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投降于有解的矛盾

I am what I am. 这句话也是应有前提条件的。

相信自己,而不是全盘接受自己,才是真正的勇敢。

全盘接受意味着回避所有未解的矛盾,而有些矛盾是无法完全回避的。相信自己能够去解决矛盾,去解决解决矛盾时产生的矛盾,并且在还有机会时真的尝试去解决,或许才是真勇敢。

这些经年于内心的矛盾,乃至对其带来的因果的反复猜测,自有其美感。然而自赏是病态的,是回避和修饰,是悲剧性的强赋,是投降,是自我沉没。“永远不要同情自己,同情自己是卑鄙懦夫的勾当。”遇到问题的时候,需要做的是解决问题。

如果两种信念或认知天生就是矛盾的,即使确保前提条件一致的情况下仍然是矛盾的,那么解决这样的矛盾等同于做出选择:放弃哪个、保留哪个。这样的选择没有正确与错误的分别,但无疑会影响一个人的三观。

更美丽也更可怕的矛盾,可能是在一个冲突之中予人以支持的正面因素,却在另一冲突之中变成了负面因素,从而产生inconsistency。如果不去解开这种矛盾,对冲突原本的解释与信念便会动摇,新的矛盾可能会继续建立于其上。

如果一个矛盾的正面和反面都是真实的,那么解开的方法便是解释和接受,解释为什么这样的正面和反面会有可能同时存在,再接受它。如果解释不通,那说明有必要进一步了解这个矛盾。

如果是某种观点和信念,那么就去找出它的依据和来源;如果是对人的认识,那么就进一步了解这个人,甚或得到本人的解释(至少应先告知对方自己的想法)。这会难很多,因为能否实行需要考虑更多与人相关的问题,比如能否得到正确客观的了解,比如对人对己是否会造成更多伤害。从纯理性角度看,这只是比大小的问题,然而对于这样复杂的问题,公式怎样去设计呢?

对于以人为主要因素的矛盾,至少应该相信,不是所有人之间都能够相互理解(注意,理解不代表赞同),但总存在一些人可以相互理解,即使这种理解自有其局限性。一味追求“真正”和“完全”是入了死胡同,因为主体对任何客体的理解总是有限的,而人更是多面和多变。

人生中有一些非常重大的矛盾,常常是经年累月的、重要的、难以回避的,如附骨之蛆,不断地产生负面影响。对于这样的矛盾,从长远来看,解开比不解开要更好,即使阵痛是剧烈的。如果趁有机会解决的时候不去解决,那么到了客观条件不再容许的时候,这个矛盾便是永远解不开的结了。

如果所有尽力尝试下都无法成功解释矛盾,那么只好在没有解释的情况下单纯地去接受这一事实,然后尽量抛开。在有限生命与复杂世界的永恒矛盾之下,无奈和不完美总是存在的。此外,对于这样的不可解矛盾,尽可能不要把后续遇到的任何问题归因于它,因为它已经是不可解的,归因于它就相当于认定当前问题也不可解,而这种消极往往是错误的。

人们常认为对于一个矛盾,从回避、解释到接受,是一个线性过程,再不济也可把“线性”松弛到不具有方向性,这种简化的认识是错误的,因为矛盾是各种各样,解开的定义、方法与可行性也可能各不相同。

投降也有很多种,哪怕是以勇气的名义而胡乱接受矛盾的存在,也是一种投降。回避与投降的结果是矛盾被隐藏了起来。这比随时都在吸引注意力的矛盾更麻烦,像是悬于潜意识之中的玻璃,随时可能破碎,并且难以知觉地影响一个人的所思所为。这种影响在不同时刻可能会被高估或低估,但一直存在,直到矛盾消灭。

至少,还能对尚可解开的重要矛盾,不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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