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6

湘大法学院暑期实践团:调解之路道阻且长

(通讯员:熊洁)7月25日上午,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工助理组赴岳阳地区暑期社会调研团抵达洞庭社区居委会采访社区调解委员会卢红主任,对社区人民调解制度的实际运行效果和存在的不足进行深入探究。

卢主任开门见山,向成员们讲述社区调解的大致情况,社区里调解的主要方向是邻里之间较小的纠纷,涉及财产经济的纠纷较少。社区居委会设有专门的调解岗位,该社区调解结构主要以卢主任为主的三名社区工作人员组成,将近5000人的社区仅3名调解员,3名调解人员分工不分家,一人身兼多职,互相监管与合作,与当地一些有威望的退休老干部一同进行社区调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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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团队成员与卢主任进行交流)


卢主任作为一名具有多年调解经验的优秀调解员,对社区调解的独到见解给团队成员们带来新思路。卢主任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凭借其专业、耐心、沉着冷静、客观的个人特点广受好评,她也向调研团分享了几点她在从事多年调解过程中总结的经验:首先,在调解策略上,要讲究术语,提高调解的说服力,在语言表达上不能激发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避免矛盾升级;其次,在调解过程中,要直接切入要点,了解当事人的诉求,提高调解效率;最后,在个人能力的培养方面,调解人员一定要沉着冷静,学会采取隔离等方式,不能以工作人员的身份说一些强制性的话,尽最大的努力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

此次调研活动中,成员们获悉,社区居委会对于同一件纠纷事件最多只调解3次;因为社区调解工作人员自身没有执行力,基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以及本着提升社区调解效率的目的,社区调解员会直接推荐超过3次调解的当事人前往上级司法部门解决。社区调解员人数过少是本次调研发现的现存核心问题,地方政府试图改变这种不合理的局面,但制度改革之间的衔接不够自然,没有取得预期效果,调解员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此次采访,调研团队对社区人民调解制度的现实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每位成员都收获满满,相信人民调解制度的实施将在不断的实践中得到优化。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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