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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还是刑事案件

2014年9月谭某(化名)跟前妻刘芳离婚,协议房产都归女方所有,但一年内男方拥有房屋抵押权,2015年5月18日谭某回到自己位于东湖区二七北路原住房内拿走了自己私人物品。

    刘芳当天便带人追赶到了谭某位于红谷滩的住所,砸毁大量物品,东湖区刑警七中队俞建勇警官紧跟着到来,说刘芳在他那里报案被盗,对于刘芳同样到谭某住处抢走财物,由于不属于东湖管辖范围,管不了,让谭某把东西先放至公安机关,等把事情说清楚再行处置,谭某据理力争下,俞警官只好仅仅带走一台平板电脑。

     到了2016年6月18日谭某却被东湖公安分局以盗窃罪刑事立案,并送交东湖检查院提请公诉,谭某提供了大量两人离婚后的经济往来凭证,并坚持认为案件不属于刑事追责的范围,但东湖检察院一直没有行驶立案监督的程序,公诉人张璇始终坚持立案没有错误。

     至今谭某办理取保候审一年由余,因为公诉人让谭某再案件侦办过程中不要骚扰刘芳,以至于一年多来谭某也看不到亲生骨肉。

      夫妻本是同林鸟,却变成倒戈相向,实在人间悲剧,希望不要再将悲剧传承下去,也希望事件早日平息,还当事人正常的生活轨迹。

       到底属于纠纷还是刑案,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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