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塞斯论价格与交换

米塞斯:数理经济学家倾向于认为,价格要么是价值的某种量度,要么是该商品的等价物。对此,我们需要指出,价格并非用货币量度,价格是用来交换一种商品的货币的数量。价格不是商品的等价物。仅当买主认为商品的价值超过其价格、而且卖主认为商品价值低于其价格时,买卖才会发生。没有人有权不顾这一事实,并在交易双方对估价有差异时却假定存在等价关系。当任何一方认为价格是该商品的等价物之时,根本不会有交易发生。--《货币、方法与市场过程》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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