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财政收入的评价框架

(本文为马斯格雷夫《the theory of public finance》与《财政理论与实践》的读书笔记)

在现代经济运行中,作为国民经济循环中重要的一环,公共部门同时从产品市场(企业)与要素市场(劳动)购买产品或服务,政府的支出流入家庭、企业等因而影响着经济的运行。但是庞大公共部门的支出是建立在一定税收基础之上的,当然这也是建立在现代政府收取税收的理论依据(市场失灵:公共产品的供应、收入公平分配)之上。因而作为研究政府收入与支出及其影响的财政学显得尤为重要。

对政府财政的考虑可以从预算政策的三个职能入手:第一,配置职能,即根据政府所拥有的财力资源提供公共物品。第二,分配职能。即调节收入和财富的分配状态。(再分配会不可避免地涉及效率代价,因消费者的选择收到敢于而产生的。最小效率代价的原则,以及权衡效率和公平财政目标的需要)。第三,稳定职能:充分的就业率,合理的物价水平,适度的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为实现稳定职能政府可以利用货币政策如,法定准备金、贴现率、公开市场操作。财政政策:公共支出的规模。三个职能的划分尽管可能是不完全合适,但是它有利于我们有序的讨论预算政策基本议题。

在讨论政府部门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问题讨论:

1. 判断不同预算政策的优劣标准?

2. 对不同的财政措施,如改变税收与支出,私人部门的反应将会是什么?

第一个问题就是规范的问题,即财政制度与政策的制度如何评价,工作如何改进,这就涉及应该是什么样的问题。因而有需要对什么是良好进行界定一个标准。对第二个问题的讨论,则涉及的是实证的问题,一种以经验为基础的经济学分析根据经验预测厂商和消费者对经济变动做出何种反应。

让我大胆地把财政的分为两个主要的方面,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财政收入是指社会资源从私人部门向公共部门的流入,而为了流入则必须设计合理的税制结构。支出则是资源向家庭和企业的流入,为了有效利用公共资源就必须对什么是合理的支出进行评价。下面首先构建一个合适税制结构的评价框架,为我们诊断税收提供思路,接着说明支出的评价原则。

合适的税制结构自亚当斯密开始就被经济学家,政治家哲学家不断讨论。下面提出的维度虽然不包括一些,但却极为重要。1,应该保证足够的收入;2,税负的分配是公平的,每个人都应该支付合理的份额。3,资源利用的有效性(不影响有效市场的经济决策)。4,有利于宏观政策目标的实现。5,管理的简便性。管理及征纳的费用应该尽可能的少,税制应该为纳税人所理解。

对税制公平的要求普遍为人所同意。每个纳税者应当对政府承担他“合理的份额”,但究竟什么是合理的份额却有分歧。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建立在受益原则的基础之上,始于亚当斯密,主张公平税制。每个纳税者根据他从公共劳务中的受益而相应纳税,按照此原则,公平的税制根据支出结构不同而不同,因而此标准也可以应用于支出政策。第二种方法是根据纳税能力原则,在这种方法下,税收问题仅从自身角度考察与支出决定无关系。实行这两个原则是不容易的,实行受益原则必须知道每个纳税者从支出方面得到的受益,而要利用纳税能力的方法,就必须知道如何衡量这个能力。受益原则可以理想地分配税收以及支付公共劳务的成本,但是它不能处置财政转移支付所需要的那部分税收,也无法实现收入分配的目的。而纳税能力原则很好解决了收入再分配的问题,但是无法确定共劳务的供应。

一般受益税,合适的税收结构取决于偏好模式,特别取决于社会产品需求的收入与价格弹性。特定受益税在特定的场合进行:政府提供特定的服务,并向受益者收取费用,使用者付费直接作为财源,或者使用某些税收间接代替费用(产品税,财产税),如为公路建设征收汽油税。(受益内在化,缓解对一般财政的压力)

受益原则可以解决某些政府职能的资金供应,但却不能解决税收结构设计的一般性问题,大部分的税收收入不能依据单一的某个受益基础而产生。如转移支付与再分配。由此,必须应用另外一个原则,根据自己的能力来负担政府成本的原则。收税问题只从自身考虑而与支出决定无关。但忽略了对公共服务的决定方面。根据纳税能力原则的要求,拥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们必须交纳相同的税收,具有较高能力的人们必须交纳更多一点,前者即为横向公平,而后者称之为纵向公平。这两种原则无所谓哪一个更基本,但都要求用一种对纳税能力进行衡量的标准。这一标准应该能反映每个人从所有可供他选择的机会中得到的全部福利。包括消费,财富,闲暇。所得被最为广泛地应用于经济能力的衡量方面。消费也是衡量的方法。理想化的钟声税收的框架下,基于横向公平的考虑,消费税基比所得税基更为可取。遗产和赠与也应当包括其中。对财富的占有具有效用,并且在消费体制下,它逃避了税收,因而要对财富开征税收。现在需要撇开衡量问题,而考虑对不同收入的人们课征的税收应如何不同。

建立在收入函数已知且边际效用相等的前提下纵向公平可以简要概述为均等牺牲的要求。(纳税人的税收支付包括对福利的均等损失,包括绝对牺牲,比例牺牲,均等边际牺牲,不公平)但这要求边际效用曲线已知和相等。可替代的是社会福利方法,假定一个社会福利函数,假定分配给所有个人的所得都按此函数进行评估。但是能否以及如何衡量还在争论之中。

来谈税收的支出的归宿问题。也即是到了资源利用效率的评价标准这一维度。税收的经济效应有很多方面,包括对收入分配和资源利用的宏观效应,以及对特定产出能力水平就业水平价格与增长的宏观效应。所有的这些效应是相关的。首先税收归宿指的是税收加诸于整体私人部门总负担在个体家庭之间的分配。理想的假设是税收负担等于总收入,但是由于效率损失,就业和产出效应,税收负担可能超过获得的税收收入也即超额负担,或无谓损失。税收的法定归宿和经济归宿是不一样的,因为税收转嫁的存在。而最终的归宿也即经济归宿如何分摊取决于供求弹性。那么如何进行税收归宿的分摊呢?即可以比较特定税收变动前后的分配状态可以获得一个综合的测度。可以通过观察不公平系数的变动来获取。

产品税的征收将提高价格和减少产量,价格变动的幅度取决于修弹性和供给弹性的比率,在销售方与购买方之间进行分配。给定相等的税率对市场的哪一方征税都是没有差异的。要素服务方面经常以从价 的形式征收从价税。税收提高了要素的毛收益率,但是减少了要素的供给,并降低了收益的净比率。税收负担依然取决于需求和供给的弹性。从一般均衡的更广泛相互影响的角度出发,随着对产品X征税,其价格上升,消费者会倾向于用别的产品替代X,生产X产品所需要素的回报减少,而其他产品的要素增加,因而收入方产生的影响被扩大到别的市场中。

管理的便捷性,税收管理部门不应该浪费,纳税人的遵从成本不应该过大。管理成本标准:技术和管理程度的选择,审查和实施的程度,税收结构的复杂程度,税收管理部门的体制集中程度。遵从成本。因为非归总税和税收带有的替代效应而涉及超额负担,运用局部的分析方法,选择性消费税会干扰产品选择而一般消费税不会,所得税会干扰当前与未来消费支架的选择,而一般消费税不会,所得税和一般消费税都会干扰商品与闲暇的选择。累进税的超额负担超过比例税。资本所得局部税收扭曲投资选择。

下面讨论税收对资源供给和产出能力的影响,即在充分就业和资本证券市场完全有效的条件下进行分析。产出能力增长的主要决定因素是劳动投入(工作努力程度)的增长率,资本证券市场的增长率(储蓄与投资)。就对工作的努力程度来说,所得税可能减少或增加工作的努力程度,这取决于替代效应是否超过收入效应。无法判断究竟是在所得税下还是消费税下工作努力程度的水平更高。转移支付与公共产品的免费供应将降低工作努力程度。所得税可能影响储蓄因为降低了净回报率。与所得税相比,消费税对储蓄的影响作用小。利润税降低投资水平。可以通过降低税率加速折旧和允许信贷来刺激投资。

以上的分析其实暗含着一个假设:单个层级的政府。还必须考虑财政运作的机制由多级政府或辖区的多级单位执行的。经济分析表明公共产品的供应应当由多级体制进行,全国性的产品由中央供给,地方性的产品则在分权的基础上供给。地方服务供给的分权理由是:收益成本应当由获得这些利益的辖区承担。因而开征全国性的税种为全国性的服务筹集资金,而地方性服务所需的资金则用过在受益辖区内征税来取得。由于流动性,所以分配职能应该主要在中央级政府履行。由于地方财政单位在对付事业或通货膨胀方面是无效率的,因为各个市场是相互关联的(开放市场,资源与资本能够自由流动),这样就会产生渗漏现象,因而稳定职能应该由中央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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