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中,方桌前,一扎酒,几串肉,仨两友。酒是啤酒,肉是烤肉,这样的情景,在夏日夜晚的每个角落随处可见。
烟火缭绕,炭火正旺,酒意亦兴。这是当下的吃法,相当普遍,相当流行,几乎夏日夜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不分哪个城市,哪个地点,但见人头攒动,店店兴隆。
此为城市生活的极小一部分。
忆起了儿时,也是关于烧和烤的部分。
城市中的烧和烤是一体的,谓之曰:烧烤,而儿时的乡下,那时的烧和烤是分开的,在我有限的词库中似乎没有这个概念的存在。
一群天真孩童,群龙亦有首,只要那个年长一些,皮肤黑黑的孩子王老大登高一呼,下面的众小喽啰们就会百应,所谓“民以食为天”,不分老幼,除了到处疯玩之外,当然还有吃的内容,关于吃,一个永恒的话题,特别在那个物质生活相对匮乏的年代,可吃的东西有很多,随季节而变,也随玩的地点随兴而变。
先说“烤”。比如蚂蚱、大肚螳螂,蛐蛐之类。
这些东西需要放在火苗的上方烤着吃才有味道。
老大分工,小兵执行,分头行动,有找吃的,有拾柴火的,找到的蚂蚱、大肚子的螳螂以及蛐蛐会被一个个串在铁丝上,混在一起,无需分类,等到柴火一到位,火焰升起,一阵噼里啪啦之后,就等老大一声令下开吃了,由于昆虫身体淡薄,烤的很酥很脆,味道也蛮香,别有一番风味。
再说烧着吃的,那些体积稍大些的。
具体吃过东西有豆虫,刺猬等等。
豆虫一般喜欢藏在槐树的根部周围,或者豆田周围。只需要用一根结识一点的枝条把土层掘开,再加一点耐心,很快就会有丰厚的收获,那些胖墩墩圆滚滚的豆虫整个身体几乎都变成了黄色,只待化蛹了,此时的豆虫才是上佳之品。
燃起了焰火,把虫子丢进去靠近炭火的位置,只见豆虫的整个身体在瞬间长大,长圆,如同充了气的皮球涨起来,三两分钟就会熟透,等火候差不多了的时候,用一木棍从火焰里拨拉出来,先放在地上稍微晾一会,然后捡起,吹掉残留在豆虫上面的草灰,就可以吃了,至于味道,实在无法形容的出,也许是我的词汇太过贫瘠,以至于无法寻出合适的句子来描绘,其实有一个最好的办法,那就是寻了一合适机会,亲自品尝一下。
至于烧刺猬,这纯粹偶然即兴的事情,在吃的众多食材之中,刺猬也算是庞然大物了,刺猬不太好找,特别是在有意为之的时候,所以要吃到刺猬的美味就看缘分了。
有时候恰巧逮到一只胖胖的刺猬,它的小命自然不保,我等孩童虽不比阎王那般残忍无情,却同样给它执行的是火刑,那时候似乎也根本没有残忍这个概念,一切觉得理所当然,眼里的东西只有可吃的和不可吃的之分,不像现在的小朋友从小就懂得爱护自然,爱护小动物之类,要善待它们。
烧刺猬的工序稍微有些复杂,不像豆虫往火力一扔就完事,首先需要水和土,然后和乘一团泥巴,然后用泥巴把刺猬层层包围起来,糊严实了之后,扔到到火焰中心的位置,再放上更多的柴火,用火来闷,因为刺猬体积有些庞大的缘故,故烧熟的时间和过程长了一些,直到鼻子闻到了香味之后,火候也就差不多了,这时,可以选用一根粗壮的木棍把烧熟了的刺猬从火焰里拨拉出来,然后用木棍把上面的泥巴敲掉,剥去已经烧成灰的皮囊,香气顿时扑鼻而来,肉味细嫩,只可惜没有加盐,否则味道会更胜一筹,那时候没什么经验,只一味贪婪的吃,也会不小心把苦胆给弄破了,结果一大块肉便会苦苦的,无法下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一大块肉白白扔掉。
其他可吃的东西也很多很多,除了昆虫动物,还有时令庄稼,比如烧玉米、烧黄豆、烧地瓜,烧芋头等等,甚至还烧过馒头来吃,至于味道,比在家里那些蒸的,煮的,味道不知好多少倍,酥酥香香的味道,直到如今,还让我回味无穷。
时光一去不回头,永远都无法追回,还有那些曾经的味道。
多少年以后,读书,上学,辗转之间来到某一城市生活,由最初的陌生,转换为熟悉,渐渐的远离了那片生我,养我的土地,虽拉开了长长地一段距离,却不曾生疏过,因为我的根永远会在那里。
某一个夏天,某一个夜晚,在某一家小店之中,和家人一起,或者和三两位朋友小聚,烧烤是当仁不让的选择,也是最为适宜的选择,没有了拘束,也没有酒场的繁文缛节的众多辞令,自然,随意,举杯之间,酒上脸颊,红彤彤的如同烧烤架上的炭火,直把思绪烤透,烤熟,如同思念儿时时光一样,清晰而又远离。
20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