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骨画魂画女人

                                                                                                  简.奥斯丁《傲慢与偏见》欣赏


简.奥斯丁是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她一生只写了六部小说,广泛流传的是《傲慢与偏见》、《理智与情感》两部。 《爱玛》,《曼斯菲尔德庄园》……并不如前两部有名。前两部大家可以在任何书店里见到不同的版本,销量非常好。《傲慢与偏见》、《理智与情感》这两部还被一次次拍成了电影,黑白的拍过,又拍了彩色的。前不久,《理智与情感》被著名的导演李安再一次搬上了银幕,电影内容遵从原著,体现着原著风采。《傲慢与偏见》最近也推出了新版的彩色电影,内容依然贴合原著的故事与品位。

有些评论家说简.奥斯丁的作品题材太过狭窄,每部小说只是写一些英国当时的乡村绅士家长里短的故事,大量的篇幅主要是写女人之间的聊天;然而,如此狭窄的题材,她写的却非常好,人物刻画惟妙惟肖,精细,入木三分,人物交流主要以对话为主,但是语言都很精妙绝伦,贴合各种人物身份,性格,读来个个生动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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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一起欣赏《傲慢与偏见》里作者的精妙绝伦的人物刻画。主人公贝先生一家住在英国一个叫朗伯恩的村子里,家里日子过得还算优渥,有男女管家主管家务,还有厨子专门为一家大小做好一日三餐,几个女佣做活,房子外面一大片田地都是他家的私产,他家就是当地一个家道殷实的小地主,美中不足的是,贝先生有五个女儿,没有儿子,在英国,没有儿子也是大事,他们家的财产就要由一个贝先生的远房侄子柯林斯来限定继承,贝先生的女儿没有继承权,她们结婚可以,但没有陪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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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英国,阶层意识,金钱意识非常浓厚。没有财产的女人,要不用点巧心思将自己嫁给一个有钱的单身汉,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要不无可嫁之人,只好在家里终老。

简·奥斯丁就是一个没有陪嫁的女人,她是牧师的女儿,她自己终于没有出嫁,她的笔下让所有的女孩子都出嫁啦,不过嫁的各人不同。

贝太太是一个没有多少陪嫁的女人,但是她年轻时相貌姣好,手段高明,她如心如愿把自己嫁给了一个有钱人——贝先生。贝先生对妻子满心欢喜吗?结婚后,贝先生才知道自己老婆是个愚蠢且自私的女人,但已经迟了,他对自己的婚姻绝望,躲进了书房,偶尔与老婆相对,也是挖苦,讥刺,可他那种语言还得有悟性的人才能听懂,贝太太听不懂自己丈夫的话里话外,也毫不在意。她每天过的快乐,她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所以养了五个女儿的贝太太一大把年纪了并没有一点进步;她爱热闹,她家附近开来一个民兵团,贝太太高兴的喜洋洋,女儿们和穿着制服的民兵团军官们调笑,天天去看军官们她也开心;她在家里经常宴请这些军官;民兵团要开走了,她茶饭无心,和几个女儿一起哭哭啼啼,唉声叹气,她竟然想了一个歪主意要求丈夫同意,她们一家都去民兵团将要去驻扎的地方度假……

贝太太最开心的事就是嫁女儿。大女儿简长的很漂亮,她对简很有信心。刚搬来一个年收入五千英镑的阔邻居宾利,贝太太立刻为大女儿盘算,决意将宾利拿下。天要下雨了,她让大女儿骑着马去宾利家赴约,这样女儿当天晚上就因天太黑,下着雨,路很滑无法回家,只能借宿在宾利家,籍此招数增加女儿和宾利接触的机会;当晚大女儿当真住在了宾利家,她因聪明母亲赏赐这场雨感冒,发高烧治疗了一段时间才算好转,宾利请医生来照看她,可谓尽心尽力(当时发高烧可不是一个小病)。

贝太太还有一个嗜好,炫耀。她在舞会上向宾利和他的朋友炫耀她的简长得漂亮,十五岁时就已经有人给她写情诗,这是在夸女儿,还是害女儿?宾利是个很随和的小伙子,舞会上不过和简跳了两曲舞,她就向所有人开始炫耀,宾利仿佛已经做了她的女婿,她喋喋不休、不厌其烦的向人述说着简嫁给宾利后未来要过的好日子,事实只是宾利与她的女儿刚见面,有点好感而已。

贝太太也是一个很虚荣的女人,她自以为她家经济富足,宽裕,尽力开支家用。女儿们没有陪嫁,她自己尽可以节省点,积存下一笔钱,作为女儿陪嫁用,没有上万英镑,总可以给她们每人一笔小钱,以备不时之需。可她没有这么做,原本这是她丈夫的一点计划,但是,每年家用开支很大,这种想法终于没有行动;她也不操心女儿的教育,没有请家庭教师来指导女儿们学习,也不在待人接物上给女儿们作指导,她的四女儿,五女儿热切的追逐军官,她不闻不问,反倒助长女儿的坏毛病。为人父母,首先要为自己做好谋划,预计好将来的生活,做好安排,其次要为自己的孩子做好谋划,这样不失做父母的爱心,所以当五女儿莉迪亚突然私奔,贝家蒙羞也该是注定的事。

贝太太做事不用脑子,只凭一厢情愿。她最溺爱的五女儿莉迪亚私奔的消息传来,她躺在床上,任意发挥想象,她的丈夫去伦敦找到勾引五女儿的威克姆,要和他决斗,她的丈夫一定会死,她的丈夫死了,她将要……,总之,她一个人躺在家里,哭哭啼啼还得有四个人陪着开导,事实是,贝先生在伦敦根本就没找到女儿和威克姆。大家有没有见过和贝太太类似的人?我可见过一次,是在医院重症室门口,一个老太太扑天抢地、要死要活的哭闹,她的老伴在里面抢救,旁边儿女孙子,再加亲戚朋友围了几十人在全力劝解、牵拉,不然真就在地上滚起来,最坏的消息还没有来,这么折腾,唉!

贝太太的大女儿很漂亮,性格婉静,待人和气,对人总是从好处着想,不愿意把别人看的很坏,最难得的是,她虽是贝太太的女儿,但是举止端庄,她虽很爱宾利,但是言语之间,并不露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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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太太的三女儿玛丽,相貌平常,她想超过姐姐们,刻苦用功读书,期望提高自己在父母心中,在邻居家的地位,可她那么用功,却适得其反,她成天泡在书里,食书不化,只做了一个背书的人,没有喜怒哀乐的情趣,言语刻板、乏味、教条化。看来,“读书能提高个人的修养品味”,不是对任何人都适用。

贝太太的四女儿,五女儿行动常在一起,两人之间,无话不谈,她俩每天去小镇上姨妈家探听各路消息,追逐年轻军官,她俩相比,最小的五女儿莉迪亚更没有教养,言语不分场合,行为放肆。威克姆因无法偿还欠下的一大笔赌债从民兵团逃跑,他并没有打算娶莉迪亚这样没有陪嫁的女孩,她依然跟着走了,不在意她的行为给家里带来多大的耻辱。当她在达西先生与舅父的努力下结婚后,有了名分,回家里看望父母时,竟以她是先结婚的女儿要求自己走在前面,姐姐们得跟在她身后,没有一丝顾惜家人脸面的羞耻心,只有自以为比姐姐们早结过婚的夸耀。然而,女孩子结婚了就算开启幸福之门?不见得,有时,结婚的门垮开,开启的不过是苦难,有的是乏味,幸福是很奢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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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太太的二女儿伊丽莎白是家里最聪明的女儿,她最得父亲喜欢。她也是本书作者简·奥斯丁的最爱。作者不仅给了伊丽莎白美貌,可爱,更给了她许多女人缺乏的聪明与智慧。母亲对二女儿的婚姻原本期望不高,有一个能提供衣食的男人就好。所以贝先生的侄子,未来要继承贝先生家产的柯林斯先生来访,提出要娶一位表妹来补偿自己继承贝家遗产的歉疚。贝太太高兴地推荐他娶自己的二女儿,可没想到的是,伊丽莎贝竟然拒绝了。贝太太再愤恨女儿也无济于事,伊丽莎白还是坚持自己的愿望只找一个她爱的人。然而,她没有陪嫁,时间在考验着她,要她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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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对相貌好,幽默风趣、风流倜傥的威克姆报有好感,可事实证明威克姆只是个道德败坏、贪婪、自私、永不足厌、无情无义的奸匿小人。


伊丽莎白暂住表兄柯林斯牧师住宅的一段时间里,她结识了一位风度翩翩的菲茨威廉上校,两人相谈很融洽。这位上校虽然对伊丽莎白流露出好感,但是言谈中坦诚自己是家里最小的儿子,没有继承财产的他,只能靠有钱的亲戚们接济,他必须娶一位有丰厚陪嫁的女人,才能过上体面地生活。

有限的社交圈子,能接触到的人不多,适合婚嫁的人更寥若星辰,美丽聪明的伊丽莎白,该嫁给谁呢?

达西挑剔地观察着贝先生一家人,他瞧不起贝太太愚蠢自私,瞧不起伊丽莎白妹妹的行为不检点、还瞧不起贝先生这个老头子行为古怪,瞧不起贝家的亲戚,在梅里顿的姨母姨夫……,担心宾利爱上贝家的大女儿简,招惹上这么一堆不成体统的亲戚,把宾利劝留在伦敦,从此远离贝家。

但是达西自己呢,他瞧不起贝家,但是贝家的二女儿却一次次刷新着他的感受。伊丽莎白听说姐姐简感冒了,一大早赶来宾利家看姐姐,她两脚泥泞,裙子上满是泥水;别人看见的是窘迫的她一身泥水的狼狈,达西看见的是手足关爱;面对自己拥有的权势与富贵,别的姑娘很小心的承他心意,可这个小丫头,竟然请跳舞不给面子,言语刁钻、精明,总想兜圈子要我中计,当在姨母凯瑟琳家再一次遇见伊丽莎白时,他情难自禁向伊丽莎白求婚,原以为很顺利,很有把握,以自己高贵的地位与身价向一个没有陪嫁,地位低微又有这么多不堪亲戚要忍耐的人求婚,是一定成功!可他被当头一棒,女方心里早恨死他了,他破坏姐姐的爱情,又瞧不起我的家人亲戚,岂能答应求婚?就这样,伊丽莎白错失了一位钻石男!

第二天,达西亲手交给她一封长信改变了她的看法,她认识到是真的自己错了。第一,误听误信了威克姆的谎言,误解了达西;第二,当她换一个角度审度自己家庭,达西的评判正确,母亲、妹妹、自己的家人真的很不堪。不久噩耗传来,莉迪亚私奔,家族蒙羞,他们一家人更被人瞧不起,她们四个女儿将来更难出嫁。然而,谁让达西那么爱她呢。他找到了威克姆和莉迪亚在伦敦的藏身之处,和他憎恶的魔鬼威克姆谈判,花费了一笔在当时算巨额的资金,替威克姆偿还赌债,给他一笔款子,供他挥霍,再给他谋一个不错的差事,总算将这件丑事遮了过去。

随后,贝太太家喜事连连,久不见面的宾利由达西陪着来访,随后简宣布她成了最幸福的人,她和宾利订婚了。伊丽莎白,你怎么办?对达西一直是恨你恨你再恨你,当把恨连根拔走,留下的是什么?是满怀的爱了,知道达西为了她,费心替她们家摆脱了囧境,她的心里更不是滋味,何况她已经拒绝了人家。

凯瑟琳夫人是达西的姨妈,她是一个傲慢自私的女人,她很霸道强势,又自命不凡!强势的母亲下面是怯弱的孩子。凯瑟琳夫人的女儿身体羸弱不堪,没有性格,苍白无力。她已经为自己的女儿设计好将来,要达西自己的女儿,两家强强联手,她自己便是英国最有权势、财富的家族,达西会听话吗?

关于达西有可能要与伊丽莎白订婚的消息传到凯瑟琳夫人的耳朵里,她立刻赶来质问伊丽莎白,是否与他侄子订婚,答应她不能与她侄子订婚,你身份地位不配我家侄子。

伊丽莎白是怎么回答的?全书在这里才显现出伊丽莎白的个性与锋芒,见识与果断,刚强与自信!最经典的对白是“他(达西)是绅士,我是绅士的女儿,我们正好门当户对……,不管我的亲戚是什么人,只要你外甥不计较,便与你毫不相干……”怎样,一个字“帅”还是“酷”?凯瑟琳夫人恨着这个无情无义的小妮子,一路到伦敦去找他侄子,把刚见伊丽莎白的愤怒和告诉侄子,原想让侄子明白这个小丫头多无耻。可她前脚刚走,达西出门了,去找谁,贝家的二女儿---伊丽莎白。终于作者为她的最爱安排了一个最好婚姻,成就了一对神仙眷侣。

伊丽莎白最好的朋友卢卡斯小姐,她也结婚了,结婚对象是哪个善于阿谀奉承又俗不可耐的柯林斯。没错,就是向伊丽莎白求过婚的柯林斯。他每天去巴结讨好凯瑟琳夫人,极力奉承她,凯瑟琳夫人给了他许多好处,牧师职位,一栋牧师住宅,一笔资金用来修缮房子,安排家用。卢卡斯小姐很聪明,他的丈夫很乏味,她还是用了点心思,嫁给了他,她明白地告诉好朋友伊丽莎白,她已经二十七了,没有美貌,没有财产,她不能和伊丽莎白一样等一场爱情,她不敢再等下去,抓住了柯林斯结婚,这是世间最平常婚姻状态。或者说用贝太太的观点,只要你嫁人,尤其嫁给有钱的单身汉就是胜利。

《傲慢与偏见》全书主要女主人公介绍完了,简·奥斯丁写的怎么样?一个个女性人物刻画的是不是真的骨感丰盈?

读完辛琳的赏析,有没有要和辛琳击掌相视而笑的,来一,二……

辛琳:一个喜欢《红楼梦》的人;一个对衣服的穿着有自己独特见解的人,一个对生活里点点滴滴的所见,有自己想法的人;亲,喜欢就在文章后点赞,喜欢就转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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