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之下,爱如骨泡——我读《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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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个下雪的早晨,我躺在床上,听见一群野画眉在窗子外边声声叫唤”这是《尘埃落定》的开头。一般来说,书评人是很爱小说开头的,他们认为开头或草蛇伏线,或时空倒错,总归有些东西在里面。我也爱开头,写读书笔记不会开头,把书的开头抄下来,就是理所当然的开头咯。下雪和画眉,就是“故事”的开头。黑夜和血,是“我”的结局。

        身在西藏,重读这样一本书。我在藏区,不是故事发生的康巴藏区,并没有见到威武迷人的康巴汉子。我见到了蓝的发颤的天,没见到明亮耀眼的雪光。见到刺眼的光,没有听到凛冽的风。

        一个好故事,总是繁盛地开,最好“落魄”地了结。就像红楼梦,再繁花似锦也最终落了个茫茫大雪真干净,就像水浒传,再论秤分金银快意恩仇,也落了个将将成单,生生克悯。原来兜兜转转,不过尘埃落定。尘埃怎么会落定呢?它比羽毛还要轻盈,它在阳光中撕咬。

        故事的主人公是个傻子,他是二少爷,是傻子,是土司的儿子,是桑吉卓玛的主人,是娜塔的丈夫,阿来却吝啬地没有给他一个名字。没有名字的人,就是没有“我”呵。傻子少爷从大雪这一天懂人情之事,也开始懂卓玛的好。杀伐决断,情欲缠绵,还未展开。那时的“我”只是一个少年。少年当然有权利犯傻。更何况我是一个真正的“傻子”。

        风,官寨,行刑人,奔驰的骏马,层层裹起来的活佛的药粉,透过傻子的眼睛,通通展开在我们眼前,透出不可思议和魔幻。有人说阿来的这部小说是魔幻现实主义的。它是现实的,未必魔幻。来到西藏你会发现,夕阳下的木讷的酥油茶是真的,就像翁波意西的那碗蜂蜜水。长长经卷下的肃穆是真的,就像草原上美丽的姑娘永不凋零。

        “我的眼睛不在了。”这是麦其家的傻子说的,相同的含义也出现在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中。傻子能够预见未来,还是他顺应着走向了未来?

        (我说了一堆什么呢,自己好像也乱了,接下来我要努力用最少的文字,给自己捋明白这故事。)故事发生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川藏交界处,麦其土司家。土司的二儿子是土司与太太醉酒后的杰作,他自带着痴傻与福祉。取得了罂粟花战争的胜利,拆掉了多年承袭的粮仓,搭建了贸易自由的边境市场,靠市场收服了所有土司。不复杂,不阴暗,不狠辣,不聪明,让所有人以为傻子只是在“装傻”。跛脚管家看不透,麦其土司也看不透。或许当土司是不需要学习,也学不会的。

        傻子赢得族人们的爱戴,娶到最美丽的茸贡土司家的塔娜,哥哥也被仇人杀死,活脱脱等待继位的大赢家。最可气的是,赢得如此漫不经心,如此不攻心计。土司真的还重要吗?(小说的最后一直在讨论时间,额,我木有看懂。)傻子预见了土司制度十年后的灭亡,阿来给了傻子,或者叫先知,最后的悲悯。傻子死在了土司制度覆亡前。不见到,是最后的悲悯。“血滴在地板上,是好大一汪,我在床上变冷时,血也慢慢地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从早晨入黑夜,是轮回,从白雪入黑血,亦是轮回。(哈哈,莫非我找到了开头和结尾的关联。嗯嗯,一定是这样的。)

        滚滚历史往前涌,土司制度总会覆亡的,非罂粟之罪。故事确实从罂粟开始转折,但罂粟仅仅是一种意象,现代文明的意象。“秋天的天空越来越高,越来越蓝。罂粟果实的味道四处弥漫,整个大地都像醉了一般。”就像活佛和喇嘛曾经卜卦一样,旧的总归要腐烂的,总要付出代价的,有的时候,代价是什么,我们都不知道。

        最后的最后,我不爱大家都很爱的那句“上天啊,如果灵魂真的有轮回,叫我下一生再回到这个地方,我爱这个美丽的地方!”我爱傻子的那句傻话“爱就是骨头里满是泡泡。”满是泡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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