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落魄
无言哽噎,看灯记得年时节。行行指月行行说。
黄昏的时光,带有些朦胧不清意味不明的味道。这是1883年的大街,从起点到尽头,街道笔直的伸入了漆黑一片的未知里。
有佝偻着背提着煤油灯的宫人走过,用微弱的煤油火光点亮了路边的灯。这是国人第一次见到路灯,好奇得不得了,都三三两两的围着这在路边发光的灯看。路灯终于还是不声不响的就进入了人们生活,宛如一只只立在路边的眼睛,明晃晃的照着大地像是要把路边什么狐精野鬼魑魅魍魉都照出原形来。
比起1840年的鸦片战争等等大事来,1883年确实是平淡无奇的一年,没有什么太值得议论的大事儿,除了街尾一家金店失窃的案子,这案子立刻席卷了大街小巷,大家都聚在一起议论纷纷,连路灯这么稀奇的事儿,都暂时被搁在一边了。
街头的醉红楼里依旧醉生梦死。
金店被盗,本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儿,可是,就在金店被盗的那晚上,金店老板也吞金自杀了,一并死去的,还有醉红楼里的头牌荷华,而且这荷华呀,手上还带着一个贝勒爷的扳指那扳指很特别,是个青蛙形状的。这案子难道还不是一个惊奇大案么?一宗无头案,找不出黄金也不知道凶手是谁,官府也慢悠悠的不着急,只贴出一张告示,说是谁要能破了案,金店老板的夫人重重有赏。一时间,各人都是各人的推官,各人都有各人的说法,醉红楼里众人纷集,门庭若市,都忙着说各自的理儿,巴不得是自己破了案好拿奖赏,叫人高看一头,若是破不了案,跟着别人说道说道,也很是有趣。这其中,要数醉红楼里的三位平日里和荷华玩得最好的姑娘最有资格说叨这件事儿。
这不,醉红楼了就来了一位贵客,专门要听听这三位姑娘的说法。
“山有扶苏,木有荷华,荷华,倒是个好名字呢,只可惜,死的不明不白。”老妈妈闻声,抬头一看,只见来者一身镶金宁绸黑袍,剑眉星目,嘴角挂着浅浅的笑意。她急急忙忙迎过去,怕怠慢了贵客:“哎呦我的爷,可把你盼来了,哎呀呀,快,快,里边请里边请。”
“你认识我?”那位爷皱了皱眉头。
老妈妈当然不认识他,她每天招呼来来往往那么多位爷,哪里记得住。她把眼睛一转,道:“我虽认不得大爷您姓谁名谁,但是您要来干什么,我还是认得的。”
那人又笑了笑:“当真知道?”
老妈妈抿嘴一笑:“难道爷不是为了荷华姑娘的事儿来?”
“给我一间包房吧,我不太懂规矩,还请妈妈帮我找几个好姐姐,好让我跟姐姐们诉个苦。”说着那人掏出一锭金子来塞到老妈妈手里。
第一幕、缘起图财
那位坐在最上方,身穿粉色风景暗纹花绫锦袍的姐姐迫不及待地挪了挪身,首先开口说道:“要我说,荷华之死还得是因为贪图钱财!”黑袍挑了挑眉,仿佛很有兴趣的样子:“哦?说来听听?”
荷华一直是醉红楼里的头牌,生得好俊俏一张脸,只可惜,她是个不甚检点的人。其实这楼里的人哪个干的不是下九流的勾当呢?谁也不比谁干净,只不过这个荷华,明里是个清高的人,暗里却和许多男人要钱妄想着赎身从良呢!可当靠卖身,哪里攒得够那么多钱。
“那这么说来,荷华一直和金老板要钱?她最有可能去偷金子?”
可不是嘛,金老板一直对荷华有情,曾经一度想要替她赎身呢!只可惜,金老板的正牌夫人一直不同意,金夫人本是个旗族小姐,据说家族败落得厉害,年纪又大了,又是下三旗,便顾不得满汉不通婚的规矩,嫁了个汉人。金夫人是个很有些手段的女子,金老板怕她怕得跟老鼠见了猫似的。金老板想替荷华赎身,可是,又不敢从家里拿钱。荷华便跟金老板说,若是他敢从家里拿了钱,她便和他远走高飞,做一对儿快活鸳鸯,这有钱了,去别的地方还怕活不下去么?
“你亲耳听见的?”
呃,这倒没有,不过,猜也能猜出来嘛。于是啊,荷华便与金老板商量了一出戏,要演一出金子被盗的事儿来。
只不过他没想到荷华并不是真心想跟他走的,她与荣府里的那位贝勒爷也有往来,这个我是亲眼见过的。
“荷华和一位贝勒爷?”
对啊,绝对错不了!就在金店被偷的第二天,那位爷来找过荷华,还给她了那个扳指,青蛙形状的,我虽然没看清那位爷的脸,不过那扳指我看得真切。不是说,扳指是满族男子的重要之物么?尤其是青蛙形状的,代表着多子多福的意思送给女子,是希望她给他生“娃”,也正是这样,我才敢猜测荷华是想卷了金老板的钱与贝勒爷私奔!
“荷华为什么非得和贝勒爷私奔呢?和金老板不也一样吗?就因为一个扳指?”
这只怕,是因为荷华怀了贝勒爷的孩子!
“你说什么?!”
怀孕这事儿,虽然荷华她没说出来,但是我们与她那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吃饭睡觉,总能感觉到一些,比如说:胸闷、呕吐、没精神她又不肯看医生。那天夜里,我看到荷华急匆匆的出门去,只怕是去找那位贝勒爷私奔的,私奔之前,她与那位爷去偷了金老板的金子,不料,被金老板撞见了,金老板这时才知道,美人偷光了他的金子不算,现在还要拿着金子和别人私奔,一气之下,杀了荷华,那位贝勒爷见状,立刻量出身份,金老板惧怕贝勒爷家的势力,不敢与他拼命,他杀了荷华之后,便吞金自杀了,那个贝勒爷见状,便拿起金子跑了。这件事的缘起,都是因为钱财呐。要我说,只要找着那位贝勒爷,所有的事情,便都真相大白了。
第二幕、事发情杀
一个身着明黄团花漳绒褂的女子福了福身,道:“虽然姐姐说的很有道理,可是还是有些说不通的地方,要我说,事情的缘起还的是——情杀。”
我听说,荷华被卖身之前,就跟进老板有关系,她本来,是要给金老板做小妾的,只是金老板家里啊,还有个母老虎一般的夫人,金老板不敢把荷华娶回去。而且这金老板,本就不是个出手阔绰的人,他舍不得花钱把荷华养在外头,便把荷华送到醉红楼里来,抽空来看她。荷华虽然不满,但是也没有其他办法,毕竟能见着金老板,也还不错了。
荷华本是有才情有相貌的好姑娘,能吸引各路客人。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儿。
“所以,她吸引住了那位贝勒爷?”
对!那位贝勒爷对荷华是真心实意的,荷华对金老板也是真心实意的,只不过这金老板对荷华,只怕就没
那么认真了,不然也不至于不知荷华买到醉红楼里来。
小女子以为,那天夜里,荷华应该是知道了自己有了身孕,她不愿把孩子生到青楼里边,可是金老板又好久没来看她了,那天中午又收到了贝勒爷送给她的青蛙扳指,如今自己是有了身孕了,可高兴她有孩子的不是金老板,偏偏这孩子又不是贝勒爷的,她心烦意乱,便出门去找金老板。
谁成想,金老板不信她,也没打算养孩子,不等她解释,就要干她走,这时候她也明白了,金老板对她,根本就没有真心,根本就没把她这个妓子的情谊放在心上,而真心对她的贝勒爷,却被她错过了。荷华本就是个烈性女子,一时怒火上来,把自己吊死在了金老板家门口,好让大家伙儿都瞧瞧这个狼心狗肺的人。
“那金老板,又是怎么死的?”
这天夜里,金老板家里不是被盗了嘛?
“你是说,是贼人杀死了金老板,然后带着金子跑了,恰好这一天,荷华也死在了金老板家。”
对,金老板的死,和荷华的死是两回事儿,本来两件事分开来,都不是大事,只不过凑在一起了,倒成了一件奇事儿了,不过无巧不成书嘛。要我说,应该去找找谁家突然多出了许多金子,这准是那个贼人偷去的,找到了贼人,不见真相大白了吗?
“有意思,可是,要去找谁家多出了金子,只怕不太容易。”
第三幕、最后的仇杀
坐在最下方,一身月白色暗花缎女衣的姑娘思索了半天,终于开口道:“我是荷华同乡人。我虽比荷华先到这儿几年,但我们也是情同手足,我不同于两位姐姐的说法,我以为,事情的缘起是——仇杀。”
其实,荷华并不是自己愿意到这儿来的,这个金老板,要真说起来也是我们的同乡人,他有福气,做生意发了家,又娶了旗族小姐做夫人。他这个人,心却是不太好的。他回乡里时,告诉荷华的父母说带她来城里做丫头,可谁想,他为了钱,把荷华买到了醉红楼了来。
他一直放话对外边说,要替荷华赎身,既然要赎,当初又何必卖了她呢?都是骗人的罢了。况且,荷华还多次跟我哭诉说,金老板一直勒索她,向她要钱!那天金老板又来找她要钱,她不肯给。哪怕赎不了身,能留给家里一点钱也是好的呀。金老板披着一张人皮,却做着禽兽做的事,他把荷华钱都要去了。又骗荷华说她的老母亲早就死了!家里用不着钱。
荷华又气又急,这时,又发现自己怀孕了,在这醉红楼里怀了孩子,谁知道父亲是谁呀?找谁负责去?真真是恨死这个金老板了,也因为这样,荷华才会半夜里跑去金老板家里。我猜,她一定是在和争吵抢金子时失手杀了金老板,然后悔恨难当,又走投无路,迫不得已只好自杀了。
“那金子是怎么丢的?”
也许,金老板根本就没有多少金子,这只是骗人的罢了,总之,我也没见过,也不清楚。
“那那个贝勒爷的青蛙扳指呢?”
荷华她……有那么多客人,也不一定是谁送她的,那扳指也不是多么珍贵难得的东西,她或许也只是觉得好看,带在身上罢了,跟贝勒爷,没什么关系的。
说着,这位姑娘低下头去了,像是自己也不太相信自己说的话。穿着黑袍的那位爷也低下头去笑了笑,道:“三位姐姐讲了这么久,想必也累了吧?我带了些点心,是今早去见皇上时,圣上御赐的,姐姐们见多识广,不知道可曾见过这御膳。”说着,取出一个食盒来,打开,里面是些精致得很的糕点,都是青蛙形状的,只不过这些青蛙糕点形态各异,都栩栩如生,喜欢得红衣服的姐姐迫不及待地那了一块就吃。等三位都吃罢糕点。那穿黑袍的爷,讲话了。
我也有个故事想讲给姐姐们听。这个故事的开始,叫“如果”。
如果她不存在?或者,如果我姐姐没有嫁给一个汉人,并且她可以生育?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个很普通的人,对你们来说,她是漂亮但不检点的人,或者是漂亮又又才情的人,或者是同乡人。但她对我来说,就是个普通的人,多余的存在。
我第一次见着她,是我姐夫说要纳小妾?可笑,能娶找一个旗族小姐已经是他天大的福分了,还想要纳妾?我自然是不许的,这种有丧门风的事情 。哈哈,所以,我把她骗进醉红楼里来。我那个色心不改的姐夫,还是找到了她,并且还要替她赎身。
真是可笑。我把事情告诉了我姐姐,希望她可以,我希望她可以干什么?我也不知道,总之就是,希望她可以阻止姐夫赎一个妓回家吧。不过我姐姐她真的很懦弱,她不听我的劝告,发过来骂我说我不懂事,怎么能把一个好好的姑娘买到那种地方去?
她都没有想过,我这是为她好啊!要是姐夫娶了二房,还会在关心她吗?本来嫁给汉人就已经很让家门丢脸的了。她还不能生孩子,连家里的事儿都做不了主,现在还要接一个小妾回来。更可笑的是,这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妾,她还怀孕了。还好我姐夫不知道这件事,这真的是……门风都被败净了,再也无脸见人了,走到哪儿都抬不起头了。
所以我决定,杀了荷华,一了百了,干干净净,这样,家门也不会受损,姐夫也不会老想着纳妾了。
我真的只想杀了荷华,是她自己扑过来的,是她拿了金子来打人的,我,我,我哪里知道原来要一个人死是那么容易的事?可笑的是,还让她抢走了扳指。
好了,故事到这儿也就结束了,虽然很不想听那些流言蜚语,不过也没关系,大家好像都没有怪到我头上来,只不过,人命始终是要还的。几位姐姐觉得我的故事怎么样?只可惜,你们也没有机会听完全部了吧?
穿黑袍的人站了起来,看着安安静静睡在椅子上的三位姐姐,悄悄地走了出去,像是怕惊扰到她们一样。
1883年,国难愈加深重,各地起义不断,其实也算是挺多事儿的一年吧。金店的案子还没破,又传出来说醉红楼里死了三位姑娘,都是吃了青蛙中毒死的,不过事情被捂得很严实,谁也不知道内情。后来,又说金店的案子破了,这偷盗和杀人的都是金夫人。说来说去,谁也说不清故事原本是什么模样了。茶楼里也再听不到这事,大家都忙着起义忙着逃命忙着关乎自己性命的大事。
只是,这一年,青蛙似乎成了一个禁忌,也没有再敢吃青蛙肉了。当每天晚上的第一盏路灯亮起的时候,满街都响起蛙鸣,声音高高低低,起伏不断,聒噪得很,可听久了,却透出一股悲凉的味道来。
“呱——呱——呱——”醉落魄
无言哽噎,看灯记得年时节。行行指月行行说。
黄昏的时光,带有些朦胧不清意味不明的味道。这是1883年的大街,从起点到尽头,街道笔直的伸入了漆黑一片的未知里。
有佝偻着背提着煤油灯的宫人走过,用微弱的煤油火光点亮了路边的灯。这是国人第一次见到路灯,好奇得不得了,都三三两两的围着这在路边发光的灯看。路灯终于还是不声不响的就进入了人们生活,宛如一只只立在路边的眼睛,明晃晃的照着大地像是要把路边什么狐精野鬼魑魅魍魉都照出原形来。
比起1840年的鸦片战争等等大事来,1883年确实是平淡无奇的一年,没有什么太值得议论的大事儿,除了街尾一家金店失窃的案子,这案子立刻席卷了大街小巷,大家都聚在一起议论纷纷,连路灯这么稀奇的事儿,都暂时被搁在一边了。
街头的醉红楼里依旧醉生梦死。
金店被盗,本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儿,可是,就在金店被盗的那晚上,金店老板也吞金自杀了,一并死去的,还有醉红楼里的头牌荷华,而且这荷华呀,手上还带着一个贝勒爷的扳指那扳指很特别,是个青蛙形状的。这案子难道还不是一个惊奇大案么?一宗无头案,找不出黄金也不知道凶手是谁,官府也慢悠悠的不着急,只贴出一张告示,说是谁要能破了案,金店老板的夫人重重有赏。一时间,各人都是各人的推官,各人都有各人的说法,醉红楼里众人纷集,门庭若市,都忙着说各自的理儿,巴不得是自己破了案好拿奖赏,叫人高看一头,若是破不了案,跟着别人说道说道,也很是有趣。这其中,要数醉红楼里的三位平日里和荷华玩得最好的姑娘最有资格说叨这件事儿。
这不,醉红楼了就来了一位贵客,专门要听听这三位姑娘的说法。
“山有扶苏,木有荷华,荷华,倒是个好名字呢,只可惜,死的不明不白。”老妈妈闻声,抬头一看,只见来者一身镶金宁绸黑袍,剑眉星目,嘴角挂着浅浅的笑意。她急急忙忙迎过去,怕怠慢了贵客:“哎呦我的爷,可把你盼来了,哎呀呀,快,快,里边请里边请。”
“你认识我?”那位爷皱了皱眉头。
老妈妈当然不认识他,她每天招呼来来往往那么多位爷,哪里记得住。她把眼睛一转,道:“我虽认不得大爷您姓谁名谁,但是您要来干什么,我还是认得的。”
那人又笑了笑:“当真知道?”
老妈妈抿嘴一笑:“难道爷不是为了荷华姑娘的事儿来?”
“给我一间包房吧,我不太懂规矩,还请妈妈帮我找几个好姐姐,好让我跟姐姐们诉个苦。”说着那人掏出一锭金子来塞到老妈妈手里。
第一幕、缘起图财
那位坐在最上方,身穿粉色风景暗纹花绫锦袍的姐姐迫不及待地挪了挪身,首先开口说道:“要我说,荷华之死还得是因为贪图钱财!”黑袍挑了挑眉,仿佛很有兴趣的样子:“哦?说来听听?”
荷华一直是醉红楼里的头牌,生得好俊俏一张脸,只可惜,她是个不甚检点的人。其实这楼里的人哪个干的不是下九流的勾当呢?谁也不比谁干净,只不过这个荷华,明里是个清高的人,暗里却和许多男人要钱妄想着赎身从良呢!可当靠卖身,哪里攒得够那么多钱。
“那这么说来,荷华一直和金老板要钱?她最有可能去偷金子?”
可不是嘛,金老板一直对荷华有情,曾经一度想要替她赎身呢!只可惜,金老板的正牌夫人一直不同意,金夫人本是个旗族小姐,据说家族败落得厉害,年纪又大了,又是下三旗,便顾不得满汉不通婚的规矩,嫁了个汉人。金夫人是个很有些手段的女子,金老板怕她怕得跟老鼠见了猫似的。金老板想替荷华赎身,可是,又不敢从家里拿钱。荷华便跟金老板说,若是他敢从家里拿了钱,她便和他远走高飞,做一对儿快活鸳鸯,这有钱了,去别的地方还怕活不下去么?
“你亲耳听见的?”
呃,这倒没有,不过,猜也能猜出来嘛。于是啊,荷华便与金老板商量了一出戏,要演一出金子被盗的事儿来。
只不过他没想到荷华并不是真心想跟他走的,她与荣府里的那位贝勒爷也有往来,这个我是亲眼见过的。
“荷华和一位贝勒爷?”
对啊,绝对错不了!就在金店被偷的第二天,那位爷来找过荷华,还给她了那个扳指,青蛙形状的,我虽然没看清那位爷的脸,不过那扳指我看得真切。不是说,扳指是满族男子的重要之物么?尤其是青蛙形状的,代表着多子多福的意思送给女子,是希望她给他生“娃”,也正是这样,我才敢猜测荷华是想卷了金老板的钱与贝勒爷私奔!
“荷华为什么非得和贝勒爷私奔呢?和金老板不也一样吗?就因为一个扳指?”
这只怕,是因为荷华怀了贝勒爷的孩子!
“你说什么?!”
怀孕这事儿,虽然荷华她没说出来,但是我们与她那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吃饭睡觉,总能感觉到一些,比如说:胸闷、呕吐、没精神她又不肯看医生。那天夜里,我看到荷华急匆匆的出门去,只怕是去找那位贝勒爷私奔的,私奔之前,她与那位爷去偷了金老板的金子,不料,被金老板撞见了,金老板这时才知道,美人偷光了他的金子不算,现在还要拿着金子和别人私奔,一气之下,杀了荷华,那位贝勒爷见状,立刻量出身份,金老板惧怕贝勒爷家的势力,不敢与他拼命,他杀了荷华之后,便吞金自杀了,那个贝勒爷见状,便拿起金子跑了。这件事的缘起,都是因为钱财呐。要我说,只要找着那位贝勒爷,所有的事情,便都真相大白了。
第二幕、事发情杀
一个身着明黄团花漳绒褂的女子福了福身,道:“虽然姐姐说的很有道理,可是还是有些说不通的地方,要我说,事情的缘起还的是——情杀。”
我听说,荷华被卖身之前,就跟进老板有关系,她本来,是要给金老板做小妾的,只是金老板家里啊,还有个母老虎一般的夫人,金老板不敢把荷华娶回去。而且这金老板,本就不是个出手阔绰的人,他舍不得花钱把荷华养在外头,便把荷华送到醉红楼里来,抽空来看她。荷华虽然不满,但是也没有其他办法,毕竟能见着金老板,也还不错了。
荷华本是有才情有相貌的好姑娘,能吸引各路客人。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儿。
“所以,她吸引住了那位贝勒爷?”
对!那位贝勒爷对荷华是真心实意的,荷华对金老板也是真心实意的,只不过这金老板对荷华,只怕就没
那么认真了,不然也不至于不知荷华买到醉红楼里来。
小女子以为,那天夜里,荷华应该是知道了自己有了身孕,她不愿把孩子生到青楼里边,可是金老板又好久没来看她了,那天中午又收到了贝勒爷送给她的青蛙扳指,如今自己是有了身孕了,可高兴她有孩子的不是金老板,偏偏这孩子又不是贝勒爷的,她心烦意乱,便出门去找金老板。
谁成想,金老板不信她,也没打算养孩子,不等她解释,就要干她走,这时候她也明白了,金老板对她,根本就没有真心,根本就没把她这个妓子的情谊放在心上,而真心对她的贝勒爷,却被她错过了。荷华本就是个烈性女子,一时怒火上来,把自己吊死在了金老板家门口,好让大家伙儿都瞧瞧这个狼心狗肺的人。
“那金老板,又是怎么死的?”
这天夜里,金老板家里不是被盗了嘛?
“你是说,是贼人杀死了金老板,然后带着金子跑了,恰好这一天,荷华也死在了金老板家。”
对,金老板的死,和荷华的死是两回事儿,本来两件事分开来,都不是大事,只不过凑在一起了,倒成了一件奇事儿了,不过无巧不成书嘛。要我说,应该去找找谁家突然多出了许多金子,这准是那个贼人偷去的,找到了贼人,不见真相大白了吗?
“有意思,可是,要去找谁家多出了金子,只怕不太容易。”
第三幕、最后的仇杀
坐在最下方,一身月白色暗花缎女衣的姑娘思索了半天,终于开口道:“我是荷华同乡人。我虽比荷华先到这儿几年,但我们也是情同手足,我不同于两位姐姐的说法,我以为,事情的缘起是——仇杀。”
其实,荷华并不是自己愿意到这儿来的,这个金老板,要真说起来也是我们的同乡人,他有福气,做生意发了家,又娶了旗族小姐做夫人。他这个人,心却是不太好的。他回乡里时,告诉荷华的父母说带她来城里做丫头,可谁想,他为了钱,把荷华买到了醉红楼了来。
他一直放话对外边说,要替荷华赎身,既然要赎,当初又何必卖了她呢?都是骗人的罢了。况且,荷华还多次跟我哭诉说,金老板一直勒索她,向她要钱!那天金老板又来找她要钱,她不肯给。哪怕赎不了身,能留给家里一点钱也是好的呀。金老板披着一张人皮,却做着禽兽做的事,他把荷华钱都要去了。又骗荷华说她的老母亲早就死了!家里用不着钱。
荷华又气又急,这时,又发现自己怀孕了,在这醉红楼里怀了孩子,谁知道父亲是谁呀?找谁负责去?真真是恨死这个金老板了,也因为这样,荷华才会半夜里跑去金老板家里。我猜,她一定是在和争吵抢金子时失手杀了金老板,然后悔恨难当,又走投无路,迫不得已只好自杀了。
“那金子是怎么丢的?”
也许,金老板根本就没有多少金子,这只是骗人的罢了,总之,我也没见过,也不清楚。
“那那个贝勒爷的青蛙扳指呢?”
荷华她……有那么多客人,也不一定是谁送她的,那扳指也不是多么珍贵难得的东西,她或许也只是觉得好看,带在身上罢了,跟贝勒爷,没什么关系的。
说着,这位姑娘低下头去了,像是自己也不太相信自己说的话。穿着黑袍的那位爷也低下头去笑了笑,道:“三位姐姐讲了这么久,想必也累了吧?我带了些点心,是今早去见皇上时,圣上御赐的,姐姐们见多识广,不知道可曾见过这御膳。”说着,取出一个食盒来,打开,里面是些精致得很的糕点,都是青蛙形状的,只不过这些青蛙糕点形态各异,都栩栩如生,喜欢得红衣服的姐姐迫不及待地那了一块就吃。等三位都吃罢糕点。那穿黑袍的爷,讲话了。
我也有个故事想讲给姐姐们听。这个故事的开始,叫“如果”。
如果她不存在?或者,如果我姐姐没有嫁给一个汉人,并且她可以生育?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个很普通的人,对你们来说,她是漂亮但不检点的人,或者是漂亮又又才情的人,或者是同乡人。但她对我来说,就是个普通的人,多余的存在。
我第一次见着她,是我姐夫说要纳小妾?可笑,能娶找一个旗族小姐已经是他天大的福分了,还想要纳妾?我自然是不许的,这种有丧门风的事情 。哈哈,所以,我把她骗进醉红楼里来。我那个色心不改的姐夫,还是找到了她,并且还要替她赎身。
真是可笑。我把事情告诉了我姐姐,希望她可以,我希望她可以干什么?我也不知道,总之就是,希望她可以阻止姐夫赎一个妓回家吧。不过我姐姐她真的很懦弱,她不听我的劝告,发过来骂我说我不懂事,怎么能把一个好好的姑娘买到那种地方去?
她都没有想过,我这是为她好啊!要是姐夫娶了二房,还会在关心她吗?本来嫁给汉人就已经很让家门丢脸的了。她还不能生孩子,连家里的事儿都做不了主,现在还要接一个小妾回来。更可笑的是,这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妾,她还怀孕了。还好我姐夫不知道这件事,这真的是……门风都被败净了,再也无脸见人了,走到哪儿都抬不起头了。
所以我决定,杀了荷华,一了百了,干干净净,这样,家门也不会受损,姐夫也不会老想着纳妾了。
我真的只想杀了荷华,是她自己扑过来的,是她拿了金子来打人的,我,我,我哪里知道原来要一个人死是那么容易的事?可笑的是,还让她抢走了扳指。
好了,故事到这儿也就结束了,虽然很不想听那些流言蜚语,不过也没关系,大家好像都没有怪到我头上来,只不过,人命始终是要还的。几位姐姐觉得我的故事怎么样?只可惜,你们也没有机会听完全部了吧?
穿黑袍的人站了起来,看着安安静静睡在椅子上的三位姐姐,悄悄地走了出去,像是怕惊扰到她们一样。
1883年,国难愈加深重,各地起义不断,其实也算是挺多事儿的一年吧。金店的案子还没破,又传出来说醉红楼里死了三位姑娘,都是吃了青蛙中毒死的,不过事情被捂得很严实,谁也不知道内情。后来,又说金店的案子破了,这偷盗和杀人的都是金夫人。说来说去,谁也说不清故事原本是什么模样了。茶楼里也再听不到这事,大家都忙着起义忙着逃命忙着关乎自己性命的大事。
只是,这一年,青蛙似乎成了一个禁忌,也没有再敢吃青蛙肉了。当每天晚上的第一盏路灯亮起的时候,满街都响起蛙鸣,声音高高低低,起伏不断,聒噪得很,可听久了,却透出一股悲凉的味道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