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同等学力申硕民法学考点8-4

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的种类:担保物权包括三类: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债的一般原理

债权转让的概念和条件: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指不改变债的内容,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享有,其实质是债权人的变更。必须具备四个条件才能生效:第一,需有有效债权的存在;第二,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第三,让与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第四,法律规定应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或具有特别要式程序的合同,债权转让协议仍需原批准机关批准或履行特别要式手续。

合同法总论

《担保法》第8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适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消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没有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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