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六大原则

1.单一职责原则(SRP)

  • 两个完全不一样的功能不应该放在同一个类中。
  • 一个类中应该是一组相关性很高的函数,数据的封装。

2 开闭原则(OCP)

  • 定义:软件中的对象(类,模块,函数)应该是可以拓展的,但对于修改是封闭的,最简单的做法是继承来实现升级。应该尽量减少对原有已经测试过的模块的修改和影响。pianxiangyujiekou1

3 里氏替换原则(LSP)

  • 其实就是继承(抽象)

4 依赖倒置原则(DIP)

  •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底层模块的具体实现,两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

  •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

  • 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java 中抽象就是指接口或者抽象类,不能直接被实例化;细节就是实现类,实现接口或继承抽象类而产生的类就是细节,可以被实例化.

  • 模块间的依赖应该通过抽象,实现类之间不应该发生直接的依赖。其依赖关系是通过抽象类或者接口实现。

5 接口隔离原则(ISP)

  • 类间的依赖关系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 原则是将非常庞大,臃肿的接口拆分成更小和更具体的接口。客户只需要知道他们感兴趣的接口。

以上五个原则被称为SOLID原则

6 迪米特原则(LOD)

  • 一个类应该对他自己关联的对象或类有最少的了解,只需要知道他需要的方法就可,不需要关系其他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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