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违法成本,是治疗不文明病症的良药(七步写作课程作业6)

(ps:除了根据主编之前的建议做的修改,我在用词、段落位置方面都做了一些调整)

昨日,一段地铁中17岁男子辱骂两名女生的视频引爆网络。视频中,男子多次秽语辱骂两名女生,夺走对方手机,又在地铁关门的一瞬间强行推人下车。其言行恶劣,引起社会上下一片哗然。

近两年,发生在地铁里的公共事件层出不穷。网络上随便一搜,《男子北京地铁辱骂"外地人" 》《地铁里抽烟被劝阻后大骂,脏话不堪入耳》等地铁新闻热度一浪高过一浪。地铁作为现下主流的交通工具之一,形形色色的人群在某一时段聚集在一起,像一个移动的小型社会。狭小、封闭的车厢总在折射出文明素养、道德建设,甚至是法律问题。

回到此次新闻事件。视频全长2分21秒,男子三句不离“臭✖️”,“✖️你妈”,用词污秽,喷射力度强,隔着手机屏幕都能闻到涉事男子言语的恶臭。在他态度蛮横,行为粗暴下,两名女生孤立无援,分分钟处被碾压态势。狭小的车厢里,除了当事人,现场无人出声。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车厢男乘客不在少数,他们只是抬起头颅,认真地看一场撕逼战。如此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现场观众颇有鲁迅笔下的看客精神。针对这类冷漠看客,网友的唾沫纷纷射屏。

从网络评论来看,绝大部分的群众严厉抨击该男子的行为。17岁的年纪,不应该是高中校园里的知识青年吗?口出秽语,目中无人,行为暴力,是学校教育缺失还是社会道德滑坡?

也有一小部分的人说两位女子“咎由自取”。有目击者称,事情起因是涉事两名女孩在地铁中让乘客帮忙扫二维码,但涉事男子并不愿意,而引发的争吵。

这样的多角度的评论,存在即是合理。地铁里推销、行乞、发广告等行为在当下不在少数,现在该两名女子光明正大地打扰乘客,请求扫码关注公众号的自私利己行为,不得不让人引起对我国地铁管理制度、管理人员职责等问题的思考。

此次事件中,若两位女子请求别人扫码时,有人认真严肃地指出其行为不当之处,她们就会知趣打消利己行为,也不会招惹到涉事男子。若两人在争吵时,有群众劝说或是通知地铁管理人员,结果会不会不一样呢?

所以,纵容与沉默有时就是慢性帮凶!

目前,更多的人关心的是涉事男子会面临怎样的结局。今早,北京警方已将该男子查获,目前案件在审理中。

据律师王优银说,涉事男子的上述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公然辱骂他人,以及寻衅滋事的相关处罚条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明确规定,有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以及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然而,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那是不是意味这17岁的男子,即使触犯该法律条文,但也会因为年龄的原因减轻处罚?那对他今后的行为举止有约束力度和惩罚的效果吗?

国人的不文明行为时时上演,愈演愈烈,说到底是社会管理约束能力低,违法成本小等因素导致的。

被称为“罚款之城”的新加坡,高处罚是约束社会不文明的办法之一。在地铁里,针对各类违规项目,明码标价罚款金额。比如:吸烟、乞讨、兜售商品均以1000新加坡元处罚(相当于4000人民币。)(见下图)

提高违法成本,是治疗不文明病症的良药(七步写作课程作业6)_第1张图片
图片发自App

2014年,一名男子因在新加坡的某地铁上打架,相关部门以骚扰公共治安罪名给予当事人罚款2500新加坡元,折合人民币将近1万元。

若中国也有如此认真的高处罚措施,该17岁的青年应该会被高额罚款震慑地闭住嘴吧?两名扫码女生还敢在地铁里求关注吗?

在新加坡建国之初,城市环境和公民素质是非常恶劣的,各种不文明现象屡见不鲜。新加坡第一总理李光耀就认为一个国家更需要的是规则,而不是民主,由此开创“罚出来的文明”。现在的新加坡,公共文明程度在世界是有目共睹的。

很多人看了这视频,批评起中国家庭、学校教育,把脏水往家长、老师身上泼。教师不是万能的,好父母不见得培养出好孩子。全世界不文明之人,不分种群,不分地域,有人的地方,总有人渣存在。对待这些不文明的问题上,我国还停留在依靠自觉和宣传教育的层面上,缺乏严苛的相关法律法规。

此次是地铁辱骂推搡事件,明日可能有人在你身旁脱掉袜子抠脚趾。比起眼神示意,语言劝说,倒不如罚款来的痛快有效果。

根据资料显示,针对地铁不文明行为,各地区是实行自治管理措施。比如,《深圳地铁乘客守则》规定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杂物等不文明行为,处以200元的罚款。

而《上海地铁乘客守则》只是提到“禁止不文明行为”,并没有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此看来,针对地铁不文明行为,地区之间难以形成统一的法律规定。可人是流动的,难不成到一个城市,文明行为的约束条件随之变化?这就需要针对公共交通部门做出统一的乘客规则,严格按照规则执行。

虽然深圳推出针对地铁上不文明行为处以200元的罚款,但震慑力度不大,而且真正实施处罚少之甚少。

目前不少地区在《地铁乘客守则》中加入“推销、卖艺、躺卧”等新禁止条例。禁止是美好的,但现实是打脸的。制度沦为形式,地铁管理人员缺失是当前的事实。

值得好笑的事,我前两日坐动车时经过零食区,醒目的墙上标着各类瓜子饮料的价格,当时我就在想,若是把公共场所里不文明的行为一条条列出,明码标价,严格执行,比起列车小姐推着零食车,叫喊“瓜子饮料有需要的吗”来得有效益。

目前,针对这次地铁上发生的事件我们想到文明道德建设,放眼望去,哪个角落不需要国人恪守文明本分?那些大声喧哗,随地吐痰等行为何时能终止?

天真着等着他们进行自我教育,我们更应该做的是让立法更完善。借鉴新加坡“罚”政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罚。

国人不文明的病已入膏肓,只有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才能治疗不文明病症的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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