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主表如何利用公式法予以编制

现金流量表编制主要有两种方法,分别是直接法和间接法。本文直接介绍直接法,

直接法:即根据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予以编制。根据每笔涉及现金收支的业务按照属性归属到经营、投资、筹资这三个部分。

举例说明: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该笔分录可以看出对应银行存款增加,并且这笔资金流入是由于销售商品的主营业务收入所产生的,所以对应应该归属到销售商品与提供劳务的资金中。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这笔分录并没有资金流入企业中,所以这笔分录对应就不会在现金流量表中予以体现。

借:其他应收款——李四1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

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需要进一步具体去看李四其他应收款最终报销的金额对应的是什么科目。

但是由于每一笔分录去对应,所以其花费的时间比较长,有些大型的企业,可以在财务软件中予以设置,在登记收款凭证时候和付款凭证时候予以设置。考虑到有时候可能并不需要准确的数据,而只是需要了解现金流量的状况,可以采用公式法予以编制。下面简单说一下公式法如何予以编制。

一、确定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现金的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

一般企业很少有现金等价物,故该公式未考虑此因素,如有则应相应填列。

二、确定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主要两个途径,股权和债权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吸收投资引起资本公积增加的金额

2.借款收到的现金=(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3.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5.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融资租赁所支付的融资费用、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所产生的融资费用。

三、确定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初数-短期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利润表投资收益-(应收利息期末数-应收利息期初数)-(应收股利期末数-应收股利期初数)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余额+(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在建工程期末数-在建工程期初数)(剔除利息)+(固定资产期末数-固定资产期初数)+(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5.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末数-短期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

四、确定主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 销售商品与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现销收入以及收回以前的账款

其逻辑为:如果全部为现销,即销售商品与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1+增值税税率),但是由于企业的支付结算现实中很少是全部现金予以结算,会存在提前预付,或者是信用期赊账以及通过票据予以支付的情况。所以考虑这些因素后,

销售商品与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1+增值税税率)-应收账款增加额-应收票据的增加额+预收账款的增加额。

用茅台的数据予以说明:

现金流量主表如何利用公式法予以编制_第1张图片
图1 茅台的数据勾稽关系(差异性较小)

2.收到的税费返还(查看公司是否存在退税的政策,该部分主要体现在营业外收入中)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营业外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业务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收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公式一)(也可以倒挤)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主要为当期采购的含税成本,其逻辑为(营业成本+存货的增加额)*1.17=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预付账款增加额+应付账款(票据)的增加额

故实际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预付账款增加额=(营业成本+存货的增加额)*1.17-应付账款(票据)增加额+预付账款增加额。

注:考虑到营业成本和库存商品的成本包括料、工、费,所以实际中更加适合贸易型企业,如果是制造型企业,需要考虑剔除人工费用和设备折旧费用,按照业务的比例予以扣除。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应付工资”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应付福利费”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管理/营业费用中“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成本及制造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护费”

6.支付的各项税费

=“应交税金”各明细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管理费用”中“税金”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营业外支出(剔除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管理/营业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折旧、列入的各项税金等)+ 成本及制造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应收款本期借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本期借方发生额+银行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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