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河税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工资扣除标准是什么?

工资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工资包含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常见问题1:汇算清缴年度年末计提的工资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如果下一年5月31日前发放可以作为汇算清缴年度的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如果不能发放则不能扣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常见问题2: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税前扣除标准?

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费用有,劳务派遣公司向接受劳务派遣单位开具发票的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将费用支付给员工个人的作为单位工资薪金支出。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常见问题3:临时季节用工人员工资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支付给具有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的工资报酬,准予列入工资表作为职工工资税前扣除并作为三费的计算基数,企业支付给非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的劳务报酬须取得发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有关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规定,准予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在税前扣除;企业支付给非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的劳务报酬,只要劳务关系真实、合理,其支付的劳务报酬,可以依据合法有效的发票凭证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常见问题4:通讯补贴和交通补贴怎样可以作为工资据实扣除?

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随同工资薪金一并发放的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据实在税前扣除,这种发放方式不需要发票,但需交纳个税。对凭票报销的交通费补贴,通讯费补贴等,应当并入职工福利费用,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34号公告)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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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宁,2009年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会计专业本科毕业。中级会计师。2011年至今在河北长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审计助理工作。六年来一直从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亏损鉴证、企业财产损失审批的鉴证、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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