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固定停车位,车开不进小区,停在路边成天提心掉胆怕被贴罚单;能开进小区的,却要天天和邻居斗智斗勇抢车位。
客户群里看到这样一起小摩擦:
快到下班点,一位业主让家里的老人提前去地下停车场占位置,老人等了半个多小时终于有车开走了,可是还没等到自家车挪过去,在他前边的那个车直接开到了空位置。
这就难免引起一场硝烟,两家人在里面吵吵闹闹一番,却也无计可施,车位不够是事实。
有业主就开始提议卖车位,这样谁有车谁都可以买车位,就不存在别人乱停的事情了。一时间业主群内一度爆炸,本来车位就不够,车位再卖给个人,那些没排上队的不就再也没机会把车停进小区了。
卖车位不靠谱,500多户业主只有100多的停车位,买到了舒服了,买不到的怎么办?
再说,车位是属于大家的,根据最新《物权法》小区部分车位的所有权明确归业主所有,物业是没有出售资格的。
必看:具体哪些车位归业主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1、公摊地下停车位:归业主
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共建面积分摊给全体小区业主的,从法律上讲停车场产权归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
如果小区业主需要购买该停车位使用权,应同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经业主委员会授权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2、占用公共道路停车位:归业主
开发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绿地等场地,用于停放汽车,按照相关规定,这部分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产生的收益,由业主和物业双方协商分配。
3、地下人防车位:归国家
人防车位一般位于普通车位更下的楼层,大型的密闭铁门是人防车位区域的标志之一,部分建筑中也有人防车位与普通车位位于相同的楼层,按不同区域划分。
人防车位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这种工程是国家强制性配套建设的市政公用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
关注:万亿智慧停车市场渐具雏形
说句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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