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犯众怒

   这两天信息量有点大,国足克韩和黄鳝门霸屏没几天,辱母杀人案又火速占领了头条。说实话,看到这则新闻我很震惊,尽管偌大中国这样的事不过是冰山一角,底层老百姓也习惯了忍气吞声,逆来顺受,但这一次大家却被彻底激怒了。

   这个案子的脉络其实很清晰,于欢的母亲苏银霞因为借高利贷差一部分没还,被债主暴力催债,其实在本案发生的前一天,苏银霞已经被凶徒施暴,头按在马桶催债,苏也再三拨打110甚至市长热线求助,均未获的回应。而本案发生当天债主再次来催债,并实施暴力,尽管当事人的亲属报了警,但警察到现场并没有阻止凶徒对苏银霞母子施暴,反而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话就要离开,而置受害者安危于不顾,这里很明显可以看出警方跟涉黑的债主已经穿了一条裤子,既然警察不管,那又不能坐以待毙,大杀四方就成了唯一选择,是我我也会这么干。但是就在于欢奋起反抗刺死刺伤数人后,警方又出来维护世界和平了,拘捕了于欢,法院更是以故意伤害罪判决了于欢无期徒刑,这下引爆了网络更是把全中国老百姓都给激怒了。

   按某些人的逻辑老百姓习惯了逆来顺受自己想怎么判就怎么判,即使公众有疑义他们也会拿出法律来当挡箭牌,可是这个连小孩子都能看出是正当防卫,却被他们歪曲成故意伤害,要知道尽管四字之差,量刑却差之千里,事实都可以颠倒黑白,还特么的讲法律正如网上说的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谈政治你跟他谈政治,他跟你讲民意,你跟他讲民意,他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跟你讲法律

   这个判决可以说一下子把民意引爆了,大家一边倒的支持于欢,谴责施暴者,更谴责当地法院瞎眼的法官罔顾事实,胡乱判案。可以说朝野上下一片哗然,人民日报首先发文说既要维护法律权威,也要照顾伦常公理,算是对此事件的表态。最高检也专门成立调查组,赴事发地山东聊城调查警察渎职行为,山东高院紧接着同意受理当事人于欢的上诉。雷霆万钧之间,沸腾的民意使事件有了小小的反转

  诚然这里不存在民意绑架法律的行为,大家也不会挑战法律的权威,毕竟法治是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石,民众需要对法律有敬畏之心,执法者更需要这种态度,而本案脉络如此清晰,法官却刻意偏袒施暴者,对受害者正当防卫的行为选择无视,也必然激起民愤引爆舆情。使得官民互不信任的矛盾愈演愈烈,积重难返。

  对本案来讲,故意伤害的说辞混淆是非,难以服众,试想一下如果有人对自己施暴,侮辱自己母亲,警察还置之不理那唯一的选择就是以暴制暴,替天行道,没别的,这是人的本能反应,就是正当防卫,说到哪儿都没毛病。防卫过当是要负责,但尺度谁又能把握呢?正如一位名人说的:当他举起刀的那一刻,冷静思考是不能被要求的,何况在千钧一发之际谁会想那么多呢?还有句话说的好,辱母不护,辱国何御,你连自己的母亲都保护不了,还谈什么保家卫国呢?

  本案之所以会引起如此大的轰动,很大原因就是法官拿人钱财,胡乱判案,民众对于欢的支持和同情也是源于对执法者的不信任的反弹,因为在当今社会,公权力的膨胀使得公平正义黯然失色,即便是本案舆情如此强烈的情况下,济南公安还发官微毛驴撞大巴图片,戏谑民众不自量力,公权力的嚣张可见一斑,假如执法者没有那么多潜规则,黑幕,就不会引起民众的广泛质疑,民意也不会如此洪水般泛滥。

   说来说去大家还是对依法治国充满希冀希望公平正义不受权力的裹挟,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本案来说,还需要做出一个最终站得住脚的判决,给民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你可能感兴趣的:(别犯众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