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姑娘(2)光与虹

光与虹

彩虹姑娘(2)光与虹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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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雷在《成都》里唱成都:“在这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而我在这小城的阳光里,从没忘记想你。


2017年4月12日,阳光很好,有风。

西华里的“马尔代夫”终于有了几分马尔代夫的感觉,拍在手机里的照片天很蓝水很绿,只是椰子树没有椰子。

草地上有看书和闲谈的人,在阳光下交映成趣又互不打扰,各自消遣着慵懒的时光。许多狗子来来去去东奔西走,看到人来都要上去嗅一嗅。时有飞鸟从远方飞来,几声脆鸣后划过天空。成棋抬头说:好想变成一只鸟,去太阳升起的地方,去太阳落下的地方,一直飞着,偏不回头。

她可真任性。金毛掉进沱江了气定神闲的拍照。萨摩耶跑丢了慢吞吞散步寻找。大概下午四点的时候两只狗子才顺利会师。而我坐在草地上,又想起你。


其实在很长时间里,我一直不知道真正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在过去的许多年里,我也曾对好几个女孩子说:我喜欢你。可是到了后来,又一遍遍否定自己:那从来不是喜欢,甚至连好感也算不上。

从小到大都是一个不太阳光的人,以前读郭敬明的时候,倒没觉得有什么。把自己也当做45度仰望天空的少年,忧伤是生活的点缀,能不微笑时尽量苦着脸。可是这样久了,其实蛮累的。许多年以后,郭敬明不再是当初的小四了,而我想改变时,却又发现自己一个人已经做不到了。


于是特别渴求生命里出现一个贵人,他能在白日光芒万丈,也会在夜晚灯火通明,他总能驱散黑暗并带给你温暖,总能打开你久闭的心,给予你一个人永远也拥有不了的安全感。人人生而孤独,但因为这个人,你我会变得不同。

于是特别向往一种生活:早上在墨迹天气的小闹钟里醒来,然后开始做早饭,几片面包,配上咸橄榄,三色奶酪,小番茄,还有一杯热牛奶。

把窗子打开,微风吹过堂厅,带来雨后特有的清香。阳光已经从眼前升起,这是一间只要有阳光就能够看到的房子,所以阳光也将从眼前落去。

电台里传来熟悉的声音,主播说:嗨,听众朋友们,你们好,这里是北京,太阳刚刚冒出来,你那里呢?你的阳光出现了吗?

这个时候你打开了门,脸上还带着几许慵懒。

窗台的花开始张开熟睡的眼睛。我的阳光出现了。我说。


在很久以前,我读《雨巷》,以为自己喜欢的就是那种烟雨小天,还有撑油纸伞的姑娘。可是现在想想,那样的生活过的久了大概会很无趣吧。小城里下雨不如沙漠里开花,温暖的地方才能滋养出绝美的灵魂。

距离第一次到成都已经一年半了,这一年半的时间里,能够看到成都开心的样子真的很少。每一次都会为它欢呼雀跃,为它放弃不必要的计划,带一本书到湖边去坐坐。耳麦里放着歌,有时候是你的,有时候是另外一个小姑娘。

阳光很暖,才会觉得日子很慢。

现在大多时候会觉得,它真的像是一种解毒良药,几乎能驱散所有的疲倦与阴霾,杀掉所有的负面情绪和不甘。只要不是太过炙热,阳光下的人总会有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阳光很暖,而你是否见过彩虹呢?


我的生命里,曾两次见过。

十几年前第一次见彩虹的时候是在小城的河流远方。刚刚下过雨,河边到处有人抓泥鳅,我站在河边,半条裤腿湿着。彩虹由浅变深又慢慢变浅,我傻傻的盯着甚至不舍得眨眼。

只持续了几分钟,虹就消失了。载满了货物的船只出现在远方,汽笛轰鸣由远飘近又慢慢变远,第一次与虹的相遇草草收场。

十几年间再也没有见过彩虹,却是那一眼,记住了十几年。

而第二次,就是遇到你。


这个世界上每时每刻都会有人见到阳光,拥抱阳光,却很少有人见过彩虹。她美丽又阳光,她率真又温情。有幸见到的人大概永远不会忘记,大概也永远不舍得忘记。到处寻找我的小太阳,没想到最后却找到了彩虹,我可真幸运。

你的微信签名是:我所见过最美的裁决,是春有飞花冬有飞雪。

而我见过最美的裁决,是人间四月天,是彩虹和你的出现。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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