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总说我做事三分钟热度,但从遇见你的那天起,十年,3816天,我每分钟都不会忘记的事,就是,爱你。”
新娘君儿的嘴角不停地抽搐,执手相望,深情凝噎,几度哽咽。台下掌声雷动。
新娘腮边的清泪,欢快地滑过脸颊,安然地落在手捧玫瑰花瓣上,幸福地闪着光。
我举着相机,手指扶在相机快门上,忘记了定格。透过取景器,眼前朦胧出一圈七彩的的光晕。
好友君儿,终于等到了驾着七彩祥云来迎娶她的盖世英雄。
这一刻,她等了十年。
1 未曾相逢先一笑 初会便已许平生
9月的阳光,透过窗子,斜斜地打在书桌上,落成阴晴。君儿坐在教室里,透过整齐的刘海,呆望着黑板上“欢迎新同学”的字样。
她刚缓过神来,意识到高一生活即将开始,却浑然不知,下一秒出现在教室门口的那个微笑,会明媚她的一生。
透亮的眸子,邪魅的唇角,清秀的眉眼,举手投足间的清冷气质,君儿心弦拨动,发出了声响。
看着他面带笑容地走来,月色和雪色之间,君儿发现了第三种绝色。他的一颦一笑,摇曳着星云。
站定,转身,他把书放到君儿右手边的座位上。目光清冷地扫过君儿的脸颊,眼睛亮了一下。
惊鸿一瞥。她像一束古老又温暖的光,普天下所有的水,都在她的烟波里荡漾。
“当他搬着课本出现在教室门口,我的整个世界都亮了。”时隔多年,当君儿说起初相遇的画面,眉梢上扬,眼角蓄满甜蜜。
“当我第一眼见到她,就感觉,弱水三千,我只取她这一瓢饮。”十年之约,当新郎梦迪谈及往事,他的目光宠溺地黏在君儿身上,不忍离开半秒。
年少的喜欢,就是这样不讲道理。
那天的阳光很好,你穿着一件我喜欢的格子衫。
那年的眼眸明亮,你的笑容融化心中万丈冰川。
未曾相逢先一笑 初会便已许平生。
2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 我只喜欢你
君儿不喜欢在试卷上写字,不喜欢校园食堂的饭菜,不喜欢晨读时回荡满校园的英语听力。
她常在心里叨念一句话: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
但,不敢说给右手边的人听。
朝暮与年岁并往,多想与你一同行至天光。
君儿极美,脸白,手软,连指尖都泛出好看的颜色。桌洞里的粉色信封结结实实地堆满了一角。君儿悉数搁置到落满尘埃。
右手边的目光,依然清冷如许。
“喜欢她,就会变得低到尘埃里。”新郎忆起青涩的往事,露出少年才有的羞涩和纯粹。
欲言又止的情谊,高中三年同桌的你,是怎样守住这个秘密的呢?
是,以眉传信,以眼聆听。
四目相对,心惊肉跳,慌乱不已,整颗心就稀巴烂。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
3 善变的世间,我想和你看看永恒
高考落幕,青春散场。在所有物是人非的景色里,我最喜欢你。君儿接到梦迪将要参军入伍的电话,哭成泪人。分别在即,君儿撕裂般地难过,提醒着情深入骨。
只是,前途未卜,君儿不知怎样言语。
直到,大学时,君儿在宿舍发呆的某一天,手机铃声响起。
手机屏幕上的来电显示,是她心中默念了千千万万遍的名字。
“喂?”君儿屏住呼吸,心蹦到嗓子眼。
“现在说喜欢你,会晚吗?”君儿脑子一片空白,突如其来的幸福电波,需要缓一缓,才能进入知觉。
“不晚。”眼眶里的热泪,喷薄欲出,倾泻而下。
云从松树升起来,你一步一步走上台阶。
那晚,我们整个宿舍,陪着君儿一起兴奋到失眠,从深夜到天明。
此生可遇不可求的事,后海有树的院子,夏代有工的玉,此时此刻的云,二十来岁的你。
此时,君儿已褪去青涩的棱角,牵着长长的电话线,穿越汹涌的人潮,展现她的孩子气。高冷如君儿,唯独在接电话时,明媚得像是个孩子。
君儿是幸运的,她的柔软,有足够的安全感,在他面前,她可以不用坚强。
“我把我整个灵魂都给你,连同它的怪癖,耍小脾气,忽明忽暗,一千八百种坏毛病。它真讨厌,只有一点好,爱你。”
这个世界很善变,但是在彼此眼中,看到了永恒。
4 我今年25岁,拿出十年来爱你
15岁的时候,我们同用一个课桌,肩并肩坐着,胳膊和胳膊之间相距不过十厘米,眼角的余光里,全部都是你。
25岁的时候,我在深夜的星光里醒来,侧过身看到月光落在他的侧脸,仿佛看到凌晨的太阳,想与他这样慢慢变老。
遇见你的那天起,就没想过要分离。
从校服到婚纱,年少初遇常在心,多年不减深情。
江山如画,不及你送我的风景。
晓风掠光阴,恰若当年翩若惊鸿影。
远山清笛,都似你飞鸿踏雪泥。
“喂,你就不能对你的新同桌热情一点吗?”十年后,君儿嗔怪道。
“对不起”梦迪面露愧色,“毕竟当时我也不知道,坐在左手边的是我老婆。”
我今年25岁,拿出十年来爱你。
简介:王清华,一个低到尘埃里的写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