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原罪

如果问我19世纪的禁忌之恋,那必然是王尔德的不可言明之爱;如果是20世纪的禁忌之恋,大约就是亨伯特无法割舍的懵懂性感的洛丽塔。

我一向认为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的独到之处,或者说《洛丽塔》的迷人之处是在于,全文以极优雅高贵的姿态描绘出亨伯特对洛丽塔的不可抑制的痴恋与爱。可这种痴恋却有些变态,甚至他本人也觉得自己因为这份爱受到折磨。

洛丽塔的一举一动都被亨伯特观察,并当成了清纯的诱惑。而亨伯特所做的一切都被作者描述为爱。因为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一直在用美丽的言辞去形容一切。这不禁让我困惑:这到底是爱的美化,还是欲望的原罪?

一切孩童般的思考停止于《房思琪的初恋乐园》的横空出世。

李国华像是另一个亨伯特,二者的区别也不过是形象上的中年油腻语文教师和风度翩翩的绅士,以及对象从继女变成了学生。

思琪强迫自己爱上李国华,因为唯有爱上,才能合理化这一切。只要合理,不就不再肮脏了,“你爱的人要对你做什么都可以,不是吗?思想是一种多么伟大的东西!我是从前的我的赝品。我要爱老师,否则我太痛苦了。”

她告诉自己,自己是爱老师的。可她有时候自己都无法相信,一次次打落禽兽的冠冕堂皇,她像夜雨后破败的玫瑰花朵,风中飘摇着最后凋零。

而身为老师的李国华,他把文学推到在床上,在少女的身上得到极度虚荣膨胀的王冠,临了,他深情款款地说着那一句深谙于心的情话,慷慨到被自己感动。这只狡猾的狐狸躲在文学似真似幻语境里捅坏了文学洁白的床单。他没有罪,正如这世界上任何不曾犯罪的无罪者那样。他开心死了。我绝望死了。

而我的绝望也不过是因为以房思琪或者洛丽塔的角度重新面对这件事情。

这两者中,说到底,也不过是切换了一个角度;一者试图以更隽永的词句,更华美的用典,美化一个暴徒。

林奕含说文学其实就是一种巧言令色罢了。因为思想上有太多的裂缝,所以不得不用语言,用修辞、用各式各样的譬喻法去弥补。

我为那些憧憬于洛丽塔故事的美的日子而感到羞愧。

那不是美,是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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