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高利贷也创新,放款后故意让借款人违约不能按时还款,然后借的几万变成需还几百万

这年头高利贷也创新,放款后故意让借款人违约不能按时还款,然后借的几万变成需还几百万!!!


这年头高利贷也创新,放款后故意让借款人违约不能按时还款,然后借的几万变成需还几百万_第1张图片

警方报道过的套路贷都已经出书了叫《小成本、大利润》,都是手抄版,不过这么高深的套路,没老乡律师参与我是不相信的,这类案子不少人说法官如何如何,其实民庭法官只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套路贷是个整体,但打官司的时候是一部分先去诉讼,法官机械适用法条真没办法,这类案子如果有陪审团制,那好办五分钟就判断出是高利贷还是诈骗和敲诈,普通人的良知比浩如烟海的法律书籍更能坚守正义的底线。欣赏下这个基本套路

在跟被害人签署的真实借款合同中,嫌疑人会将还款期限拉长至1年左右,但会约定每月归还的本金利息,看起来十分合理。而那份虚假的高额借款合同中,还款期限往往只有1个月。

放款之后,嫌疑人不会给被害人联系方式,甚至在还款时借故到外地,让被害人无法联系嫌疑人还款,一旦过了时限,再出面称被害人“违约”,要求其按虚高合同尽快还款。

只要被害人无法还款,嫌疑人就会将被害人的债务“转让”给另一家同样的“小额贷款公司”,签订一份更高额的“还款合同”。层层转让之后,被害人往往在合同上签下嫌疑人借款的10倍。目前公安部门侦办的三个团伙,就经常“相互转让”。

公安部门在调查中还发现,这些团伙不光“相互转让”,甚至还会针对同一个被害人“入股”:“比如被害人初始借贷金额10万元,三个团伙各出一部分,经过整个诈骗、敲诈勒索流程后,真正获得的利润再按最早各自出资来分配。”

马路边,ATM机旁,小区邮箱,不时可以找到“无抵押贷款”的小广告。这些“小广告”真的可靠吗?经查,三个犯罪团伙所谓的“小额贷款公司”从未进行备案,其目的并不是通过正常的融资获利,而是通过这一“剧本”流程,快速占有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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