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文章被抽筋扒皮之后,你还欣赏什么--我读《翻译官》

天下故事,不过爱情生活工作政治历史而已,你都能用一句话来概括了,文字于你来说,如同嚼蜡,毫无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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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翻译官》

因为没有追剧集的习惯,所以在《翻译官》热播的时候,找了本纸质的小说来看。

其实在看之前,看到许多小说评论,说这本书是个小黄文,里面许多’啪啪啪’的片段;

说这个作者三观不正,又是坐台又是婚前性行为;

说作者的文笔太差,写作象记流水帐一样;

说这本书,实际就是一夜情之后双方看对眼的狗血故事。

为什么评论这么不堪,我还要去看?

因为我也是个作者,我们当作者的都有个毛病,就是相信能火的文,无论你评价它有多不好,它里面一定有一些火的基因,或者是文笔好、或者是剧情好、或者是代入感好、或者是贴近时代、或者迎合了大众口味,等等。

虽然每个作者都有自己的写作风格,几乎是在成形之后就很难改变的,但在行文之中,可学习可进步的空间,依然巨大。

所以我挑了这本热播剧的原著作品来看,希望在那么多的不好中,找出一些好来。

而打开的第一章,便让我觉得评论误人--说什么文笔不好,在我看来,明明是极好的文章。

文章第一句:

一句话交待了故事发生时的女主的状态。

许多看惯华丽词藻文的读者,会认为这和流水帐有什么区别?而我则认为,难在句子的干脆利落,事件交待清晰。

文章第二、三段:

文章这一段是静景描写,主人公所在地点、所见风景、情绪状态,两句话已经交待清楚。用词并不华丽,却不失画面感。

文章第四段:

文章第四段是动态描写,简单几个动作,交待出女主的身份,以铺下她背景的隐线,然后通过配角引出故事正文,简单利落,几乎没有多余的文字,不可谓不高明。

文章第五段:

这一段是想,通过女主的思想描写,交待了女主个性中迷糊的特点,同时侧面交待男主的身份,并直接链接与男主见面的下一个场景。

文章第六段:

这一段是类似于旁白,正式交待男主的家庭与学识背景。

开篇6段文字,由静到动、由情到思,再到现实事件,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男女主的背景差异,也一并交待完毕。

这样的文字能力,并不是普通写手所能具备的。

当然,看惯华丽与词句堆砌文章的读者,或许会觉得文字过于平实了些,只凭一眼扫去的视觉感观的话,确实不够漂亮;

于我来看,却更喜欢这样简单的勾勒,却画面感十足的文字。

我们再看一段场景转换的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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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写女主从学校演讲现场,转换到夜总会的画面;从法语系学生转换到夜总会小姐的身份;场景转换自然流畅;

没有矫情的心里挣扎,只有白天黑夜对比后,从文字里透出来的心酸与残酷。

或许是我自己读书太少,以至于看什么都觉得好。

但我从这本休闲小说里,看到了那种隐忍与挣扎的心酸。

作者自己说,想表达女主坚持初心不变的励志,我看到男女主在选择与放弃之间的人性本能;

有读者说这就是一个一夜情后双方看对眼的狗血故事,我看到的是女主看似坚强的隐忍里,社会阶层在人们心里刻下的深痕,让女主连对爱情幻想一下都不敢。

也有读者说,男主就是一渣男,心里想着一个,身体上着一个。而我看到的是,一个想象着爱情的美好,却妥协着现世安稳的平常男子,做出的最平常的选择。

男女主都不完美,却都太现实,现实得让人不想去看。

可现实哪儿有这么多完美,现实永远是残酷而丑陋的。

文字的魅力在于,当你看到它时,脑袋里会有一幅生动的画面;当你读到它时,能让你对生活更多一些领悟。

一本书哪怕只有一句话能让你被触动,这本书于你来说就是好书。

一个人被抽筋扒皮,只余下骨头的话,再美也让人感觉到恶心;

一个故事,若被去掉文字血肉,只留下所谓的故事本质的话,文字便也失去了阅读的意义。

所以,如果用抽筋扒皮的方法去读书,大概没有一本书能入得了你的法眼,天下故事,不过爱情生活工作政治历史而已,你都能用一句话来概括了,文字于你来说,如同嚼蜡,毫无美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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