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4日周五,五点整,在昏昏欲睡中听到清脆的下课铃声响起,一个激灵,瞬间神清气爽,一个星期忙碌的生活结束心灵最得以放松的时刻到来。
回到宿舍刚把书包放下手机振动,来电显示“我的丑男朋友”。接通,电话那头传来孟越温柔中带点欣喜的声音,“露露,我买了两张电影票,待会吃完饭我们去看电影,你赶快下来,我在你们宿舍楼下。”
我说“好”,挂了电话,室友何倩倩凑近我,笑得一脸诡异,“哎哟,跟谁打电话呢,笑得满面春风满脸桃花的,唉,虐死我们单身狗咯”,说完还不忘两手缩起伸出舌头一副狗狗散热模样。
我甩给她一个白眼,“去去去,要散热一边去”,说完拿上包下楼。
远远看到孟越站在远处,手机拿着我喜欢喝的香草奶茶,这么看过去,虽然人不符合我心目中对对象的要求,但好像还挺顺眼的。
每个女孩都会想象着自己会像白雪公主或者灰姑娘,不管像谁,总之总有一天会遇到一个白马王子,白衣少年。就是那种长得帅性格好个子高声音好听完美无缺的男孩。
我也不例外,从小到大我一直坚信着自己以后会遇到一个那样的男孩,然后谈一场轰轰烈烈凄凄惨惨美美满满的完美恋爱。
想着这些,侧身看看比我高五厘米的孟越,我想,唉,看来我期待的白马王子终究不会来了。我说“黑衣骑士,我想吃芒果班戟”,孟越揉揉我的头发,说“好”。我想黑衣骑士其实挺不错。
我跟孟越好像是在大一老乡会上认识的,确切的说,是他认识了我。大一时候怀着各种激动好奇的心情去参加传说中的老乡会,饭桌上一群不认识的人表面热烈的喝酒吃饭,场面嘈杂,男生们游走在桌与桌之间敬酒说一些无聊的千篇一律的话,一场聚会下来,我觉得真是无聊透顶,结束的时候天差不多黑了,我和刚才坐在一起的几个人道别后就先走了,夜晚有些冷,微风吹来,穿着裙子的我在冷风中吹得像条狗,却在心里想着,这个时候不是应该有个帅气的男主脱下衣服给我披上吗,想着想着倒笑起来,突然身边有个声音问,“你在笑什么?”,我睁着两百度的近视眼盯着他。他倒先笑了,他说“没吓到你吧,我是看你一个人走着,怕不安全,一直跟着你,看你走着走着就笑了,真有趣。”,我心里想着,额,这算搭讪?可他一点也不帅啊,个子也不高啊,我直觉认为我和他之间不会发生关于爱情的故事,我一直以来的白马王子论也不允许我跟他有故事。
后来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到学校的时候他问我QQ,我告诉了他。然后第二天我就把这号人忘记了。
第二个星期的周六,和同学约着骑自行车游大学城,三五个人聚集在学校门口的时候,其中一个穿黑色外套的男生看到我,跟我打招呼,我看着有些熟悉,却也不记得自己跟他是不是认识,我礼貌性的跟他打了招呼。之后我们就出发了。
那个时候大学城刚在发展,车流少,空气好,骑行很方便,我们在马路上恣意妄为,肆意挥洒着汗水与青春。穿过医科大,理工大,师大几个学校要往回走的时候我有些体力不支了,突然感觉小腹有些隐痛,接着感觉裤子有些微湿,心里突然想起那两天是大姨妈要来的日子,心里突然几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这可怎么办,离学校还有些远,而此刻小腹越来越痛,刚才还喝了冰水,我的速度慢了下来,前面几个人看我没跟上,回过头来问我怎么了,我说没事,先让他们走了我自己慢慢想办法吧,我说真没事,待会追上他们,然后他们骑上车走了,但之前跟我打招呼那个男生没走,他脱下他的外套放在他自行车后座上,叫我坐上去,我疑惑而略有些尴尬的看着他,他说“上来吧,我载你回去,待会我再来把你的自行车带回去,现在先锁起来。”
我看看他的外套,坐上去,他骑得很稳,偶尔有减速带的地方他缓冲得也很稳,一路上我在想着待会回学校应该怎么上去,今天好死不死居然穿了一条浅蓝色牛仔裤。空气中有些静默,气流从耳边不断流过,我说“那个,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刚说完我就想把自己舌头给咬掉,这句话怎么听上去那么像贾宝玉对林黛玉说的啊。他有些浑厚的声音从前面传来“老乡会”。
“你是孟越?”
“嗯。”
到了学校之后,他径直把我送到宿舍楼下,我正在想要怎么办,他把自行车停稳,背对着我说“听说衣服系腰上面会很时尚。”
我把他的外套系上恰好把裤子盖上,跟他说了一声“谢谢你”就匆匆上楼了。等我处理好一切,把那件黑色外套洗了挂好,手机QQ提示音响起,拿起手机,显示孟越的QQ小人头在跳动,“你的自行车回来了,我把它锁在你们宿舍楼下自行车位第二个,你下来就可以看到了”。我回了个谢谢,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实在是不太能消化今天的尴尬,抬起头,看着正在滴水的黑色外套,我想得买件新的衣服还给人家吧,我回复他,“那个,过两天我再还你衣服吧。”,
他说“不用,你现在就拿给我吧。”,
“啊?别别别,我给你买件新的”,
“不用,你现在就拿下来给我吧”
“额,这……”
“那你洗好再给我,等过几天你再洗。”
我又抬头看了看挂在外面的黑色外套,水一滴一滴落在地上。
三天后,我发QQ给他,我说衣服干了,我拿来给你吧。之后他说他在我们宿舍楼下,然后我把衣服叠好装在袋子里室友看到我拿着男生的衣服纷纷八卦,何倩倩起哄“哎哟,露露你谈恋爱了啊。”,我说哪有,她又一脸坏笑“那这衣服怎么回事!”,“额,只是一个朋友的,那天出了点小状况。好了好了,别八卦了,我的白马王子才不可能是他呢,他一点也不符合我的恋爱标准。”
我把袋子递给他,再次感谢他那天的帮助,我在心里想着要怎么样感谢他,我说,我请你吃饭以表达我的感谢吧,他说好。然后我们就一起坐在了餐厅里旁边放着装他衣服的袋子,一顿饭吃下来虽说不尴尬,但我也不太在状态,匆匆结束我去结账,老板说已经结了,刚刚那个小伙子结的,我看着他,他笑了笑,我说不是说好我请客的嘛。他说,都一样。我在心里默默叹口气,唉,这笔账感觉又增加了一笔。
之后只是和孟越偶尔在QQ上说几句话,我也没大在意,之后的生活就是上课,在社团之间忙碌以及等待我的白马王子,有一次社团活动认识了一个外校的学长,白衬衣小虎牙,声音好听还绅士,看到那个学长的那一刻我就想这不就是我一直以来等待中的白衣少年吗,心跳漏跳了两拍,整场活动下来,我都感觉自己扭捏,尤其在面对白衣学长的时候,最后我以交流为理由要了学长的QQ。之后我会找那个学长聊天,说一些连我自己都觉得装的话,谈莎士比亚的喜剧,说摄影的起源,平常翻看那个学长的空间,关注他的动态,一个月之后我隐含的问学长有没有女朋友,那个学长说“没有”。我回“哈哈哈,那祝学长快快找到另一半。”,之后我就没再跟那个学长聊天了,不知道是觉得无趣还是怎么,感觉一下子就没热情了。
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投入恋爱当中,又一个个分手换男朋友投入下一段恋情中,我竟有些怀疑自己曾经对于爱情的期待以及想象,我看过的书中把爱情描写的太过美好,太过绚烂,“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古人如此诉衷情,张嘉佳说" 有很多话想跟你说,但一直没有机会。我携带着它们穿越季节,掠过高架,铺在山与海之间。花盛开就是一句,夜漫过就是一篇。黄昏开始书写,黎明是无数的扉页。全世界拼成首诗,我爱你当作最后一行。 "
怦然心动中的台词“Some of us get dipped in flat, some in satin, some in gloss.... But every once in a while you find someone who's iridescent, and when you do, nothing will ever compare.”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或许真的要遇上才知道有吧。
那时候还是觉得那个“斯人”或许真的像彩虹一般绚烂不可以触摸,如紫霞仙子的盖世英雄。
那期间,孟越会和我聊天,我们一群人也约着出去玩过,我只是当普通朋友的普通聚会,而且他之前帮过我心里一直在想着找机会还回去。但是我没想到那次大家一起去ktv他会跟我表白,那天晚上我觉得包厢太热,出去楼道上面吹风,看着夜空中一闪一闪的星星,我竟有些矫情的伤感,我感受到孟越站在我旁边的时候,他的衣服已经披在我身上了,之后他说,陈露,我喜欢你。我愣住了,转头看着他,然后他轻轻的吻了我的额头。我被吓呆了,然后我转身落荒而逃。
之后的几天我一直在想那天晚上的事,孟越给我发信息我也没回,平时也是能躲着就躲着。我不知道我心里是怎样想的,明明孟越不是我心目中完美的恋人,可是为什么他吻的时候我居然没有厌恶,他说喜欢我竟然内心有点小雀跃,我觉得我肯定是脑袋被驴踢了。
一个周末出去做兼职,从地铁站到学校有一段路,平时天亮也还好,那天下班很晚,下地铁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也没有车过来,我看着黑漆漆的路,想着各种各样的惨案,心里发毛,突然手机振动,是孟越,“露露,你到学校没?”
“我刚下地铁站。”刚才的恐惧此刻居然烟消云散了。
“那你在地铁站等我,我来接你,你一个女孩子不安全。”
“好。”然后我就在地铁站出口台阶上坐了下来,腿脚酸软,靠着台阶的扶手居然迷迷糊糊睡着了,隐隐约约听到人叫我,睁开眼睛,孟越正着急的看着我,我揉揉眼睛说“孟越,是你啊。”我想要站起来,腿有些麻,孟越拉着我。然后我依旧坐在他的后座上面,我轻轻扶着他的腰,我说“孟越,你那天说的话可还作数。”
孟越明显有些愣,过了三秒钟才“嗯”了一声,接着说,“那天晚上在老乡会上我就记住你了。”
“孟越,做我男朋友吧”,我看着深邃的夜空,我想或许黑衣骑士比白马王子更适合我,而且此刻我似乎觉得黑衣骑士比白马王子还要更帅一些。
之后,我们就成了大学校园里许多情侣中平凡的一对,吃饭看电影散步聊天,都是一些平凡的事,只是多了那么一个人跟你一起。
我想,爱情,或许没有诗文中描写的那么复杂,也没有白开水那么简单,总之就是,一个人,另一个人,两个人一起。然后你看着他眼里盛满笑的时候,你的心里也乐得满地开花了。
我说,孟越,你真丑,一点也不像我小时候想象中的白马王子。
他看着我,说,但是你喜欢啊。
—— END
我是长青
写故事的人不一定有故事
这是第七个关于爱情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