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权众筹来源于美国,可以讲是从企业家股权战争或企业控制经营权战争中引出的一个折中方案,为了让大家清楚的了解,我们从一个故事讲起。
序:乔布斯被赶出苹果公司
创始人在公司长大之后如何不被董事会踢出自己创办的公司是每个创始人都会思考的问题,但由于很多创始人没有经验,在创业前期没有处理好这个问题导致被踢出公司的很多,比如大名鼎鼎的乔布斯。
了解苹果公司的都知道,苹果公司在起始阶段的股权比例是史蒂夫·乔布斯和斯蒂夫·盖瑞·沃兹尼亚克各45%,罗恩·韦恩10%。
沃兹生性内敛,习惯于一个人工作,并且只愿意兼职为新公司工作,乔布斯和他的朋友、家人百般劝说才同意全职,后来他主导了苹果电脑的开发,乔布斯是个营销天才,而且拥有领导力,对公司未来激情四射,所以他们两位各占45%。而韦恩,他拥有10%是因为其他两人在运营公司方面完全是新手,需要他的经验。但不久,韦恩怕公司创业不能成功,就退股了。
苹果开业不久就开始缺钱,乔布斯甚至打算用公司1/3股份换取5万美元(约等于今天的15-12万美元之间)。这时候一位经验丰富的硅谷投资人不仅带来了公司急需的25万美元运营资金,还带来了宝贵的商业经验,他只要求26%股份,他就是马库拉出现了。这样,苹果新的股权结构变成:乔布斯、沃兹、马库拉各26%,剩下的22%用来吸引后续投资者。
苹果公司在马库拉投资后没有再融资,4年之后上市,上百名员工成了百万富翁,此时公司刚开业5年。
后来,公司发展需要更多的人才,乔布斯用“你是想卖一辈子糖水,还是想抓住机会改变世界”请来了百事可乐的高管斯卡利。但由于乔布斯的越权指挥犯了众怒,导致斯卡利提请苹果董事会在1985年决定让乔布斯辞职,这时乔布斯的股权下降到11%,董事会里也没有他的铁杆盟友(马库拉也没支持他)。
被放逐后,乔布斯一气之下将所有股份出售,后王者归来,苹果股份也只占了百分之一,可能正因为如此,在世界企业家群体中,他们都在寻找一个好的解决方案,以避免像乔布斯一样被董事会放逐。比如中国的阿里巴巴创建了“合伙人”制度。
马云被港交所拒之门外
2014年阿里巴巴于美国当地时间9月19日在纽交所正式进行IPO,系首次公开募股,阿里IPO的承销商们行使了超额配售权,使之正式以融资额250亿美元的规模,成为有史以来最大的IPO,一时之间,马云成为全球范围内的互联网英雄,由他一手缔造的阿里巴巴帝国成为中国本土成为互联网企业集大成之典范。
面对如此庞大的IPO,世界投资人的购买新股盛宴,大概有超过一百只基金组织前往美国,但很多都颗粒无收,顿时国内金融界怨声载道,纷纷反思为何国内证券市场无法留住这样的高质量公司。
在去美国上市之前,阿里巴巴经过衡量,决定去香港上市,但被港交所拒之门外,港交所为何不接受阿里巴巴,眼睁睁放过这一大单,港交所总裁李小加和马云为此还两地隔空喊话切磋几轮,但最终马云还是被港交所拒之门外。
公开资料显示,马云在内的合伙人上市前仅持有阿里约10%的股份,美国雅虎日本软软银分别持有24%和36%的股份。
在这样的股权结构下,马云等人设计出合伙人制度,主要是为了保住对公司的控制权,以避免出现乔布斯被驱逐的悲剧。
对坚持原则的港交所,不能接受马云这种合伙人制度,港交所的原则是同股同权(内地公司法也规定同股同权,不允许直接实施双层或三层股权结构,但公司法允许公司章程对投票权进行特别约定(有限责任公司),允许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自己的投票权授予其他股东代为行使(股份有限公司)),无法给阿里开绿灯,这才是马云绕道去美国上市的真正原因。
那么有没有好的解决方案的哪?有,比如:收益权众筹
收益权众筹全称应叫“经营权的收益权众筹”,简而言之,收益权众筹就是对某一特定标的的收益分享权益,它是对股权的一种巨大保护,企业在谋求发展资金时,可以选择让支持者分享未来收益而不是股份。其次是收益权众筹对投资者来说回报时间快,变现能力强,易被投资者接受,因此在很多领域被广泛使用。
下面咱们做一下简要的分析:
例如项目发起方每月支付给投资者一定比例的销售总额做为收益(例如支付总销售的1%到10%给投资者),或者每当一件产品卖出,投资者就会得到一个固定收益。
咱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假如咱们有一个产品,生产成本是20块钱,其他的人工、销售等费用需要支出20块钱,售价为50块钱,利润就是10元,这时候来两个投资人AB,A要求5%的收益权。B要求50%的股权,对于A投资者,我们支付给他们2.5元(50×5%),剩下的7.5元利润,我们留存或者继续投资,对于B投资者,这个项目拥有10元的利润,B可以和我们一起决定如何使用这个10元,也可以用10元继续投资,扩大我们的规模,也可以把10元拿出来分红,B将获得5元(10×50%),我们得到5元。
假如产品卖得非常火,价格涨到了100元1个,成本费用还有生产费用都不变的情况下。咱们的利润,这个时候是60元,那么A的收益,应该是100×5%=5元。B的股权带来的价值应该是60×50%=30元。
我们可以看到收益权是从销售收入中扣除,而股权是从利润中获得,选择收益权,众筹的项目发起人会认为此方式从长远来讲,支付给投资者的费用较少,而选择股权众筹的项目发起人会认为股权短期内会有利润,能扩大自己的规模。
这样看来,收益权的收益并不高,吸引力不大,但是我们要知道的是,企业以股权作为投资回报可能是有风险的,而且进展缓慢,长的要7-8年才有回报,但收益权快的话,卖出去产品就会有回报。
对于融资方来说,如果所有的科技相关或者服务类的具有高利润空间的项目,采取收益权众筹较为有利,因为项目利润相比传统制造业更大,如果融资方需要增加利润,不断扩大商业规模,股权方式更好。
二、收益权众筹怎么玩?
目前国内很多网站都有收益权众筹项目,项目主要分布在房地产、影视艺术、出版等,主要以实体店铺为主。
比如在北京做烤鸭非常出名的“金百万”,他们的下属万城店在领筹网就做过一次这样的收益权众筹。基本的流程和我们以前聊过的其他类众筹基本一样,让我们来看看它的成功方案:
我们看到它们的众筹方案与其他类型的众筹方案有很大的不同:
1)使用了保荐人制度
保荐人制度是证券市场的机制,只不过对于证券行业来说,保荐人并不像证券市场那样严格,从本质上说,保荐人有两个重要功能:
第一,给众筹企业或个人做尽职调查,以保障众筹产品和项目不会出现虚假诈骗的极度不靠谱情况,同时也针对企业众筹标的物进行相应程度的审核。
第二,给众筹活动出具法律文本,如相关的合同和协议。
保荐人作为第三方机构,扮演着公开公正为众筹披露信息的角色,信息的不对称一直是投资风险产生的重要因素,收益权众筹制定这样一个制度的初衷也是让参与众筹的人有一定的保障。
2)在退出机制中使用了担保制度;
风险控制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比如,该案例中,金百万餐饮众筹项目则是集团总公司为旗下分公司做全程担保。
担保作为风险控制的措施之一,自然会增加投资者的信心,但是我们都清楚在任何金融或者资金回报型项目实践过程中,没有万无一失的项目,所以,说到底,风险控制只是为了保障项目的真实性,对于各类风险的投资者,去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产品,还是要自己衡量风险的大小。
所以我们在收益权众筹中看到的不是担保,而是风险告知和退出机制,合适、合理退出方式的设计,是给了众筹参与者完整的判断、和选择机会。
除了上述两点,其他方面和普通众筹,区别不大。
好的,今天就分享到这里,喜欢的朋友可以加群讨论交流:
最后让大家深入的了解一下这个收益权众筹,按管理给大家做一下总结:
一、收益权众筹
收益权众筹全称应叫“经营权的收益权众筹”,简而言之,收益权众筹就是对某一特定标的的收益分享权益,它是对股权的一种巨大保护,企业在谋求发展资金时,可以选择让支持者分享未来收益而不是股份。其次是收益权众筹对投资者来说回报时间快,变现能力强,易被投资者接受,因此在很多领域被广泛使用。
二、收益权众筹怎么玩?
其基本的流程和我们以前聊过的其他类众筹基本一样,但大多说收益权众筹都引入了两项措施:
1、保荐人制度
第一,给众筹企业或个人做尽职调查,以保障众筹产品和项目不会出现虚假诈骗的极度不靠谱情况,同时也针对企业众筹标的物进行相应程度的审核。
第二,给众筹活动出具法律文本,如相关的合同和协议。
2、在退出机制中使用了担保制度
收益权众筹中的担保,主要是风险告知和退出机制,最重大的意义是保证项目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