法拒绝”。一个手中的筹码是“亲情”,一个则是对动物的“同情心”或者说是“爱心”。按照我们理想中的道德推定,他们本来应该也是有同理心或者同情心的,但为何如此冷漠地不顾他人的感受呢?那只有一种可能:他们的同情心丧失殆尽或者被狗吃了。

对于邓家和爱狗人士来说,出高价是他们达成目的的唯一办法。爱狗人士出几倍乃至几十倍的价钱买下狗似乎都不是问题,只是愿不愿意割舍的问题,但对于邓家则难了:因为贫穷,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5400块还是东拼西借凑来的。想想看,爱狗人士是什么群体?有钱有闲吧,如果连吃饭都解决不了,我想他们是没有时间和精力解决精神乃至灵魂问题的,也就没有更多的慈悲与爱心施之于狗了。人有人权,狗有狗权。当然,我没有攻击爱狗人士的意思,毕竟爱护动物,爱护狗,是人类爱心的体现,我也赞同。

想想挟尸要价,想想邓家,我不禁毛骨悚然,更感到悲愤与悲哀。悲愤的是渔民的麻木和同情心的丧失,悲哀的是贫穷令人连死的尊严都没有。同情心属于道德的范畴,按照“人之初,性本善”的观点,人生来应该都具备同情心。但同情心毕竟是情感化的东西,不稳定,也不靠谱。更不能被过度消费,否则就会麻木。我想渔民也并非是生来冷血之辈,只是常年在江中捕鱼,见得浮尸多了,麻木了。“挟尸要价”在渔民眼中反而成了一门可以长期经营的生意。他们对浮尸麻木,也对别人的痛苦麻木,岂不令人生恨?

“挟尸要价”终究是怪胎。渔民利益熏心,才能”心如磐石“,”观悲而无动于衷“。乞丐为什么能够令人们纷纷解囊,因为他们出卖悲情。在悲情面前,大凡是正常人,都会动恻隐之心,都会有同理心(当然,职业乞丐因为过度消费人们的同情心,令人有被欺骗利用之感,不在此之列)。但在心坚如铁的渔民那里,悲情似乎一点作用都不起。他们看到的是发财的机会,所以置死者家人哭天抢地的悲恸而不顾。

“挟尸要价”与玉林狗肉节_第2张图片

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贫穷。贫穷,是罪恶之源。贫穷,令人连最后的尊严都没法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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