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般指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简称PHEIC),按照世界卫生大会在2005年将旧条例修订为《国际卫生条例(2005)》定义为:“通过疾病的国际传播构成对其它国家公共卫生风险,并有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的不同寻常的事件。”。该定义暗示出现了如下一种局面:当前事件情况严重、突然、不寻常、意外;对公共卫生的影响很可能超出受影响国国界;并且可能需要立即采取国际行动。

        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PHEIC是为了面对公共卫生风险时,既能防止或减少疾病的跨国传播,又不对国际贸易和交通造成不必要的干扰,使相关国家地区遭受经济损失。根据疫情的发展,世界卫生组织宣布PHEIC后随时可以撤销及修改。发布后有效期为3个月,之后自动失效。也可修改或再延续三个月。

        影响事件是否构成PHEIC的因素包括:疾病感染病例、死亡病例、传染性、治疗效果、疫区人口密集程度;病情发展速度;是否传出国境;是否需要限制国际旅行及贸易等。这不是对相关部门采取防治措施的评价,而是代表疾病所在地区及国际的疾病风险,以及对加强和协调疾病控制的需要。

      一旦宣布,世卫组织会提醒各国必须开始考虑如何加强防控、提前准备应急措施、准备病例隔离等事宜。某种疫情被世卫组织宣布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相当于向世界各国发出一个明显的信号:如果没有大规模的应对行动,疫情将无法被妥善控制。各国政府还应评估采取重要社会干预的必要性,例如关闭学校或取消大型集会,甚至对特定地区实施旅行禁令等。

        2003年的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是21世纪第一次全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各国在这次事件中意识到,公共卫生安全不再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自己的事情,已经成为需要全球协作解决的问题。

        当地时间2020年1月30日,世卫组织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强调不建议实施旅行和贸易限制,并再次高度肯定中方的防控举措。

        自2007年颁布了管理全球卫生应急措施的《国际卫生条例》以来,世卫组织共宣布了六起“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009年的甲型H1N1流感

    2014年5月的脊髓灰质炎疫情

    2014年8月西非的埃博拉疫情

    2015-16年的“寨卡”疫情

    2018年开始的刚果(金)埃博拉疫情,于2019年7月宣布。

2020年1月,中国境内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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