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需要有效期吗 ?

      今天看了《奇葩说》———“婚姻有效期为七年,你同意吗?”这一期节目,节目中论辩双方旁征博引,唇枪舌剑的过程很是精彩。最后的结果是正方以微弱优势获胜,也可以说是险胜。然而,放到现实生活中,婚姻真的需要有效期吗?我的答案是NO。在这里,我想针对正方的几个观点作一下奇袭。

        观点一:婚姻有效期为七年这一立法,是可以帮助那些婚姻不幸的人减轻因人言可畏、负疚感等产生的心理压力,从而轻松离婚。

        对于这一点,我想说离婚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不是一件轻松事,不管有无有效期。之所以不轻松,在这个年代,主要还是因为经济的负担,财产的分配,以及顾及对小孩和父母的不良影响。单就这其中的某一项有时就能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如果没有这些因素的阻碍,想要离婚还用得着拖七年吗?简单的一个有效的在这些实实在在的现实压力面前是多么的微不足道。

        观点二:婚姻设个有效期会让人更加懂得珍惜,从而使婚姻更幸福。

        这个观点听起来有道理,实则想当然。人和人是不一样的。有些人悟性好,看到周围有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时,他会去思考悲剧发生的原因,然后省视自身,有意识的去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以避免惹上同样的祸事。而有些人天生迟钝不愿动脑没有慧根,就算在同一个地方栽倒几次都不会长记性。所以是否懂得珍惜婚姻的关键在于婚姻里的两个人是前者还是后者,与是否有有效期无关。

        观点三:婚姻只是一段契约关系,并不神圣。

         乍一听到这观点,我有点懵了,婚姻什么时候变得不神圣了?婚姻是上天送给有情人的礼物,不是有句话叫做“有情人终成眷属”吗?它是两个相爱的人对彼此一生要相互扶持和相互照顾的承诺。有位作家就曾说过———“见到她以前,我从未想到过结婚。”可见婚姻本来是件多么美好的事情,由它进而产生了家———我们每个人温暖的港湾,它怎能不神圣。正方队员的这一论点,以及那句“所以的矢志不渝,都是因为他们活得太短”,真的像是在为辩论而辩论,以致于抛出了这样缺乏温度的言论。之所以对婚姻的神圣有质疑的声音出现,其根源是在于那些为了某种私利,或是怕被剩遭人非议等怀有各种企图的人,他们无爱的草率结婚亵渎了婚姻的神圣。

        在这个浮躁的年代,很多人失去了耐心,不愿等待,不愿坚守,可以说这是一个缺乏信仰的年代。在这样的年代,那些需要花费较多时间和精力去精耕细作的事物便失去了其应用的土壤,从而得不到好的发展与成长。这其中就包括了婚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越来越变得像是传说。

        实际上,我们大多数普通人的内心都是追求安定的,没有那么爱折腾。真要过个几年就离婚,换谁心里也不好受。很多人其实是因为不会选而盲目地进入了婚姻,然后又不善经营,从而导致婚姻失败的。对于什么样的人才真正适合自己,也往往要通过惨痛的教训才悟得到。这一过程可以说是成本巨大,没有多少人能负担得起。

        而如果在还未步入社会的青年时期,我们能接受到关于婚姻的教育指导,那样应该会让更多的人拥有幸福的婚姻。比如,如果我们提早了解到婚姻并不仅仅是两情相悦,更重要的是双方的脾气性格以及生活习惯等等一系列细节的磨合,那么在结婚前,我们就会从细节处着眼去充分了解对方,以免出现婚后才发现原来对方有着自己不能容忍且短期内又无法改善的毛病时那种进退两难的痛苦。

        其实无论是否设立有效期,其出发点都是为了让人拥有幸福的婚姻,而这事交给教育恐怕会更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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