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规范 - 代码格式

CSS规范 - 代码格式

选择器、属性和值都使用小写

在xhtml标准中规定了所有标签、属性和值都小写,CSS也是如此。

单行写完一个选择器定义

便于选择器的寻找和阅读,也便于插入新选择器和编辑,便于模块等的识别。去除多余空格,使代码紧凑减少换行。

如果有嵌套定义,可以采取内部单行的形式。

/* 单行定义一个选择器 */
.m-list li,.m-list h3{width:100px;padding:10px;border:1px solid #ddd;}
/* 这是一个有嵌套定义的选择器 */
@media all and (max-width:600px){
    .m-class1 .itm{height:17px;line-height:17px;font-size:12px;}
    .m-class2 .itm{width:100px;overflow:hidden;}
}
@-webkit-keyframes showitm{
    0%{height:0;opacity:0;}
    100%{height:100px;opacity:1;}
}

最后一个值也以分号结尾

通常在大括号结束前的值可以省略分号,但是这样做会对修改、添加和维护工作带来不必要的失误和麻烦。

省略值为0时的单位

为节省不必要的字节同时也使阅读方便,我们将0px、0em、0%等值缩写为0。

.m-box{margin:0 10px;background-position:50% 0;}

使用单引号

省略url引用中的引号,其他需要引号的地方使用单引号。

.m-box{background:url(bg.png);}
.m-box:after{content:'.';}

使用16进制表示颜色值

除非你需要透明度而使用rgba,否则都使用#f0f0f0这样的表示方法,并尽量缩写。

.m-box{color:#f00;background:rgba(0,0,0,0.5);}

根据属性的重要性按顺序书写

只遵循横向顺序即可,先显示定位布局类属性,后盒模型等自身属性,最后是文本类及修饰类属性。

CSS规范 - 代码格式_第1张图片
属性书写顺序.png
.m-box{position:relative;width:600px;margin:0 auto 10px;text-align:center;color:#000;}

如果属性间存在关联性,则不要隔开写。

/* 这里的height和line-height有关联性 */
.m-box{position:relative;height:20px;line-height:20px;padding:5px;color:#000;}

私有在前,标准在后

先写带有浏览器私有标志的,后写W3C标准的。

.m-box{-webkit-box-shadow:0 0 0 #000;-moz-box-shadow:0 0 0 #000;box-shadow:0 0 0 #000;}

注释格式:/* 注释文字 */

  • 对选择器的注释统一写在被注释对象的上一行,对属性及值的注释写于分号后。

  • 注释内容两端需空格,已确保即使在编码错误的情况下也可以正确解析样式。

  • 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块状注释,块状注释保持统一的缩进对齐。

  • 原则上每个系列的样式都需要有一个注释,言简意赅的表明名称、用途、注意事项等。

/* 块状注释文字
 * 块状注释文字
 * 块状注释文字
 */
.m-list{width:500px;}
.m-list li{height:20px;line-height:20px;/* 这里是对line-height的一个注释 */overflow:hidden;}
.m-list li a{color:#333;}
/* 单行注释文字 */
.m-list li em{color:#666;}

原则上不允许使用Hack

很多不兼容问题可以通过改变方法和思路来解决,并非一定需要Hack,根据经验你完全可以绕过某些兼容问题。

一种合理的结构和合理的样式,是极少会碰到兼容问题的。

由于浏览器自身缺陷,我们无法避开的时候,可以允许使用适当的Hack。

统一Hack方法

统一使用“*”和“_”分别对IE7和6进行Hack。如下代码所示:

/* IE7会显示灰色#888,IE6会显示白色#fff,其他浏览器显示黑色#000 */
.m-list{color:#000;*color:#888;_color:#fff;}

建议并适当缩写值

“建议并适当”是因为缩写总是会包含一系列的值,而有时候我们并不希望设置某一值,反而造成了麻烦,那么这时候你可以不缩写,而是分开写。

当然,在一切可以缩写的情况下,请务必缩写,它最大的好处就是节省了字节,便于维护,并使阅读更加一目了然。

缩写方法请查阅css手册。

选择器顺序

请综合考虑以下顺序依据:

  • 从大到小(以选择器的范围为准)
  • 从低到高(以等级上的高低为准)
  • 从先到后(以结构上的先后为准)
  • 从父到子(以结构上的嵌套为准)
    以下仅为简单示范:
/* 从大到小 */
.m-list p{margin:0;padding:0;}
.m-list p.part{margin:1px;padding:1px;}
/* 从低到高 */
.m-logo a{color:#f00;}
.m-logo a:hover{color:#fff;}
/* 从先到后 */
.g-hd{height:60px;}
.g-bd{height:60px;}
.g-ft{height:60px;}
/* 从父到子 */
.m-list{width:300px;}
.m-list .itm{float:left;}

选择器等级

a = 行内样式style。

b = ID选择器的数量。

c = 类、伪类和属性选择器的数量。

d = 类型选择器和伪元素选择器的数量。

CSS规范 - 代码格式_第2张图片
选择器等级.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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