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是七夕,一贯很忙没空庆祝的秦先生照例给我发了红包,金额是520.
还附上一句话:从那天开始爱你,到今天,和以后的每一天。
那会儿我刚群发了上篇文章《我来过,我爱你》
然后就看到这个红包和这句话,眼睛突然很热。
尽管有那么一秒钟的感动,但我还是没有领这个红包。
事实上,在周日的下午,我们刚刚经历过一次不大不小的争吵。
这是我们数不清多少次争吵中的最稀松平常的一次,却是最让我深思的一次。
我不得不问自己,爱和婚姻的本真究竟是什么,于是便催生了那篇文章。
事情的起源是因为钱,就像所有贫贱夫妻那样,每一件琐事都可能成为争吵的理由。
可后来却因为秦先生的抱怨终结了,他说,那天他夜里三点多回来,在沙发上睡了两个多小时就又去上班了。第二天精神特别差,结果晚上回家,我还怪他不干家务,给他脸色看。他就想不通,我为什么不能体谅一下他呢。平时可以不体谅,可这么累的时候,为什么还是不体谅呢?
说实话,我真的有点语塞。但当时,我还是强装镇定的说了许多借口和歪理。
我这个人一向如此,道理不能输,气势更不能输。
可这次,我真的输了道理。
我反复的问自己,当时我为什么就没有想起来他前天晚上只睡了两个小时呢?
为什么这件事压根就没有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任何痕迹呢?
想了许久,最后发现了一个我不愿意承认的事实。
我不够爱他。
在此之前我给自己的解释是,我现在太忙了,自顾尚且不暇,自然没有精力顾及到他。
这可能占一半的原因,但另一半,确实是因为我已经习惯了忽视他。
我从来都不是个贤良淑德的女人。
我也从来不把照顾丈夫当做自己的职责,哪怕自己不再挣钱,做了全职妈妈。
男主外,女主内,全职妈妈就该孩子和家务全包,谁妄想把这个思想套在我身上,我就立马翻脸。
虽然没有洁癖,但我在脏乱的环境里实在待不下去,所以清洁打扫,只是为了不碍着自己的眼。
即使有的时候,会在他下班前把屋子尽可能的整理干净,但也只是为了显示自己很能干。
我始终认为自己照顾孩子已经是能做到的极致了,作为一个成年人,他应该自己照顾好自己。
比如自己整理好自己的衣物,自己调整好自己的作息,自己维持好自己的形象。
这一点,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有错。
可这一次,问题似乎无关对错。
我从不怀疑他对我的爱,可我却开始发现,我的眼早已经对他视而不见了。
我开始追问自己,我们的感情被耗尽了吗?我们以前明明是有过爱情的呀?
直到,我去找合适的自拍照当做上的头像,无意间打开了存储照片的文件夹。
那么多照片,从08年到现在,十年的记忆,全都摆在那里,完好如初。
我一个一个的点开,一张一张的看,然后惊讶的发现,那些脸庞竟变得那么的陌生了。
我简直不敢相信,以前的我们有那么多美好有趣的时光。
怪不得,他总是说,你什么都记不住,不过幸好,我记得住。
我是个很信缘分的人。
我们相识于2008,开始于2009年的最后一天。
那天,我和同事H约好回母校参加元旦篝火晚会,想着两人有些无趣,就在单位群里吼了一句,有人要去吗?于是,就看到他说,他也去。
后来他说,真的很奇怪,那会儿刚好没事,自己又没有电脑,就去隔壁借用别人的电脑上网,一打开QQ就看到我们在喊人,于是就果断报名了。
他是个很风趣的人,又很会照顾人,唱歌也好听,相处起来特别轻松,后来我们就走到了一起。
再后来,我发现他曾经在08年抓拍过一张我的照片,那是公司组织的旅游,我刚刚毕业,一身的学生气,扎着马尾辫,手摇着圆扇,流苏翻飞,眼睛看着别处,笑的很真,很开心。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一刻的自己,直到我们在一起之后。
这张照片,过了十年,仍然是我最喜欢的一张。
除了缘分,我还信隐喻,认为一个细微之处总能暗示至关重要的东西。
而现在,看完了十年的照片,我终于回忆起来,我们真的有过爱情。
是的,是我太健忘,以至于失了记忆,忘了初心,忘了过往。
年少时曾经有一个很优秀的男孩说,你总是记不住带给你快乐的人,反而记住那些带给你痛苦的人。
我当时很不以为然,即使后来分手,也始终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
可十几年之后,我才能感受到那个阳光少年当时说那句话背后的落寞和伤心,感受到他把粘满小纸条的笔记本扔到垃圾桶里的气恼和绝望。
我忘记了秦先生曾经是多么的朝气蓬勃、热爱运动、热爱音乐、活泼风趣;忘记了在雪上画的心,在冰淇淋上写的字,在楼顶唱的歌;忘记了冰天雪地里走过的路;忘记了租房住的年月里的简单幸福。
当我看着那些照片,我才慢慢回想起来早已被我遗忘的美好,想起每一件往事,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场景,每一个笑容。
或许,他从未改变,也从未忘记,只是我忘了,他才是这个家里,我最应该爱的人。
所幸,有十年照片为证。
所幸,今日我能重新记起。
所幸,他还在,我未老,一切都美的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