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水

我不会品酒,不管什么酒喝到嘴里憋到满脑门的汗也品不出甘甜、清冽、醇厚这些词,只知道好入口与不好入口、刺鼻与不刺鼻,感官的缺失只能用精神的愉悦来弥补。酒一端,嘴一张,眼一闭,直接灌下去,然后抿着嘴让酒气冲上脑,三杯下肚,眯着眼,仔细辨认远处“咿咿呀呀”的黄梅,但求速醉。

世上好入口、不刺鼻的酒,我最中意朗姆。喝谷物酒难免会有吃下一桶饭的想法,甘蔗就不会。这种禾本科的植物也不知算不算水果,但当然不是粮食。私以为喝朗姆必要喝到吃着火锅也能嗅出空气中的一缕咸腥,仿佛身处沙滩,红油锅也能看成清亮海水的境界才算体会到个中妙处。

朗姆是海盗之酒,不管黑朗姆还是金朗姆,灌进肚子都好像吞下一团烈火。任由这样一团火烧灼神经、侵染大脑,还有什么样的疲劳不能消除,还有什么样的痛苦不能缓解。“终日钦钦,常在战场”的人也能在脑中来一场奇妙浪漫的冒险。鼻腔里充满火药味,舌尖上布满血的腥甜,耳朵里满是金属刮擦的声音。可阳光那么炫目,海风又急又猛,暗礁潜伏在水下,而船卸去了锚——想要停下就只有搁浅。

现在,饮下这一shot,你是否感受到海明威扣下扳机的决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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