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身无长物,能有的也只是爱着你的满腔孤勇

或许每个人的生命记忆中都拥有一个刺青爱人,大火不能熄灭,众水不能淹没。

梅先生,自从我把你的名字刻在我的手臂上,此刻开始,你就融进了我的皮肤和血液中。

我的心圈里就一直有个你,你也化身成这种形式来陪我走过以后的漫长岁月。


遇到你之前,我不相信缘分的存在,在我看来它是时机,需要人为的掌握。

遇到你之后,我开始相信缘分的存在,它不止是时机,也参杂着各种巧合和意外,也需要我们去主动。


对于我们之间来说,你的一双眼睛,就是我们缘分的开始。


忘了是在哪个社交软件上看到过你眼部特写的照片,眉梢细长,眼睛里流光内敛,无波无澜。

而我却忘了怎么形容,只评论一句真好看啊。

所以此后的日子里,这双深情的双眼让我挚爱,让我相信誓言或许能比永远更远。


再次见到这双眼睛,是在朋友的生日聚会。

那天我坐在沙发上听别人唱歌,你推门而入,视线和我碰撞在一起,脑子突然短路,有个声音告诉我自己:这双眼睛我是看到过的。你笑着和朋友打招呼,我一直在努力回想这似曾相识的感觉。

突然的,所有的感官仿佛被全部打开,是你,有着一双动人的眼睛的原来是你。

我假装不经意地说起:“我见过你的眼部特写的照片哦。”

你故作回忆似的拖长声音说:“原来评论的那个人是你啊。”

多庆幸,那个人正好是我。

酒过三旬,大家都要离开。朋友醉得不醒人事,我只好送他去酒店休息,而你却要开车,我和其他的朋友都说这样不可以,太危险了,你便和我们一道去酒店。

醉酒的朋友躺在床上呼呼大睡,我们坐在沙发上面面相觑,你突然说了一句:“夜景真好看啊。”


我看着你的眼睛说:“是很好看。”


我们之间开始打开了话匣,不时传来朋友的打呼声,望着窗外的车水马龙,心里升起暖意。


第二天我们互道再见,你去宁波,我回了家。

那一晚的彻夜长谈之后我们之间也熟悉起来,总能在接下来的聊天中get到彼此的笑点。

记得有次吃饭吃到了葱姜蒜,我便和你抱怨没有想把它吃完的念头。

你打趣地说道那可是大荤啊,和肉一样。

有次我们一起吃饭,你提醒人家不放葱姜蒜,没想到很久之前我无意的提起你记在了心里。

你的心也和你的眼睛一样,都住着小星星吗,要不然怎么会这么美好。

或许我就是从那开始,不止喜欢你的眼睛,也开始喜欢你。

或许你比我更早开始就喜欢我了,我说的每句话你都记得,每个愿望你都藏在心里,所以后来我们没有表白,就在一起了。

我和你都觉得,我们应该在一起。

 

我们和所有的异地恋一样,奔忙于两座城市,享受着短暂相见的温暖。

每过去一天,就在日历上划去一天,天天都在盼着快要到来的一点点甘甜。

无论和你在一起多久,每次分开的时候,都像一个小女生一样舍不得。

为了不让你奔波劳累,为了我们之间更好的发展,我去了你定居的城市工作。

我没有那么伟大和无私到想要放弃一切来爱你,我只是尽我所能去爱你。

 

我们也一起参加过婚礼,虽然我们不是新郎和新娘。

那是你大学同学的结婚典礼,我陪你一起去。

婚礼那天你一大早就出门了,要去帮忙开婚车,我还在梦乡中,只听见你在我耳边轻声嘱咐我好好睡觉,不准乱跑,等着你中午来接我。

我迷迷糊糊地答应,随后便又沉沉睡去,我知道是你给我的踏实和安全感。

中午,我们一起看着新郎新娘牵手微笑,看着他们宣誓,当他们的口中说出我们愿意成为彼此的伴侣,无论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都将永远爱着对方的时候,你握紧了我的手,带着泪光的眼里满是我的身影。

你开口说:“我会娶你,在不久的将来。”

所以我一直觉得,当有一天我们再次出现在婚礼现场的时候,会是我们两个人。


后来我们见了彼此的父母,从踏进你家的时候我就知道,你的父母不喜欢我。

你的家境很好,父母的工作也是让我遥不可及,他们觉得站在你身边的女孩子应该是温柔贤淑家境殷实,对你的事业可以有帮助的。

而我我身无长物,能有的也只是爱着你的满腔孤勇。

你对我说出了父母的反对态度以及他们的期望,而我对你说出了分手。

这个世界只要两个人相爱就能在一起吗,到底是我们之间谁爱的不够呢。

分开之后我越来越难专心工作,老板同意我休息一段时间散散心,我去你工作的地方找你。

我们一起吃饭,你还是记得我的习惯,过马路还是不看路,你也拉着我的手,只不过你不再牵着我走过去,随后默默地又放下。

这也象征着,我和你只能越走越远,远到我们彼此之间没有来往,互相陌生,远到我们好像没有在一起过一样。

 

其实刚分开的时候我们之间也有不断的纠缠,不想分开的最后挣扎。

我记得有一次我们都在喝酒,喝醉之后我们也都拨打了对方的电话。

那是我们分开之后的第一次见面,你用力地抱紧我快要把我揉碎一般,靠着我的肩膀,你哭了,你说你很爱我,但是不可能和我复合和我结婚了,父母给你找了满意的相亲对象,是个善良的好姑娘。

那天的我没有流一滴眼泪。

只不过我接受了现实,现实不过就是有一天,你会牵着别人的手,站在我梦想过无数次的婚礼现场,对她说出我愿意。


在我刺身之前,有人告诉我针扎在皮肤上的疼可以让人忘记心里的伤痛,所以我毅然决然把你的名字纹在手臂上。

可是当这根针扎在我皮肤上的时候,我分明感受到离开你的疼痛还在,心上的伤痛也没有消失。

写这篇文章之前,我发短信问了你,还爱吗

你回:爱,只是回不去了。

梅先生,你已经辜负了我,你不能再辜负那个善良的姑娘。

千生百世,缘起缘灭,仿佛皆已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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