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6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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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洪业》至63%。

多铎本人已经下令,在已经破落不堪的扬州城内建祠,以纪念史可法的在天之灵。这样,这位已故的前明将领很快就成了日益增多的英雄崇拜者的偶像。人们不难明白为什么这一切会发生。对多铎本人来说,纪念这样一个已经埋葬了的忠贞不渝的义士,有助于把这场疯狂的掠杀变成一种庄严的、带有英雄主义色彩的传奇。从抽象的价值观来看,史可法对于一个已经灭亡了的王朝承担的儒教义务,已经远远超出了满人与汉人的冲突。正因为如此,人们后来把他当作“忠正”的楷模,认为他是仅次于文天祥的忠君榜样,而乾隆皇帝为了清朝本身也利用了史可法这种臣僚的忠诚。随着不断地受到赞美,史可法的历史地位被大大提高了。他的信件——甚至他给密友的私信——也被认真地收集起来,他许多警策的话语也一直为人所传诵。到18世纪末,他的被理想化了的形象被刻成受人欢迎的雕像在扬州出卖,此时,他已成为超凡的人物。到了20世纪,他的死难使他成了“民族英雄”,一个受到人们“最衷心地”尊敬的“民族英雄”。就面对困境的坚忍而言,史可法得到了同时代人极为公正的评价;不论他为个人操守付出了怎样的直接的政治代价,但是他的死难却为国人所敬仰——甚至是仿效。

扬州的失陷也预示了弘光政权的命运。清军获胜的消息一传到南京,弘光皇帝立即召集他的高级阁员协商。与曾在崇祯皇帝最后几天向皇上提出南迁建议相似,钱谦益主张,首都应该迁得更南,也许可以到贵阳去。弘光皇帝反对这个建议,同时也拒绝接受马士英的意见,即把朝廷撤到长江南岸防线可能有希望沿长江固守这道防线。

满人已经掌握在手中的,是那些把南京献给多铎的官僚们,其中最重要的是钱谦益本人。其妾柳如是强烈反对他为清政府服务。她要求他三思而行,恪守名教节义,拒绝与敌人合作。尽管他对这个建议很生气,但是钱谦益对他自己另投新主显然也有矛盾心理;当他看到被拘押在多铎军营中的弘光皇帝时,他忍不住失声痛哭,在其故主面前一跪不起。但是他可以用这样的想法来安慰自己,那就是:只有他这样的大臣情愿不顾名节之累而与敌人合作,其他中国人才能得以保全。这意味着,一方面他相信投降使他能够保护那些被怀疑忠于明君的文友们;另一方面他也认为,他为非暴力平定江南付出的名誉代价其实是他自己的光荣。钱谦益和其他许多与征服者合作的南明文士,都用这种方式论证他们的变节行为,认为在这种现实情况下,他们中的一些人就不能不承受同代人一时的道德非难,以便在日后保护他们。钱谦益可能受到了一些以节操自诩的忠明分子的公开诽谤,但他一直用这样的想法安慰自己,那就是正是由于他自己甘心忍辱负重,才使毫不必要的流血得以避免,许多人的生命得以保全。对钱谦益,这种羞耻与骄傲的复杂情感还变成了一种对“以招抚江南为己任”的迷醉。他派其私人幕僚周荃去多铎那里,告诉他说吴地百姓一向驯顺,因此不需诉诸武力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平定。此后,钱谦益向多铎提供了一些可以承担江南安抚使命的文士姓名。

在中晚明时期,农业的商业化,相应伴随着一种复杂动荡的社会状态的出现。在经济上,随着地主和佃户将维持生计的谷物收成改变为植棉、养鱼和桔园、桑园的经营与茶的种植,新的农业形式在江南开始产生了。新的农业管理技术发展了,常常需要使用雇工或是有人身依附性质的劳动力。这种管理农业的新形式要求更多的资本投资,特别是要用于灌溉,并且日益集中在管理地主手中。然而,改善农业技术的所需成本,绝不是导致土地集中的主要原因。如果一个农家变成了“富户”(这常常是依靠经商和公职来取得的),那么,与不够富裕发达的人家相比,它就更容易保护他的家族免遭赋税之苦。这在明后期江南赋税变得十分沉重时,是尤为重要的。因为当地方的总的赋税负担增加时,那些在当地有政治影响的人家便可以通过乡绅的掩庇或通过里甲制度来虚报土地。1567年,南直隶长官上报说,在苏州、松江、长洲和靖江四个府县,有1995470亩土地是托名假冒的,有3315560亩土地在许多里甲中被以欺骗手段分割开来。在1589年嘉兴地区的大旱中,这个地区一半以上的农民或是离开了土地,或是将其土地交给那些富户,自己则变成他们的“客”或佃农。越来越多的土地开始集中到富裕的地主家庭的手中。

江南大土地所有者的田庄,常常是一些十分多样化的产业,把畜牧(鱼、家禽、猪的饲养)和园林(漆树、蔬菜和桑林的种植)结为一体。到明代晚期,一个新现象业已出现,这就是士大夫官僚成了田庄经济的管理人。当时的很多材料表明,那些官僚从官场致仕归乡后,就专事农业管理;培育新的谷物,分派各种农活,督责女仆纺绩。家仆开始被认为是一种投资形式;我们也看到很多材料说,那些父辈的乡绅要儿子好好供养那些雇工和合同工们吃喝,以使他们能好好干活。退休的地方长官们现在发现,亲自管理家仆秋收,指挥他们建造房屋和整修水利,是没有什么不体面的。就像当地的一位贵妇人提醒她丈夫的话:你既然已身无官事,那么就该专心家事了。尽管这种农业管理趋于一种半庄园制度,甚至它还包括了直接由大地主经营的以牟利为目的的手工作坊,但是对中等和富裕的农民来说,还是有机会专务于土地的。常常是丈夫耕作,妻子蚕织。实际上,在晚明对妇女的日益重视(显然这也与她们文化知识的增长有关),可能反映了她们新的、更为重要的经济作用——许多时候她们为家庭带来的副业收入,要远远高出土地正常耕作所带来的收入。

在“一田两主”的协议中,土地被分成两部分。田面由佃客耕种,而田底所有权属于支付赋税的土地主人。因此,一个新的地主可以购买田底,但是佃客耕种的田面却不能收回,只要他按时交租。这样从理论上讲,佃客是一种“租户”,他们对田底所有者根据契约性协议使用其田产。实际上所谓的“佃客”,自己常常也变成了出租者,接着又把田面使用权转给实际耕作土地的第三者。

在“投靠”(依附于乡绅大族以求得保护)这种形式下,佃户的私人依附关系变得更为强化。如果一个农民交不起赋税,他就可以把原用于交纳赋税的钱物以及地产所有权——交给当地某个新的乡绅——庠生,庠生身份可以免除赋税。具有这种官方身份的人便可以在赋税册中把那块土地勾销,接受那块土地的地租,而对这块地的旧日所有者(现在是他的佃户)来说,较之早先不得不交纳的赋税,他们也轻松了许多。因此,“投靠”的基本意思,是为获得某个官僚的保护而交出他的土地和劳动。这就是顾炎武在叙述江南的穷苦农民是如何寻求乡绅保护时使用的这个词的意思:“今江南士大夫多有此风,一登仕籍,此辈竞来门下,谓之投靠,多者亦至千人。”因为“投靠”意味着寻求一个身在官籍的乡绅家族的保护,因此它与简单地自卖为奴有些不同。后者被叫做“卖身”,在此依附于另一个人是以提供食宿为交换条件的。“投靠”常常意味着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卖身”则代表劳动的支付。

在苏州,一个叫做张悌的下层地主确实组织了一支复明的“叛党”,但是当有传闻说太湖的匪寇要攻城时,富有的城镇乡绅领袖和乡兵头目叶茂华便把这座城市交给了新王朝的代表,并且因为“倡言百姓归顺”而受到了官方的褒奖。

最初,在占领南京时,清统治者采取了在北方已经确定了的政策,即命令只有军人才必须遵从满人的风俗,剃去他们的头发。这份在1645年6月19日豫王多铎发布的法令写道:剃头一事,本国相沿成俗。今大兵所到,剃武不剃文,剃兵不剃民,尔等毋得不遵法度,自行剃之。前有无耻官员先剃求见,本国已经唾骂。但是,对于那些以主动剃发为耻的南方儒士来说,这个让步很快就取消了,因为就在这个时期,有两个“无耻”官僚建议清廷改变它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由于北京的那些想借满族排外主义扩大一己私利的汉人归顺者提出的这个诌媚的建议,多尔衮在1645年7月决定改变他停止剃发的命令。于是在清人统治之处,所有汉人都接到命令:士兵和市民们必须剃去他们前额的头发,把他们的头发按照满人的辫式编扎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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