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工单核销系统上线前准备事项

企业要使用工单进行核销,那就必须使用数据系统与海关进行对接,将公司的进、出、转、存数据均按报文抛送给海关,海关按接收的数据进行核销。

一:工单核销前提条件

从整体逻辑来看,工单核销都是一项先进作业,企业如想使用,就必须符合其上线的前提条件,只有符合系统规定和要求的企业,才能真正使用工单核销。

  • 工单核查对数据规范性要求较高,要求企业必须建有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关务管理系统,以形成完善的料号级帐册基本资料数据,并且在海关物流平台系统中采用料号级报关申请单形式申报业务数据。
  • 企业有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仓库管理子系统,真实、完整、及时地记录仓库发生的进、出、转、存等数据及详细库位,包括料件与成品的项目对应关系、残次品、在线半成品、在库成品等记录,以便海关进行比对核查。
  • 企业具体完备的ERP管理系统的同时,在生成过程中实行工单生产管理模式,内部作业管理规范,且不断提高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
  • 企业设有强大资讯部门,能够按工单核查系统所需报文标准规范从ERP系统中提取入出库、工单、理论库存等数据发送到海关核查系统,并接收报文回执处理结果。
  • 企业具备相关软、硬件及网络通信设施,如高配置服务器、能接入Internet网、具有固定IP等,满足监管部门相关要求。

二:工单核销上线准备事宜

工单核销系统上线前,需准备企业与海关的各项数据通道,以确保数据能正常抛送海关:

  1. 工单数据需通过TCS传输到海关工单系统中,因此企业采用工单核销需先与电子口岸签署协议,相关信息在电子口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能通过TCS传输核查数据。
  2. 企业按工单核销系统报文接口标准要求,结合内部ERP管理系统,完成工单核查系统所需数据的提取与开发工作。
  3. 企业按工单报文接口标准与TCS系统、工单核销系统进行对接测试,测试内容包括期初数据、报关入出库数据、工单数据、理论库存、实盘库存。
  4. 企业在工单核销系统正式应用之前进行一次盘库操作,结果作为核查期初数据上传到工单核查系统中。
  5. 企业在特殊区域物流平台系统中备案料号级归并关系数据,此数据海关审核对过后会自动传输至工单核销系统中。

三:工单核销数据上传要求

工单核销系统中使用的数据有进口数据、出口数据、工单数据、期初库存、期末库存,因此需将这几部分数据抛送海关:

  • 核查期开始后,企业需传送期初数据至工单核查系统,海关审核通过后作为正式期初数据参与核销平衡表计算。
  • 每天定时传送报关货物出、入库数据至工单核查系统,可以设定为每天汇总发送一次,也可即时传送。
  • 每天定时传送工单数据至工单核查系统,可以设定为每天汇总发送一次,也可即时传送。
  • 每14天企业需将ERP理论库存数据汇总传送工单核查系统,工单核查系统会自动比对ERP理论库存与核查系统计算的理论库存。
  • 核查期结束前,企业需传送实盘数据至工单核查系统,海关审核通过后作为正式盘点数据参与核查平衡表计算。
      只有具有以上条件及正确抛送报文的企业,才有条件真正开展工单核销的作业模式,这就需要将海关各项要求细化到公司生产部门、IT部门、库房、采购、进出口部门等,改变以往旧核销模式下的传统作业,通过仓库管理子系统录入实际出入库数据,定期向海关监管系统抛送仓库实存、库位及相关进、出、转、存等仓储记录,才能最终再在海关工单核销系统中进行工单平衡报计算。
      下一章笔者将对工单工单核销系统报文抛送模版及规范要求进行详述,谢谢大家。

你可能感兴趣的:(第三章:工单核销系统上线前准备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