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是一曲性高潮

很长时间没写东西了,思维和句子一样零散,所有词语堆砌起来就像病句,有一裤裆的东西要倾泻却不成气候。所以我担心我是否病了。

过年的时候,很多长辈会问我工作是干嘛的。这是难以启齿的事情,因为你很难跟他们讲清,尤其是用方言讲清,在一个卖着手套、太阳伞、围巾和帽子的公司里面做品牌究竟是干嘛的。虽然也知道他们问的时候大多不会走心,因为他们有人在餐桌上问了四次这个问题,但我还是苦恼找不到完全不走心的回答。

这个时候我就很羡慕我的一个朋友,她面对这类问题总是很简短地回答:拍照的。

韩寒去年拍了部电影,全程劈头盖脸地往银幕下面砸价值观,几乎手把手教我们小孩子才分对错,成年人只看利弊。然而不幸的是我们在大多数情况下分不清什么是利弊。于是大多数人喜欢说大多数人喜欢怎样怎样,忘记了自己也是大多数人。

就像我这样。

而我能分清的为数不多的一点是:如果你的兴趣不只是吃饭的话,那么兴趣和吃饭最好是分开的。兴趣应该用来生活,而不是谋生,免得到后来兴趣和自己相看两厌,很是难堪。

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晚了,而金正芬还没有意识到。

金正芬跟我年纪相仿,几年之前,金正芬还在复读学校的时候,本来能进二本的她,接受了我得怂恿,又骗了他爹,顺顺利利的进了一个三流的影视学校。

后来据说为此他爹拿根大棒屋前屋后的撵了她几圈,就像我偷家里几千块钱去北京考试,我爹也扯着我的耳朵在家门前的空地上踹了几圈一样。而金正芬是个脾气暴躁的家伙,我默默的承受了下来,她跟她爹干了一架,甚至脑袋上的头发都扯秃了一块。

金正芬的脑袋疼了一个星期,她也为脑袋惋惜了一个月。不过也因此她对她的摄影事业倍加珍惜,因为这是她用鲜血换回来的,脑袋上的痂就像一枚斑驳的勋章。

此后她带着她的相机去了西安,在那个校园里自由驰骋像少年一样飞驰,她喜欢把相机挂在飞机场一般的平胸前,吃饭带着,睡觉抱着,遇上什么都要拿着相机研究半天。就像汪峰离不开梦想一样,金正芬逢人就拉着给拍人像照。

有一次过年,她拉着我对着洗出的相片说,你看看,我的拍的多好看,简直不用PS,像整过一样,还不带给钱的。

那天,金正芬许是觉得跟我们这类菜鸟讲摄影简直是对牛弹琴,她决心改变,把兴趣和养家糊口结合。她眯着眼睛蹲在院子里陷入沉思,她家狗睁着两只糊满眼屎的眼睛侧着头看她。刚抽了两口烟,她家狗就猛跑过来趴在她背上蹭,金正芬一摔烟,认真地决定:旅行摄影,像韩寒一样说干就干。

她把这个决定告诉她爹的时候,她爹说我又不指望你养。金正芬说,不行,我就要养。

她爹差点就哭了。

一年又过了一年。也就是两年,金正芬的相机暗淡了很多,从以前每天清洗到后来每周清洗,到最后,变成了每年,相机上酷炫的贴纸在风中卷了边、掉了色。就连她最喜欢的那张贴在快门下面肌肉男都被她磨掉了下半身。金正芬一直没挣到大钱,也没有和她之前想象过的出名,但她学会了如何尽可能地说服街头走路的、坐公交的人接受她相机的采访。

她觉得这一技能比照相技巧更值得写入她的墓志铭,不出意外可以让她走上人生巅峰。于是她利用这些年流浪攒下的钱,在远方的大城市开了一家摄影工作室,仍信誓旦旦的对她爹说,我养你。

有一天我在街上远远的看到金正芬,她从一个伪汉子变成一个姑娘摸样,长发飞扬,身形令人荡漾,她的背上背了一个很大的背包,初具规模的胸上也没有再挂相机了,她从容不迫的走着。

我喊金正芬,她没听见。

一辆摩托从我们中间绝尘而去,留下一排浓浓的黑烟,就像曾经从我们身体里倾泻而出的荷尔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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