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半的广告独白:广告行业真是太黑暗了?!

广告行业真是太黑暗了?!

看到一个曾经的广告前辈说出这句话:广告行业太黑暗了。不经暗想,我正在全力拼搏的行业真的是这样吗?

每每别人问你是做什么的?我总是热情满满的回答道,广告行业,做的广告策划。说实话,我内心是自豪的,我觉得自己在干的是一份有创造性的,有文化气息的能娱乐与教育消费者的传播事业。通常换来对方一句,是电视里面那种广告么?我就可以窃喜,还好这次没说是街头传单了。若不是朋友或初次见面,想必这家伙肯定在诉苦,原来平时那些讨厌的广告就是这群可恶的人搞得!

是啊!这讨厌的广告,每次看到精彩的地方听到的却是——广告之后,马上回来!

是啊!这讨厌的广告,每次不仅贴满了小区的公布栏,还偷偷从门缝塞进来!

是啊!这讨厌的广告,每次打开网页总是跳来跳去的干扰视线!

……

不可否认,在没有接触广告之前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广告?不就是换台喽。每次看电视到男女主角Kiss的关键镜头,便突然卡住;内心万只XXX奔腾,嘴里边骂着这该死的广告,边迅速的拿起遥控器,切换到下一个节目;三分钟后回退,若还是在播放广告,就会开始抱怨,广告怎么这么长。虽然看得不情愿,可去超市买东西的时候依然会说,上次好像看它在电视打了广告?

大学,误打误撞学了广告学。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案例从大一到大四,从广告创意到策划、文案每个学期的每门专业课总有他们的身影。那时候,觉得广告是出乎意料的大创意,是扭转乾坤的大营销,是可以去塑造品牌形象的传播工具。对“创意革命三大旗手”的案例如数家珍,更是把罗斯福总统——“不当总统就当广告人”的金句奉作真理。

就这样,毕业如愿进入了一家本土广告代理公司。服务着行业领头大客户,接触最有创意影响力的媒体平台,能够最快了解到最新营销资讯和传播技术,乐此不彼的享受着这种“信息先机”带来的内心满足感。

广告作为工作来,体会到更多是广告背后的承诺和无奈。广告行业所要做的无非是两件事——内容和数据。做内容的像服装设计师,讲究如何为广告主包装,通常需要由创意人员在办公室熬过无数个通宵向凌晨的天空挥挥手寻求灵感。做数据的像管家,算着如何帮广告主省钱,每次投放都要求用最低的费用达到最大的效果。效果自然是看KPI,总有一百种方式帮助客户完成KPI,如果没有,那就有一万种。这一点也不夸张!

这是否算黑暗?我不知道!

我看到的是广告——已经成为互联网平台的主要变现方式之一。而广告信息,也已经充斥了从早上睁眼醒来到晚上闭眼睡觉的所有时间。

其实,广告很可爱的!你大可以把它当作对你穷追不舍的示爱者,在想方设法吸引你的注意。

而你还可以冷漠地回一句,不看你,就是不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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