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素选择器
伪类选择器
a:link{}未访问的,a:hover{}鼠标移入,a:active{}鼠标点击,a:visited{}访问过的。
选择器分组
(h1,h2{}) [ 通配符*{} ]
id选择器
(#id{})、
元素选择器
a:link{}未访问的,a:hover{}鼠标移入,a:active{}鼠标点击,a:visited{}访问过的。
(h1,h2{}) [ 通配符*{} ]
(#id{})、
(.class{})[ 结合属性选择器(a.class{});多类选择器(.class.class{}) ]
、其实这样写,在css里是可以的。但如果页面涉及到js就不好了。因为js里获取DOM是通过getElementById,而如果页面出现同一个id几次,这样就获取不到了。所以id要有唯一性。很多网页里,你很少看到CSS里用id选择器的,都是用class,id选择器留给写js的人用,这样避免冲突。([abc]{})[ 1.传入[abc]全部索引; 2.传入[abc="str"]只索引abc="str"; 3.传入[abc~="str"]时索引abc="STR"含有字符"str"的,但STR中str两边必须以空格隔开,str在STR一端时内端必须有空格,并且str内不能有空格存在。 ]
元素中同时存在ID选择器和类选择器时,怎么执行?
会优先执行ID选择器。
ID选择器(100)>类选择器(10)>标签选择器(1)>通用选择器把权重相加,结果越大,优先级越高。如果优先级相同,后面会覆盖前面
客户端和服务器端网页原理:客户端向服务器发出请求,服务器向客户端返回相应。
服务器软件:Apache,HS,Nginx
position属性:relative;absolute;fixed;static;z-index。
float浮动:left;right;none;inherit从父级继承
盒子模型:padding内边距;margin:外边距;border;content
尺寸:width,height。元素:display:block块元素,inline行元素,inline-block行内块,none不显示。字:font-size,font-style,font-weight,font-family。文本:color,text-align(left,center,right),text-indent首行缩进,text-decoration文本线(underline,line-through,overline,none),letter-spacing字间距,word-spacing词间距,line-he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