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资格嘲笑网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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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又被称为网络红人,从字面意思理解,是依赖网络而大红特红红得发紫的一个群体。无独有偶,百度百科中给网红这样定义: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或长期持续输出专业知识而走红的人。

从定义的角度来看,网红这个词在定义时只是限定了红的途径,或者说红的单个条件,那么就注定了网红的多样性。本文所指是那些腮红太红、锥脸太尖、鼻梁太挺、丰胸太满的机构定制型网红,他们往往站在舆论的风口浪尖,潮来首当其冲,潮去灰飞烟灭。

众所周知,这类的网红多活跃在各大自媒体社交平台。聊些百无聊赖的话题。因为加了电子合音的缘故,唱的歌自己妈都听不出来。跳动作单一的舞蹈,暂且称之为舞蹈,不仅单曲重复,而且还要匹配所有的旋律。穿着上对布料的使用极其考究,崇信节约主义,恨不能学亚当夏娃摘两片叶子随手系在腰间。他们赖着皮相,在各自的领地吞云吐雾风生水起。对于他们,笔者本人是不喜欢的,但这不代表他们有理由被嘲笑。

我们靠出卖自己的技艺,他们靠出卖自己的皮相,同样是出卖,同样是自己的东西,同样的为了丰衣足食而自力更生,又哪来的高下之分?高是高尚的高,下是低下的下。

倘若真有,也是源于世俗的观念。

就像赌博,从现代法理来论是违法犯忌的举措,聚众赌博更是要被判刑蹲小房子的,偶有胆大包天者也只是关起门来熄了灯搞建设,但在澳门,赌博只是一种拿有价值的东西做注码来赌输赢的游戏,是人类的一种娱乐方式,是澳门敞开了门向外的支柱产业之一。

就像色情,在我们看来是有违伦理有违法纪的,但在日本,你可以理解为是为了满足本能性需要的固定或不固定的性接触,是人类生存和繁衍的需求,所以色情业是日本岛国不亚于任何一种商业模式的产业。

所以,观念这个东西,改改也就罢了,何况网红还引发了网红经济,我们多少人还或多或少的依附在这条经济线上。我们总不能忍受着——有些人因为钱或是权仗着自己是强势群体目无一切高人一等尔虞我诈恶贯满盈,却容不下几个网红在自媒体的犄角格拉里左口一个哥哥右口一个欧巴哼哼唧唧嗯来吖去吧。除非你的肚子里连艘皮划艇都放不下(宰相肚里能撑船)。这是其一。

其二,这类网红的蹿红多是借助了网络这个平台,是网红自己、网络推手、媒体和受众多方作用的结果。媒体把2016年视作网红元年,『“papi酱”的融资,“宣告了”“网红元年”的开始。』不仅是对网红变现能力的肯定,也是对自媒体高度发展并被网民普遍接纳这个事实的肯定。而反观此时的网络平台,它已然拥有了太多的个人标签:平民化、普泛化、自主化。当我看到这三个词组合在一起的时候,我想到了我们的教育。最近热播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引发了公众对阶层固化的激烈讨论,有学者总结出教育才能打破阶层固化,好的教育制度是实现社会阶层流动的最主要通道。那么,网红乃至网红经济是不是可以算作打破阶层固化的另一通道。

网红模式和教育模式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教育通过学校授人以内在,网红通过医院予人以外在,但无论内在外在,终要变现,教育尚且要产业化,而整形本身就是产业。假如作为教育模式产物的你仍然在嘲笑着网红模式的网红,就休怪网红模式的网红对教育模式的你的医疗整形技术的诟病。换句话说,我们在嘲笑网红苹果肌玻尿酸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是我们正儿八经的医疗技术业还不足以做到以假乱真,而不是网红自己对苹果肌玻尿酸有着难以割舍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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