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名优教师去“有偿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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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童国强

让名优教师去“有偿家教”

时下,“有偿家教”已经成为师德问题的代名词,很多地区对"有偿家教"严惩不贷,有效地遏制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事件的发生。

违规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一旦被查处,付出的代价是很沉重的。比如某教师受“记过”一次,经济损失高达四五万元,并且三年之内不能晋升职务和评优。面对这样的高压态势,在职教师大多不敢铤而走险。

“有偿家教”的确有很多禁止的理由,因为其背后事实上也有很多的师德隐患。

有的教师白天上班磨洋工,教学成绩普遍很差,正因为学生成绩普遍较差,请他辅导的家长反而更多;有的教师教学水平很差,厚着脸皮给家长群发手机短信、微信,要求孩子参与他的课外辅导班;有的教师以赶进度为理由,寒暑假上第二学期的新课,孩子们不得不参加他的辅导班;最缺德的是,课堂上很多重要内容不教,而要放到辅导班上教(一般情况不会这样)……就某种程度上而言,如果允许教师“有偿家教”,教师的脸皮厚薄是跟他的收入成正比的。很多的家长根本不清楚教师的优劣,谁会“叫卖”,谁就会有学生。真正有水平的教师,他反而不会低声下气去叫学生的,因为他把自己的尊严看得很重,把为师的道德规范看得很重。

校外辅导机构,不是中国的特产,欧美国家也有,要升学,家长要家教的。在日本,寒暑假学生也要自愿到学校辅导补课,但学校不收费。但是要知道,日本教师的工资待遇是其它行业不可企及的,教师年薪少则五六十万人民币,多则一百多万。教师为了做好本职工作,放弃寒暑假也毫无怨言。

在校教师搞辅导既然要被惩处,家长又有这么大的需求。有些教师就一不做、二不休,竟然辞职搞起专业课外辅导。有真才实学、业务能力一流的教师辞职后,把辅导班办得红红火火,一年几百万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杭州有些名校的中层管理人员也挡不住诱惑,辞职后加盟校外辅导机构,年薪也可以拿到三四十万。然而,在阻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强化师德师风的同时,各地的培训机构却应运而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很多中小培训机构,缺乏师资力量,在任教的大多没有入编的刚毕业的大学生,他们暂时找不到工作,在辅导机构里锻炼自己。假期里,很多在读大学生和高中生为了挣点零花钱,进这些辅导机构当老师是他们最好的选择。这些“老师”,大都没有资格证,没有进行过岗前培训。在一次招聘会上,湖南师范大学大四的毕业生告诉笔者:她现在也在带学生,一对一辅导,高中生收费标准70元每小时,初中生50元每小时。一个孩子到校外机构学习,一学期交费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让家长们苦恼的是交了巨额学费,一学期折腾下来,孩子的学习成绩丝毫不见长进。这对于家长来说,这钱花得实在冤枉!一方面,工作兢兢业业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又是一流,教学成绩出类拔萃的优质教师假期很清闲;另一方面,很多家长花了很多钱,却还找不到名优教师。我们何不规范“有偿家教”,让名优教师发挥他们应有的特长呢?

我说的不是无原则的放开“有偿家教”,而是规范!一是规范收费,既然在业余的时间付出辛勤的劳动,肯定要有点报酬,但要在家长可以承担的范围内。二是要规范身份,只有业务水平高、教学成绩优异的教师才有从事“有偿家教”的资格;业务水平低下、教学态度不好、教学成绩落后的教师没有资格参与“有偿家教”。身份资格可以由学校或者教育局认定,一年审核一次。三是规范管理,要求参加课外辅导的学生要到学校报名,由学校统筹安排场地,聘请具有课外辅导资格名优教师执教。对不具备资格的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继续实行“高压政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合规范的校外辅导机构一律取缔。这样,可以有效防止“有偿家教”带来的师德问题,既能给名优教师带来一点奖赏性的收入,增强教师的竞争意识,又能解决家长的需求,满足家长们对优质教育资源的一种渴望。  

这种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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