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真道分解(5)(良院)

在加拉太书第四章,保罗提醒在基督里成为神儿女的人,不要再次成为奴仆。

在加拉太书4:1-7,保罗将人在律法下的状况,与人在基督里的状况,作了一个对比。他又根据这个对比,在8-11节作出了迫切的陈词,劝导基督徒当如何生活。简单来说,保罗的思路是这样的:“从前我们是奴隶,但我们现在已作了儿女。这样,我们岂能再回头去作奴隶呢?”
我们首先看看4:1-3,这里说到人在律法下的状况。保罗说,人在律法之下,有如未成年的继承者。我们可以想象一下,有一个小孩子,他是一大笔遗产的继承人,但他必须到达成年的阶段,才可以真正的拥有产业。照着应许,他是主人,可是在目前,他一无所有。当他年幼的时候,名义上所有的产业都属于他,但他跟“奴隶”没有两样,因他要活在“管家和监护人”之下,由别人来“管理着他和他的财产”。这些管家和监护人可以指挥他、带领他、管教他,使得这继承人受到约束,失去自由,“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
保罗说:“我们......也是如此。”。在旧约时代,在基督来到以前,当我们还在律法之下的时候,我们已经是后嗣一是神给亚伯拉罕之应许的继承人。但我们仍未得着应许,就好像未成年的儿女,在年幼的时候是受到约束的一样。这是什么约束呢?当然,我们知道这是法律的捆绑。律法是我们的“监护人”,是“训蒙的师傅”,我们需要“从律法下被赎出来”。律法在这里被称为“世俗小学”、“懦弱无用的小学”。“懦弱”,因为律法毫无救赎的力量;“无用”,因为它没有任何本钱可以赐福我们。
“小学”,是指基础的东西,保罗在这里就是将旧约时代,比喻为神百姓的小学教育阶段。基督来了,就叫他们的教育得到圆满。然而,接受基础性的教育,也算不上“受捆绑”吧?从神而来的律法,怎么会变成世俗的小学呢?保罗的意思乃是:魔鬼将“律法”这好东西加以扭曲,以求达到它邪恶的目的的,将人捆绑起来。正如小孩子年幼的时候,监护人可以违背父亲的意思,虐带这孩子、辖制这孩子。魔鬼也照样利用神美善的律法,违背神的原意,叫人受它辖制。神的本意是借着律法揭露罪恶,催逼人亲近基督;撒但利用律法暴露罪恶,叫人陷于绝境。神本意是以律法成为人称义之前的步骤;撒但则以它成为将人定死罪的最后一步。神的意思是以律法成为人进入自由的踏脚石;撒但用它作圈套,欺骗世人,令人以为在捆绑之下就只有死路一条。
在4:4节提到“及至时候满足......”。人在律法下受捆绑,直到基督带来救恩的日子,将近有1300年的时间,这是一段又长又苦的童年。但当日期满了,父所定的成长之日来了,人就要脱离监护人,起来承继应许了。
神在这个时候满足的日子,作了两件事。
第一、神差遣了他的儿子。4:4-5说:“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请留意神的目的,是“赎出”和“收纳”,不是单单叫人免于为奴,乃是叫我们得为儿女。。这两节经文的重点是,神所派来成就救赎的一位,是完全符合资格的。他是神的儿子,他也是由肉身的母亲生出来的。他又是人又是神,是独一无二的神人。他生在“律法之下”,即是由犹太母亲所出,生为犹太人,服在犹太律法之下。终其一生,他顺从了律法的一切需求,成就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顺服,完全地实现了律法所要求的公义,使他成为人类独一的救赎者。倘若他本身不是义人,他就不能够救赎不义的人。倘若他不是神的儿子,他就不能够将人赎出来,也不能叫人可以成为神的儿女。
第二件事,神差遣他的圣灵。4:6说:“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第四节的“差遣”和第6节的“差”,原文的用字和时态是一模一样的。因此,父神作出了双重的差遣,既差了儿子,也差了圣灵。请留意这里如何提到三一神。首先,神差遣他的儿子到世间来;然后,神差遣他的灵进入我们的心里。圣灵一进入我们的心,就马上呼喊“阿爸,父!”“阿爸”,在亚兰文是“父亲”的亲切称呼。耶稣亲切地向神祷告的时候,所用的正是这个字。神差遣儿子,叫我们得着儿女的名分;也借着圣灵,叫我们可以经验作儿女的事实。在我们私下热切的祷告中,我们发现自己所用的,不是奴隶的言语,乃是儿女的心声。保罗讲得很清楚,神差遣了他的灵进入我们的心里,皆因我们是神的儿女。他向我们作出这保证的方法,不是借着什么轰天动地的恩赐和神迹,乃是借着我们祷告的时候,圣灵内在而安静的见证。
保罗在第7节,总结这一段的论证说:“可见,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借着神为后嗣。”这个地位的改变是靠着神而来的。我们得以成为基督徒,作神的儿女和后嗣,并不是我们的功劳,也不是因着我们的努力,乃是“靠着神”而得的,就是透过神主动的施恩,先是差遣他儿子代我们受死,又差遣他的圣灵住在我们里面。弟兄姊妹,让我们今天好好把握这作神儿女的身份,过成圣称义的生活,千万不要回到以前作奴隶的阶段,继续受律法和行为主义的束缚!
在加拉太书4:1-7,保罗将人在律法下的状况,与人在基督里的状况,作了一个对比。他又根据这个对比,在8-11节作出了迫切的陈词,劝导基督徒当如何生活。简单来说,保罗的思路是这样的:“从前我们是奴隶,但我们现在已作了儿女。这样,我们岂能再回头去作奴隶呢?”
在4:7节,保罗总结前一段的论证说:我们得以成为基督徒,作神的儿女和后嗣,并不是我们的功劳,努力,乃是“靠着神”而得的,就是透过神主动的施恩,先是差遣他儿子代我们受死,又差遣他的圣灵住在我们里面。
进入4:8节,使徒保罗又再一次拿我们的今昔作一比较,强调我们对神的认识。第8节说:“但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第9节说:“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我们过去之所以受撒但捆绑,是因为不认识神;我们现在之所以成为儿女,乃在于认识神,并被神所认识。作儿女就是亲自与神有极密切的交通,也就是享有从神而来的“永生”。
接着,使徒要提醒和呼吁加拉太的信徒了。他的论据是:“从前你们是奴隶,现在却是儿女;从前你们并不认识神,现在却认识他,也为他所认识,你们怎么可能回去再受奴役呢?耶稣基督释放了你们,脱离了那些低级的灵,你们怎么还可以再任由它们来奴役呢?”第10节说:“你们谨守日子、月份、节期、年份!”换句话说,他们的信仰倒退为形式上的仪文,变成繁文缛节,再也不是父子之间自由快乐的相交。于是,保罗哀伤地说:“我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他担心过去为加拉太信徒所花的时间和心血,完全付诸流水,因为他们非但没有在基督里自由地长大成熟,反倒回到从前的奴役里去。宁作奴隶不作儿女,这些加拉太人实在愚蠢,竟然任由假教师这样摆布他们。
这段经文有两个应用的重点,第一,基督徒的生命乃是作儿女的生命;第二,谨记儿女的身份,才能活出基督徒的生命。请紧记:基督徒的生命乃是作儿女的生命!我们不再是撒但和罪的奴隶,我们是自由的,不是受捆绑的。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们也是神的奴隶,是基督的奴隶,又是信徒彼此之间的奴隶。因为我们属神、属基督,又彼此相属。虽然仍算是奴隶,但生活却完全不同,因为我们喜欢服事自己的亲人,这种服事乃是自由的,而且是以儿女和弟兄姊妹的态度来进行。基督徒的生命绝对不受律法所捆绑,变成奴隶式地、吹毛求疵地遵守着律法条文。事实上,我们救恩的基础,完全在乎相信基督已经成全的工作,完全仗赖他担当了我们的罪债。
英国著名的复兴布道家约翰卫斯理,他生于牧师家庭,自己长大后也成了一个牧师。他的信仰正统,生活敬虔,为人正直,乐善好施。他和他的朋友常到牛津的监狱和工厂探访,他们关心城中贫民窟的孩童,给他们粮食教育。这群基督徒上教堂、守圣餐、施赠、读经、禁食、祷告。可是,他们的虔诚行为却变成了枷锁,反过来捆住了他们。因为他们靠自己的虔诚,而不是靠那钉十字架的基督。过了好几年,约翰卫斯理亲口见证说,他终于“投靠了基督,单单倚靠他而得救”,神就赐他内在的保证,让他知道自己的罪已经除掉了。后来,他回顾这个经验说:“从前我有仆役之信,未有儿子之信。”弟兄姊妹,真正的基督教是儿女的信仰,不是奴仆的信仰。
基督徒的生命乃是作儿女的生命,这是第一点。然而,我们当怎样活出这生命呢?要活出基督徒的生命,就要时刻铭记我们的身分和意义,这是第二点。保罗信息的精华是:“你们从前是奴仆,现在却成为儿女了。你们怎么可以走回头路?”他的语气是震惊而又忿怒的。加拉太人已经走了回头路,这种做法是荒谬和可笑的,是从根本上否认了信徒的新身分,否认神在基督里所给我们的一切。
弟兄姊妹,我们若要避免加拉太人的愚昧,就得留心保罗的话,要让神的道不断提醒我们的基督徒的身分和意义。我们要紧记自己是在基督里的。每日读经、默想、祷告,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使我们重归正途,不忘身分。我们要对自己说:“从前我是奴仆,但神已经使我成为儿女,又赐圣灵住在我心里。我怎可以再受奴役呢?”还有,“从前我并不认识神,但我现在认识了他,也为他所认识,岂能再回到昏昧无知的境况去呢?”靠着神的恩典,我们必须紧记从前受奴役的光景,决心不再走回头路,我们更要记住,神已经使我们成为他的儿女,我们要在言行举止上,与这新生命相配。
著名的英国信徒约翰牛顿,他写下的诗歌《奇异恩典》,直到今天仍是教会所宝贵的属灵遗产。他是家中的独子,七岁丧母,十一岁就去当水手,后来,参与了惨无人道的非洲贩奴活动去。他在罪海里堕落到深渊。23岁那一年,1748年3月10日那天,他的船遇上大风浪,几乎沉没。他求神怜悯,神垂听了,他也真的悔改,并永远不忘神给他的赦罪恩典。他在书房壁炉架上,用粗体字写上了申命记15:15:“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的神将你救赎。”
假如我们也常常记念救恩这些事,思念从前的我与今日的我是多么不同,我们也必定更加衷心渴望过著名实相符的新生活,作个在基督里得享自由的神的儿女。
直到目前为止,从所读的几章经文的印象里,我们或许以为保罗是个学识渊博的使徒,只有神学思想,却没有丝毫的个人感情。但如果我们仔细看加拉太书4:11-20,就会发现保罗与加拉太信徒的情感关系。

保罗在这里以真挚的感情、极深的温柔,向加拉太信徒发出呼吁。首先,他在第12节称呼他们“弟兄”,在后面的第19节,称他们为“我小子啊”。他甚至将自己比作他们的母亲,为他们受生产之苦,直到基督成形在他们心里。在加拉太书1至3章,我们聆听使徒、神学家、信仰捍卫者的保罗讲话;现在,我们要聆静听有血有肉、作牧者、深爱灵魂的保罗讲话了。
在希腊文的原文里,第12节非常简单,只了用一个动词,即放在句子开首的“要”。
我们可以直接翻译作:“要像我,因我像你们。”保罗的意思是什么?
根据上文看来,保罗痛陈加拉太人虽蒙基督救赎,却回到奴役归捆绑的错误,这里“要像我”的呼吁,可能有一个意思:保罗渴望他们在基督徒信仰和生活上都像他,能够脱离假教师的坏影响,与他一样掌握在耶稣里的真理,享有基督释放我们的自由。但愿所有基督徒都能说相似的话,因为我们在耶稣基督里感到安稳,享受他的自由、喜乐、救恩,我们也希望别人能够像我们一样。
为什么保罗又说“因为我也像你们一样”呢?根据随后的经文来看,似乎这句话应该是过去式的,“要像我,因为我已经学像你们了。”保罗从前到加拉太的时候,没有和他们保持距离,没有摆架子,乃是像他们一样。他设身处地,完全与他们认同。他虽然是犹太人,却学像他们这些外邦人。这符合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9章的见证原则:“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
领人归主时,我们的最终目的是叫别人像我们相信基督,但是为了这个目的,我们必须首先使自己变得像他们一样。也就是说,要别人像我们一样产生对基督的信心和经历,我们得先在基督的怜悯之中,与别人认同。因此,我们必须能够像保罗一样说:“我已经像你们了,现在你们要像我。”
这个精简的呼吁,揭开了这一段经文的序幕,保罗接下去在13至16节讲到加拉太人对他的态度,然后在17至20节就反过来,提及他对加拉太信徒的态度。这段是发人深省的经文,不单让我们看见了保罗作为布道者和牧者的心肠,也让我们从中学习到牧者与会众、会众与牧者之间的正当关系。保罗在这里的两段话,都用了对比的写法,在前一段,13至16节,他对比了从前到他们中间去的时候,他们的态度如何,以及他现在写信给他们的时候,他们的态度又如何。在第二段,17至20节,他对照了自己对他们的态度,以及假教师对他们的态度。
我们现在先看加拉太人对保罗的态度如何。第12节说:“你们一点没有亏负我”。对于加拉太人从前对待自己的态度,保罗是完全接纳的,毫无怨言,甚至觉得十分欣赏。到底保罗初到加拉太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呢?他在第13节提醒他们,当初,他传福音给他们的时候,是“身体有疾病”的。这疾病的详情我们不得而知,有人推测,保罗在疟蚊为患的旁非利亚海岸染上疟疾。若然如此,他继续北上到空气怡人的加拉太高原养病,是挺自然的事。当他到加拉太的时候,正在发高烧。不管他患了什么病,他的病况明显是毫不体面的,可能连他的容貌也因而受了损害。因为,在第15节似乎暗示说,他的病影响了他的双眼,以致若是能行,加拉太人宁愿剜出自己的眼睛去给他。事实上,有其他新的证据显示,保罗的确患有严重的眼疾。
保罗的患病和容貌受损,都成了加拉太人的试炼。第14节指出,加拉太人大有可能轻看他、拒绝他,但他却们拒绝了轻视和讨厌保罗身体残弱的这个试探,反倒接待他,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稣。加拉太人接待保罗如同接待基督,是完全正确,也完全合宜的,因为他们承认保罗是基督的使徒,是基督的代表。
但这些都是从前的事了,今天的情况已经大大不同。第15节说:“你们当日所夸的福气在那里呢?”从前,保罗在他们当中的时候,他们感到多么荣幸、多么快乐!但第16节说:“如今我将真理告诉你们,就成了你们的仇敌吗?”加拉太人从前接待保罗如神的使者,如神的儿子,现在却反目成仇!是什么原因呢?只因为保罗将逆耳忠言告诉他们、责备他们,严厉地指证他们离弃了恩惠的福音,回头再受律法的捆绑。
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功课。当加拉太人认出保罗的使徒权柄时,他们视他如天使,如基督耶稣。但当他们不喜欢保罗的信息时,就视他如敌人。这是多么善变、多么愚蠢的举动!使徒的权柄和传讲的真理,并不因为人的欢迎与否而有所改变。我们研读新约的使徒教训时,也绝不能够随意选择。我们不可以在喜欢使徒的教训时,就捧他为天使,不喜欢的时候,就当他作敌人。弟兄姊妹,耶稣基督借使徒所说的一切,都有权柄,不管我们是否喜欢,都要顺服跟从!
加拉太书第四章很强调的一点,就是:“我们是神的儿女”。包括:我们怎么样从奴仆的情况中脱离出来,变为神的儿女。变为神的儿女以后有什么益处,作为神的儿女就不应该归回以前的世俗小学,再作奴仆。

之前经文讲到加拉太人没有活像神的儿女,却活像奴隶一样,只有愁苦,没有喜乐。
保罗在之后的一段经文,仍然是围绕“神的儿女”这个主题来说明“因信称义”的道理,这段经文的题目可以说是:“为奴的儿女和自由的儿女的比较”。犹太的律法主义者很坚持一点,那就是:他们犹太人的确是亚伯拉罕血统的儿女,所以一讲起“神的儿女”这个问题他们会觉得自己很优胜,他们以为借着律法,自己已经是神的儿女。而保罗在加拉太书就提醒他们说:“且慢儿女也有两种啊,别忘记:凭血统来说,亚伯拉罕也有两个儿子,而其中一个却是奴仆生的儿子,他虽然是血统上的儿子,却生来是奴仆的身份!”
加拉太书4:21到31节这一段,正是自由的儿子和奴仆的儿子的比较。借着分析亚伯拉罕两个儿子的不同身份,保罗显示出律法主义都是奴仆的儿女,他们不是自由的。加拉太书4:21节提出一个问题,说:“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请告诉我,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这个问题可以引起那些“甘愿受律法束缚”的人的注意,使徒保罗在这个问题中反问他们有没有听过创世记中亚伯拉罕的两个儿子的事。
接着,4:22-23节就把这段旧约的历史引述出来,加拉太书4:22-23节是这么说的:“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的妇人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弟兄姊妹,你熟不熟识这些旧约历史呢?创世记16章那里记载,亚伯拉罕因为年老没有儿子的缘故,就很焦急,接受了妻子撒莱的建议,与撒莱的使女夏甲同房,后来生了一个孩子叫做“以实玛利”。这个使女夏甲本是个埃及人,服侍撒莱的,现在作了亚伯拉罕的妾侍,还怀了孕,就“趾高气扬”起来。她小看撒莱,使她受屈。从此以后,亚伯拉罕就家庭不和。那么亚伯拉罕借着使女来生孩子,这是不是神成就他的应许的方法呢?不是。这是人自己想出来的办法吧了,却不是神的安排。神却继续应许亚伯拉罕说:“你真正的妻子撒拉,必生一个儿子。”这个才是神照着应许赐给亚伯拉罕的后嗣。后来,亚伯拉罕一百岁的时候,这个孩子终于诞生了,的确是自主的妇人撒拉所生,名叫以撒。他后来就承受了亚伯拉罕的祝福。以上提到的这两个孩子,正是加拉太书第四章拿来讨论的比喻。就如4:22节所说,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的妇人生的。但是,使女生的是按着血气的,自主妇人生的才是凭着应许生的。
一听到“血气”这两个字,很多人都先入为主的以为按血气生的都不是好的东西。很多人把血气和肉体都解释为与“罪恶同等”。其实圣经在这里完全没有这个意思。圣经清楚的承认亚伯拉罕是以实玛利的父亲,也同意亚伯拉罕生了两个儿子,所以,以实玛利也是正式的儿子,没有偏袒,也没有眨低,而且神后来也非常看顾以实玛利,使他成为大国。但是“血气”是指着人的肉体的生育,是循着一般的、普通的、自然的途径产生出来的。所以没有任何特别之处。只是普普通通一个孩子吧了,跟天下无数的孩子一样,都是父母结合而生,因此,被称为“血气生的”,或者是“肉体生的”。但以撒就不同了,以撒虽然也是父母结合而生,但他出生的时候,父母的年纪都已经超过了生育的年龄,按理说以撒是不可能诞生的,但神的话语预言他的诞生,神的力量驱使他的诞生,以致神的应许得以实现。所以圣经说他是“凭应许生”的,就是这个意思。
接着下来,保罗把刚才事实的属灵意义解释出来。24节说:“这都是比方”。言下之意,保罗并不是在解释旧约经文的作者原意,而是讲出他自己从旧约中看出来的属灵意思。在因信称义这个问题上,保罗在亚伯拉罕的两个儿子身上,看到一个很恰当的比方,可以用来说明他的论点。
他怎样说呢?他说:两个妇人好比两个约,一个是西乃山的约,另一个是应许之约或者是信心之约,在这两个妇人和两个约之间存在很多平衡的事实,彼此间可以作鲜明的比较。现在听我先念24到25节,看看夏甲方面的寓意,经文是这样的:“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乃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这夏甲二字是指着阿拉伯的西乃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他的儿女都是为奴的。”
夏甲是为奴的,她生的儿子也是为奴的,后来夏甲被赶逐离开亚伯拉罕的时候,他的儿子也跟着他被赶逐,所以夏甲与她的儿子是连在一起,一同为奴的。在保罗的比方中,夏甲代表西乃山之约;原来,夏甲的儿子“以实玛利”成为后来阿拉伯人的袓宗,所以有话说:“阿拉伯人乃是夏甲之子”,既然是这样,保罗就更理直气壮的说:“夏甲二字是指着阿拉伯的西乃山。”保罗这样讲,是向犹太的律法主义者说明,西乃的律法所生出来的,就像夏甲的儿子一样,是为奴的人!保罗时代的耶路撒冷,正是犹太主义者的盘据之地,所标榜的也是律法,而那些迷惑加拉太人的假师傅,也是从耶路撒冷而来的,所以保罗用“现在的耶路撒冷”来代表他们,凡是接受他们的唆摆的人,都会成为所谓“耶路撒冷的儿女”,是受到律法束缚的,好比夏甲一样,生子为奴,并没有真正的自由。今天,每一个因信称义的基督徒,绝对不可自甘成为律法或任何行为规条的奴仆,而要活出应许之儿女的生活。
加拉太书4:24-25的经文,保罗把好几件“受束缚的事情”连结起来,一共提到了五点。第一是夏甲,她是使女、肉身受束缚的。第二是夏甲的儿子,他是生为奴隶,也是肉身受束缚的。第三是西乃的约,所颁布的是束缚人的律法,而夏甲所代表的正是这约。第四是当日地上的耶路撒冷,古代的西乃正相当于保罗时代的耶路撒冷,所代表的是犹太教,或者是犹太律法主义的束缚。第五就是耶路撒冷的儿女,等于犹太教底下受束缚的人。
与束缚互相对比的,当然是“自由”,因此26节一开始就讲:“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自由的妇人,就是撒拉,她所代表的乃是“信心之约”、或者是“应许之约”,这个对比可以很清楚的从加拉太书的第三章看得出来。第3:17节那里,我曾经详细解释过,在律法颁布之前,神早已经向亚伯拉罕发出应许,与亚伯拉罕立好了应许之约,这个约是没有条件的,完全是神的赏赐,是神的恩惠。这与四百三十年以后的西乃之约完全不同,而自由妇人所代表的正是这应许之约。
前一段经文既提出了五项的束缚,我们在这里也可以引伸出五项相对的自由,这五件相对的事项是:第一,与夏甲相对的是自由的妇人撒拉;第二,与以实玛利相对的是自由的儿子、以撒;第三,与西乃的律法之约相对的,是信心之约,或者应许之约;第四,与当日的耶路撒冷相对的是天上的耶路撒冷,代表得救的国度,是神自己的圣城;第五,与“犹太教的儿女”对比的是我们基督徒,我们是天上耶路撒冷的儿女。26节就是这么说:“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他是我们的母。”也就是说,我们是“神所救赎的国度”的儿女。加拉太书用“天上的耶路撒冷”来代表这个国度。
两种儿子的灵意解释和相对的情况都解释过后,第27节就补充后者的优胜,27节说:“因为经上记着: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未曾经过产难的,你要高声欢呼,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我们在这里要小心,因为保罗所引用的旧约经文是以赛亚书54:1,这经文本来讨论的并不是夏甲和撒拉的事情。以赛亚书提到“不怀孕不生养”这些字眼,所指的其实是耶路撒冷,或者是耶路撒冷中犹太人的光景。就是说,被掳的犹太人归回锡安之后的情况,要比以前的情况更为兴旺,耶路撒冷的人将会比以前更为众多。经文中“不生养和没有丈夫的女人”,是指着被掳之后的耶路撒冷而说的,因为当时的境况甚为荒凉,但先知预言他将会兴旺起来,人数比以前更多。而使徒保罗引用这节经文,一方面,是描述撒拉后来的儿女比夏甲的更多,但是更要紧的,是指出“新耶路撒冷”将来的兴旺,也就是说:“新耶路撒冷”,或者是“天上的耶路撒冷”所代表的基督的教会,一定会比“旧耶路撒冷”所代表的犹太教更为兴旺,人数更为众多,有更大的荣耀。保罗这个预言,在我们今天来说,可以说是完全的应验了。
最后,我们看看以上的道理如何应用在基督徒个人的身上。4:28-30,正是这道理的应用。在这段经文中,保罗更进一步的,把发生在“以撒”和“以实玛利”之间的事情应用在我们基督徒的身上。“我们是凭应许作儿女的,如同以撒一样”,这一点已经是很清楚的了,在上面五个对比中,我早已经说明这个关系。现在保罗再讲,是要提出以下一段的“警告”和“安慰”。警告是:基督徒,要预备面对逼迫。安慰是:那些逼迫我们的,不会跟我们一起承受神的产业。
4:29节,讲的是逼迫。“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以实玛利”逼迫“以撒”的事,圣经里并没有明确的记载,但夏甲因为怀孕而小看撒拉,这是事实,而他的儿子以实玛利也会因而威胁到以撒的地位,危害他的安全和自由。应用在今天的情况,那些在犹太会堂中严守律法主义的人,的确常常逼迫当代的基督徒,加拉太的教会也不会例外,一定有一些犹太人来找麻烦。而保罗自己在信主以前也曾经以血气来逼迫那些从圣灵而生的基督徒。不过,他现在说:不要怕!这是不足为奇的!因为以前怎样,现在也会怎样。我也相信,以前在加拉太怎样,现在,在我们中国教会中也会这样,那些从血气生的、未信主的人,总会对基督徒有偏见,会找我们的麻烦,但是我们从圣经中已经得到警告,心理有所准备,那就不会觉得惊奇了。
接着下来的是一个安慰:30节说:“把使女和他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保罗的意思是说:“基督徒才是承受神的产业的人,你们所信的是基于应许,和基于信心的救恩,是神自己所悦纳的,神会赐福你们。但是,那些世俗的小学、主义,和那些倚靠自己行为的宗教,他们与基督教的信仰不能并存,神是不会把赐给基督徒的祝福分给他们的。”
总的来说,保罗向拥护犹太律法的人说明,作为亚伯拉罕的儿女,不能只看父亲是谁,还得看母亲是谁,如果是撒拉之子,就是承受产业的,但如果只是夏甲之子,那就生而为奴,没有益处了。4:31节、和紧接着的5:1节这两节经文是一个总结,呼吁基督徒不要再受犹太律法和世俗小学所控制,以致失去了作为自由儿女应有的福份。
这一大段经文,主要是关乎信徒生活方面的教训。保罗书信往往有一个特色,就是先讲明真理、教义,然后再讨论实践。这样的一个次序,是很恰当的。因为,信徒必须对真理有正确的认识,然后在生活的应用方面才不致出错。如果信徒对真理的认识是片面的,或者是错误的,那么,他就会按着这些错误的认识去行事为人,结果生活上也就错误百出了。在教会里,我们偶尔会发现一些很热心的信徒,他们的热心只是基于一时的冲动和感情作用,是没有真理作为基础、作为根据的。这种人难免会误入歧途,做了一些不合乎真理的事情来,却还以为是为主大发热心,到头来就使主的名受到羞辱。所以,保罗在他的书信中先讲真理的原则,再讨论信徒行事为人的问题,实在是有他的理由的。

那么保罗是如何从教义的说明转到生活的应用这方面来的呢?关键性的一节经文,就是加5:1。这节经文可以分为两部份,5:1上半节说:“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这是事实的宣告。信徒在因信称义的真理下,得着释放、得着自由,不再活在律法的束缚和咒诅底下,这是加拉太书1至4章所要说明的真理。
5:1下半节,则是根据上半节提到的事实,继而作出的劝勉。“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这一句话,是论到信徒在“因信称义”的真理下,所应有的生活态度,而这种生活方式和态度,就是下文5:2-6章所要详细讲论的事项。
加5:2到6:10这段经文,主要是关乎信徒生活方面的教训。这一大段经文,又可以再仔细的分为五个小段落。
1.福首与割礼的对比,5:2-12
2.论到爱心包括全律法的问题,5:13-15
3.论到情欲的事,5:16-21
4.圣灵的果子,5:22-26
5.讲到彼此接待的问题,6:1-10
5:2-12,论到福音与割礼的对比。这里是一种总括性的呼吁。在这11节的经文中,保罗再次声明割礼和律法的无益,唯有对十字架的信心,才能够拯救人。加5:2-4的一段话,将割礼的意义说得很清楚。割礼是律法的一部份,凡是自愿要守割礼的人,就等于说他自愿要“遵守全部的律法”。也就是说,自己愿意去承担一些不可能承担的担子。而实际上,在称义的方法上,割礼与基督,是完全相对、互相排斥,无法协调的。要靠守割礼,行律法来称义,就是“与基督隔绝”,也就是与基督脱离关系:“从恩典中坠落”,结果就是白白的失去了神的恩典。
讲过了割礼的无益,保罗在5:5-6,就从积极方面论到信心的功效。这两节经文,强调了“靠着圣灵”和“凭着信心”,因为这两句话清楚明白的显示出基督徒与犹太教徒的分别。犹太教徒,是“靠着肉体,和凭着律法的”,但基督徒却是“靠着圣灵、凭着信心称义”的。那么,圣灵和信心的关系到底在那里呢?加3:1-14指出,因信称义和领受圣灵是同一个经历中不可分开的两个方面:一个相信耶稣基督的人,也同时是领受了圣灵的人。3:2“......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3:14“......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从以上的几处经文,我们可以归纳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救恩是由基督成就的,却借着圣灵施行在人的身上,使人产生信心,愿意接受基督。而从此,圣灵就留在人的心里,成为信徒新生命的指引和力量,帮助信主的人,过讨神喜悦的生活。
加5:5-6,保罗提到信徒是靠着圣灵,凭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这里的“义”,所指的不仅仅是信徒被神称义的那一刻的变化,更是指着信徒日后的生活而说。“等候”这个词,意思是“热切的等候”,是保罗通常用来指“期待末日的来临”的一个字眼。所以,加5:5讲的“义”,不单是指着信徒已经得着的救恩、已经被宣告为义的这件事而说的,更是指着信徒将来要得到的义、将来永生的荣耀而说的。这个将来的义,是现在还没有得着的、是信徒仍然在盼望的,所以保罗说,信徒是在等候所盼望的义。而这个等候、盼望,是实在、肯定的,是一定会来临的。为什么信徒会如此坚定,知道这个盼望有一天要实现呢?就是因为我们是“靠着圣灵,凭着信心”。那些靠肉体,凭律法的人,是不会有这个盼望的。加5:6:“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请留意“信心”不但在开始的时候、在人信主的一刻,使人被称为义,信心更成为了信徒日后生活的动力。5:6说,这信心是“使人生发仁爱”的。热心律法的人守割礼,只能够带来人外表上的改变,可是,那些凭信心靠基督得救的人,所得到的改变,却是从内心产生的变化,使人在实际的生活和行为上,有爱的表现和流露,爱神爱人。“因信称义”与“领受圣灵”,是属于同一个经历不能分开的两面。信徒在因信称义的一刻,同时领受圣灵,这圣灵就成为了信徒生发仁爱的力量了。
“因信称义”的真理,不是一套枯燥的理论,也不是不切实际的讲法,它会带来生命的改变,使人靠着圣灵过一个有爱心的生活。亲爱的弟兄姊妹,今天我们都因着信成为了神的儿女,都有圣灵在我们心里作为我们的指引和力量,我们有没有顺服圣灵,让圣灵带领我们过一个爱心的生活呢?
加5:2-6,保罗清楚指出,行割义与守律法,会使人与基督的恩典隔绝。跟着,保罗又再像3:1-6那样,采用“问题式的修辞”,来提醒信徒割礼的无效,假教师的危险。在加5:7-12,保罗一共用了两个问题来带出他的论点。5:7说:“你们向来跑得好,有谁拦阻你们,叫你们不顺从真理呢?”这里的“谁”,就是那些传割礼的假教师、假弟兄。另一个问题在5:11:“弟兄们,我若仍旧传割礼,为什么还受逼迫呢?”
以上的问题,显示出保罗不会是那些拦阻加拉太信徒的人,也反映出保罗本身是受到迫害的,因为他不传割礼。5:8保罗直截了当的指出,守割礼“这样的劝导”,“不是出于那召你们的”,既然不是出于神,那身为神的使徒的保罗,当然也不会传讲割礼了!5:11下半节说:“若是这样,那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就没有了!”十字架的道理,是叫人认罪悔改,告诉人只有靠耶稣才能得救,直接的打击人的骄傲,人的自我,自然是惹人讨厌的。保罗若避开十字架不讲,福音令人讨厌的地方就没有了,可是,福音也就不是福音了!这样的事,是保罗绝对不会做的,也是每一个忠心于主的人所不应该做的!
然而,加拉太书告诉我们,在保罗的时代,却竟然真的有人不传十字架的真理,反而劝人靠行割礼称义!对于这种人,保罗在5:9-12说他们“必担当罪名”、“自己割绝了”!割绝的意思,原来是“阉割”。保罗所以用那么严厉的语气去责备这些人,不是为了个人的得失,却始终是为了维护真理的原故。就像他昔日公开责备使徒彼得一样,凡是违背真理的,都是保罗不能容忍的,也是每一个忠心事主的人所不能够、也不应该容忍和让步的。因为,那些传假道理的人,不但自己跌倒,还会令人跌倒,也叫教会跌倒。
加5:9的比喻是指着那些假教师的坏影响而说的。这句话所要描写的,是一种影响力,在开始的时候,可能是微不足道的,就像面酵一样,可是,这种影响力会慢慢的发展开来,直到它影响或者改变了整个团体和组织,就像面酵使全团面发起来一样。在加拉太书这里,面酵是指传割礼的犹太信徒和他们的错误教训。虽然,在保罗写加拉太书的时候,这些人的影响可能还不致蔓延得太厉害,可是,如果不及时加以制止,这些恶劣的影响就会越来越大,以致搞乱整个教会。事实上,异端的教训在开始时,可能与真理的分别不大,以致信徒不以为意,可是,等到异端发展到一个地步,以致弥漫和败坏整个教会的教义、道德和灵性生活时,那时要再来对付它就已经太迟了。
“一点面酵能使全团面都发起来”,这个用来形容割礼派的异端的比喻,是弟兄姊妹值得记住的。求主帮助我们,有属灵的智慧和分辨的能力,去辨别异端,维护真理,免得我们失落了纯正福音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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