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遇春
(二)
潍县的两位状元曹鸿勋和王寿彭,都住在京师的南关新巷,而且,他们两家比邻而居。
《谏书稀庵笔记》的作者清人陈恒庆清德宗光绪十二年(1886年)中进士。猜想,在他的眼里,状元也是进士,自己和状元不同的地方,大约只是名次的先后而已吧。因为都是山东潍县的同乡,都是进士,又都在京为官,所以,陈恒庆和曹殿撰应该是非常熟识。既然熟识,说话可能就不会那么拘忌。记得有一次,陈恒庆曾对曹殿撰说:
“我参加殿试的时候,花了很大的功夫,恭恭敬敬地完成了殿试大考的七开半试卷,每一笔、每个字,我都认真抒写、一丝不苟,我如此用力用心,也只中了个二甲分部(即所谓的“第二甲”)。”
这里需要解释一下“殿试大考的七开半试卷”:殿试开始,鸿胪寺官员先会引领考生到考桌前坐定,然后答题才正式开始。(《光绪丙戌科会试同年全录》)随考卷下发的,还有答题纸。答题纸长一尺四寸,为白宣纸,共八开,红栏格,每开十二行,每行二十二字,抬头顶格加二字,共二十四字。这样,每页不算抬头顶格,一共可写264字。答写完七开半为满卷,写满为1980字。为防止写错,要打草稿。正本要用端正楷书来写,格式严谨,不得涂改。可见,殿试不仅比试思想和文采,也要比试书法和缜密,乃至韧性和体力。
因为清楚王寿彭与曹殿撰是邻居,陈恒庆还开玩笑说:
“现在想想,真是有些后悔啊!我很后悔没有学习古人季雅,他所谓的‘一千买宅,一万买邻’,如今看来,的确是不无道理啊!”
关于季雅买邻的事,也需要说明一下:南朝宋人季雅被贬为南康(今江西赣县)郡守后,他买下了当时辅国将军吕僧珍隔壁的一处宅院。吕僧珍问季雅房价花了多少钱?季雅回答到:“总值一千一百万钱”。吕僧珍非常吃惊,说到“这房价也太贵了吧!”季雅解释到:“我是用一百万钱买了这座房子,而用一千万钱买了这位邻居啊!”
陈恒庆的言下之意,大约就是在酸王寿彭,其潜台词是:王寿彭能够在殿试中高中状元,是不是得了比邻而居的同乡状元曹殿撰的暗中助力啊?当然,这里面或许还有陈恒庆参加殿试时,对曹殿撰没有给力的小小的抱怨;更多的,则是陈恒庆对自己没有荣登第一甲的遗憾。
曹殿撰听罢陈恒庆的话,也不避情面,笑着对他说到:
“依我看来,即便是您学习季雅,买个好邻居,那邻居大概也没办法帮助您多少。殿试的试卷,您确实用心用力了,您的书法,我也不能说不好。主要的问题在于,您的书法,有太多的个性和自我意识,说好点,您那是自成一体,说不好一点,您那就是‘我字体’。您这样的书法,既不是黄庭坚的黄体,也不是苏东坡的苏体。按照朝廷阅卷选的通行标准,不说别的,仅就您的书法而论,即便是让我亲自阅您的考卷,我也不能将您列入甲榜(即所谓的“第一甲”)。”
听曹殿撰这么一说,陈恒庆还真是有些不好意思了,他红着脸,很是羞愧地从曹殿撰处离开了。
那个时候的士人,对于自己的脸面和个人的名节,他们还是非常珍惜的。自从曹殿撰对陈恒庆的书法有“不苏不黄”的评价之后,陈恒庆再也没有为别人写过书法。
犹记王寿彭传胪时,陈恒庆正在京中做官。
按照非正式的通行惯例,同乡有参加殿试的,传胪当日,京官必须携带荷包忠孝带【徐珂《清稗类钞·服饰·忠孝带》:“忠孝带,一曰风带,又曰佩帉,视常用之带,微阔而短。素巾,亦曰手巾,行装必佩之。蒙古松文清公筠谓国初以荷包储食物,以佩帉代马络带者。而满洲震载亭大令钧辨其説,谓闻之前辈,以为马上缚贼之用,凡随扈仓猝有突仪卫者,无绳索,则以此缚之,盖备不虞之用耳。或曰,如以获罪赐尽,仓猝无帛,则以此带代之,故曰忠孝。”】一同前往,侯听宣唱及第名单。
如果同乡有人在殿试中进入前十名,那么,他们一般就会被引见面圣,向皇帝参拜谢恩。大约,按照清朝的礼仪规制,参拜皇帝的人都必须佩戴荷包忠孝带。所以,京官携带提前备好的荷包忠孝带,与参加殿试者同往,一旦传胪时有同乡进入前十名,在被引见前,京官会将备好的荷包忠孝带交其佩戴,如此,则不至唐突,方合乎礼仪。
当然,这个小小的细节,也可以看出清人同乡的重要,同乡之谊的亲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