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备内》第九章 舆与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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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林悟道《韩非子-备内》第九章 舆与棺

红林悟道《韩非子-备内》上一章中韩非子主要讲了世间的因果,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是因为有那样的起因,有这样的起因,就会有那样的结果。为什么这辈子受苦,是因为上辈子做了坏事,这种因果论不单是佛家的理论,其实,生活中有许多这样的事,我们摆脱不了时间的约束,也就逃脱不了时间所承载的事物。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是因果,只是时间跨度大一点,佛学的因果论时间跨度更大,大到超越了时间的维度。为什么考试不及格,是因为不努力,这是因果。传统文化中,我们将所有的失败失意,归结为自身的不努力,这就是中国人的可爱之处,中华文化的伟大之处,出了问题,我们首先是检讨自己,所以中华文化的核心就是修身养性。韩非子用这种前因后果理论,告诉我们一切结果都是有原因的,世间不会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

韩非子用二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故王良爱马,越王勾践爱人,为战与驰。”王良爱马,是因为他是善御者,喜欢奔驰,这和现在赛车手一样,爱车,是因为“善御”。第二故事是越王爱民,是因为他需要人打仗,需要百姓的支持,这个道理也很清楚。之后韩非子举了医者含血的故事,来说明“利”是因与果的粘合剂,医生为病人吮血,不是骨肉亲情而是利所使。利就是病人的所付的费用和医生用行医所得获取的生活资料与基于此的生活。

当人类通过食物培育,解决了基本的温饱问题后,随着生活品质的不断提高,加之社会分工的细化,贸易由以物易物提升到用货币作为中介的商业活动。对于“利”的获取成为生活的基础,韩非子既呈现了一个社会实现,也说明人与人这间的关系不单有亲情关系,还有由“利益”粘合起来的关系,这种“利益”关系可能是低于国家律法确定的关系。君臣关系,首先是律法有明确规定,其次是相互间的抱负,就是平台与舞者的关系,第三才是利益关系,也就是臣子作事,君主付俸。

今天韩非子用“成舆成棺”二个职业二个事物来就明这种“利”的天然性与合理性。韩非子说“故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意思是所以车匠造好车子,就希望别人富贵;棺材匠做好棺材,就希望别人早死。从人性的角度来讲,这是无可厚非的,“舆”在当时绝对是高端奢侈品,能买起的人少之又少,制造者当然想让人富贵,只有富贵才能买得起。这和现在的普通商家和奢侈品商家的想法一样,最好是经济好,有钱人多,这样生意才好。匠人成棺的事看起平不好,但和前一个一样,从“利”的角度看,只有人死了才会买棺材,当然这只是希望。对于这两种买卖韩非子说的很明白“非舆人仁而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 意思是并不是车匠仁慈而棺材匠狠毒:别人不富贵,车子就卖不掉;别人不死,棺材就没人买。生意买卖,只是人类的社会活动,本身没有仁与恶的分别,它是中性,是天然存在,有它自身的规律,这就是商道。

韩非子最后说道“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意思是本意并非憎恨别人,而是利益就在别人的死亡上。这就是商业的本质,只是人们将天然的商业活动升级到了“剩余价值”这一境界,一下子让商业活动变成了阶级斗争的导火索与首祸。是人性的贪婪与欲望让本是天然的商业活动变了味,违背了商道,让本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却变成了社会争斗不断的祸因。

【故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非舆人仁而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

在公司管理中,尤其是营销工作中,要找准市场,找对消费群,明确收益点,才能有利可图。各行各业都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商业有商道,商道就是国家法规与行业规则规矩,还有社会共识与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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