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忽然觉得睡得很不舒服,因为身下压着好几本书,而且还是很厚的书,应该是《商法》或者《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它们本来是摞在床内靠墙的位置的,和那本莫迪亚诺的《暗店街》摆在一起,现在居然和我争起了地盘,实在是太不像话。
努力睁开眼睛,起身摆好它们,毕竟这床的大部分还是属于我的,它们怎能如此嚣张?
古人云:“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对我而言,“卧榻之上岂容破书放肆”?看我不打它屁股。
头有点晕,口渴。手机还插着充电器,拿在手里很烫,可就是死活开不了机。
没办法,只好抠了电池重装。话说这一招屡试不爽,就连在体积较大的笔记本电脑身上也很管用,反正死机了就扣电池。
就像所谓的大学对待学生一样,你不听话了它就扣留你的学位证,然后你立马就变得听话了。
下床,拧开矿泉水瓶盖,一口气就喝下去半瓶。
好了,手机开机了,凌晨四点。舍友们呼吸均匀,没有人打呼噜。
看来我是睡不着了。
好吧,想一想昨天的事,就算“昨日之日不可留”也权当“吾日三省吾身”吧!
二
下课后待在宿舍看动漫,刚刚更新的《侠岚》,很精彩。
然后,电话响了,竟然是T的号码,实在有些意外,想不出她打电话的原因。
不过,接上之后却是W的声音:“在哪儿呢?过来一起吃饭,这边菜点多了。”不用说你也知道了,W和T在一起。
在一起就在一起呗,我不介意做做电灯泡,反正两个人在一起总要多出一个电灯泡来充当打酱油的角色。很荣幸,这次轮到我了。
于是我就欣然前往。其实,对于蹭饭这种事我总是欣然前往的。何乐而不为呢?
子曾经曰过:“有便宜不占非君子。”想我好歹也算一读书人,岂可违背圣人的教诲。
凡是圣人说过的话都是对的,凡是圣人做过的事都是值得学习的,对此我早就深信不疑——从他说话的那一刻开始我就信了,不管那一刻这个世界上有没有我的存在。
好了,废话不多说,先让圣贤先哲们在一边凉快凉快,我继续讲述这个蹭饭的故事。
这会儿该说说吃了什么。对了,火锅。按说这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吃饭就是吃饭,不必说殷勤的服务员拎着水壶不时地添满你的玻璃杯,也不必说调羹里的酱汁越来越咸,单就是T与W席间不断地耳语就为这次晚餐增光添彩不少。
还好,本人一向见惯大风大浪,如苏东坡《心术》一文中所说,“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所以任凭那边厢风生水起,我自岿然不动,屹立不倒。
好不容易吃完,W提议一起去喝一杯,说有家酒吧不错。
于是出了火锅店我们一行三人又浩浩荡荡地杀向酒吧,一度由于高谈阔论而走过了酒吧的店门。
还好,我们及时地“迷途知返”,这才不至于和定好的酒吧失之交臂。
说来这酒吧真的不错,整个环境给人一种后工业时代的复古感觉,墙上贴着玛丽莲·梦露和奥黛丽·赫本的照片,梦露红唇金发性感依然,而带点孩子气的赫本则让人觉得很亲切,像是遇到早就熟络的朋友。
还有十大元帅的黑白照片,都是一身戎装,说不出的肃穆和威严。
吧台后还摆出两个活生生的南瓜,给这充满金属味道的环境赋予自然的温暖。
总的来说,这酒吧很有个性,可见老板的确别出心裁,不得不让人产生耳目一新的感觉。
再说喝酒,啤酒嘛,喝多了自然是尿急,因此三人不时去洗手间。
其间有一次是我和W去,他说我们不如把T灌醉。那时候T喝得并不多,倒是我俩喝了不少,剩下的酒也没多少。我说我们又不想上她,干嘛把她灌醉。
W就一句话也不说,搞得我怀疑自己醉得不轻,以至于口无遮拦而让他陷入尴尬境地。
俗话说,酒后吐真言,真言未必,坦然和直率倒是不争的事实。
喝完了就往回走,有点头重脚轻东倒西歪的感觉。
不过还好,还认得回家的路,还分得清红绿灯,还可以小心穿过拥挤的人群。
走过S大公寓楼下时,忽然很想唱一首歌。我对身后的W说想唱歌,他说我们不认识你,然后就和我拉开了距离。
我再也无所顾忌,用最大的声音唱出那首萦绕在心头的歌:“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倒。背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哪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
脱口而出之后才发觉是Beyond的歌,是那首落寞时总会吟唱的《海阔天空》。
过了一会儿,W和T走了过来。W说终于感觉到喝醉的我有多可怕,T则一言不发,想来或许“竟不知不觉地无言”。我说这也不算什么,想当年高中时和G一路唱着Beyond的《我是愤怒》走出校园,那时候可是一点都没醉,而是一种真正的放纵不羁。
街角有两个老人,一个戴着那种叫做“火车头”的陈旧棉帽,坐在小凳子上一边拉着二胡,一边嘴里咿咿呀呀的唱些什么,听不出是民歌还是戏剧。另一个抱着头巾,跪坐在地上,眼前放着一个纸盒子,里面散落着一些零钱。应该是卖艺的夫妇俩吧!
我从牛仔裤的裤兜里掏出一把零钱给他们,然后走到路口等待红灯变成绿灯!
W和T似乎走得很快,一转身就不见了人影,任凭我追了一路也没发现。
走过商店门口时理智似乎稍有恢复,进去买了一桶纯净水带回宿舍。还好,零钱还有,没有一股脑儿全给了那两个老人!
走到宿舍时实在困得不行了,直接推门就倒在了床上。K说洗漱完了和我说话,我说好,可是一睡下去就不省人事,直到凌晨四点被厚书硌醒。
三
不用怀疑,我就是那个凌晨四点起来讲故事的人,讲的不是鬼故事,甚至,是没有情节的故事,是昨日凌乱而自在的琐事,说不上励志也说不上堕落,而是一种作为事实的常态。
当然了,讲故事首先会感动自己。
想到很多,想起那些一起唱过的歌,还有那些一起唱歌的人。
你们都在那里?我又在哪里?
四周只有沉默的空气,而故事也缓缓拉上了帷幕。
注:本文写于2014年11月15日,兰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