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10快播的罪与罚

最近比较火的新闻之一,是快播的庭审。在庭审现场,公诉人的无能,与王欣及其辩护人在庭审现场的辩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社会舆论形成了一边倒的局势,大都支持王欣无罪。

面对这种局面,政府的应对手段也让人吃惊。请出了《人民日报》这个救兵为之站台,一篇社论《快播的辩词再精彩 也不配赢得掌声》为其撑腰。

舆论为之哗然。

快播一定会被判有罪,这是我们心底从王欣被抓就有的结果。

然而,未经判决就认定一个人有错有罪,不是中央媒体应该做出的判断。辩词的精彩,显示了公诉人的无能,以及证据的不充分以及公诉人准备的不充分。认为这是一个任务,小小的王欣肯定会在法庭上微微示弱当场认罪,然后神气的离开法院。

没有想到的是王欣及其辩护律师的精心准备,给了公诉人一个惊喜,有惊无喜…

这样的结果,当然让看现场直播的众多快播迷为之兴奋,这是一场庭审好戏啊。权贵的脸面扫地,怎么不兴奋呢?

而新华社的社论却说得更好一些:《无论快播是否有罪 都要对“狡辩的权利”报以掌声》,显示了对于法律的尊敬。

就算快播有罪,也不能剥夺他们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就算你相信快播有罪,也要为这个团队精彩的辩词报以掌声。暂且不论快播是否有罪,尊重程序、尊重辩护,这才是法治。
然而同样的党报党刊为啥差距就这么大呢?这个才是我更加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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