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之殇

你一定见过马路边横七竖八的共享单车:

横七竖八的共享单车

乱停乱放、严重占道的共享单车:

共享单车之殇_第1张图片
被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

还有被恶意损坏二维码或车辆零部件,导致各种“死法”的共享单车:

“没屁股”的共享单车

似乎又是一夜之间共享单车被贴上了各种广告“牛皮癣”:

被贴满“牛皮癣”的共享单车

当然,还有密集恐惧症慎入的共享单车“坟场”:

共享单车之殇_第2张图片
共享单车“坟场”(图/视觉中国)

标榜共享单车是中国“新四大发明”,简直是对“四大发明”的侮辱!

曾几何时,赤橙黄绿青蓝紫,七彩斑斓的共享单车,忽如一夜春风出现在全国各地街头。然而好景不长,去年开始,全国已有悟空单车、3Vbike、町町单车等数十家共享单车相继倒闭“停摆”。

让人可怜又可笑的是,小鸣单车联合创始人邓永豪曾在公开场合宣称小鸣单车保守200天回收成本,每年净利润预计达33亿元。算盘打得不错,可转眼一年不到,小鸣单车却沦落到人去楼空、拖欠供应款而被围堵的境地,令人唏嘘。

从盲目跟风到落败出局,小鸣单车不是第一家,预料也不会最后一家。

成千上万五颜六色的共享单车,或被损毁,或被废弃,堆积成“坟场”,无疑是对倡导绿色出行和资源节约的共享经济的最直接“打脸”。

共享单车真的是共享单车吗?

且先不说共享单车为何来得快死得也快,我们先说说“共享”这个词。

《孟子·梁惠王下》中,孟子问齐宣王,“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乎?”齐宣王回答“不若与人。”意思很明显,独自一人欣赏音乐不如跟别人一起欣赏音乐更快乐。

明末冯梦龙《东周列国志》一书中也有记载,齐景公对晏婴说:“相国政务烦劳,今寡人有酒醴之味,金石之声,不敢独乐,愿与相国共享。”

三国一代枭雄曹操也说过,“今吾有百万雄师,更赖诸公用命,何患不成功耶!收服江南以后,天下无事,与诸公共享富贵,以乐太平!”

可见,“共享”一词古已有之,从这三处语境不难发现,共享就是与人共同分享,而不是齐宣王独自欣赏音乐,不是齐景公独享“酒醴之味”,也不是曹操独吞天下无事之后的荣华富贵。

其实不止是“共享”一词,“共享经济”在中国古代也有类似的雏形。

据宋代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四《杂赁》中记载,“寻常出街市干事,稍似路远倦行,逐坊巷桥市,自有假赁鞍马者,不过百钱。”意思是说平时外出办事,碰到路远不想走路,你可以去街上租马骑行,费用不过百钱。花钱租马代步,这不就是现代意义上的“共享单马”吗?

如今大家耳熟能详的“共享经济”,应用经济学给的定义是,一般是指以获得一定报酬为主要目的,基于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权暂时转移的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其本质是整合线下的闲散资源,为用户提供服务。

这里有个关键词,闲散资源。共享经济一个很普遍的场景应该是将闲散的物品或其他资源暂时出租给其他人以获得报酬。比如我们经常使用叫车平台拼车或找顺风车,这些基本都是车主在闲暇时间或开车途中顺道接送其他有出行需求的乘客,充分利用了闲散资源。

前文提到的满大街五颜六色的共享单车,并非闲散资源(如私人自行车、政府之前投放的公共自行车等),而是由各个共享单车企业自主生产的全新车俩,经过设计、研发、制造等一系列流程,投放到城市各个角落,提供分时租赁服务。用户需要交付99、199、299元不等的押金,每次使用还需要额外支付0.5元或1元的费用。

从使用对象和商业模式来看,个人觉得这种形式更像是“租赁单车”,不能算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共享经济。

再回到共享单车发起的初衷,每家企业几乎都不约而同宣称,投放共享单车是为了解决用户“最后一公里”出行痛点。然而事实情况如何呢?

我自己住在上海的城乡结合部,到最近的地铁站约5公里,步行到最近的公交车站也得十来分钟,上下班通勤最头大的就是往返地铁站之间这段路程。作为摩拜的铁杆用户,多么希望家门口也有单车可以骑到公交车站或地铁站,尴尬的是骑车三分钟找车半小时,要么是被损毁,要么被占用,偶尔找到一辆能扫码能骑走的单车真是走大运了。

到了市区却是完全相反的状况,地铁口、公交车站、道路两边,几乎全被共享单车淹没,除非是偶尔一两次为了赶时间不迟到,才会骑单车,不然绝对会选择步行到公司。

应该有很多人都能感受到这种城乡极端反差,需要代步的郊区找不到单车,不太需要的市区却是车满为患。共享单车大多集中在主城区,而这些区域公交、地铁线路已经相当成熟,密集的共享单车只会是给主城区道路添堵,利用率并不高。然而真正需要解决出行难题的郊区,却是一车难求。

所有小区或单位几乎都禁止“共享单车”进入

共享单车何时才能不添堵?

中国是自行车生产和使用大国,作为新时代倡导低碳绿色出行的主角,共享单车被大量投放,但是没有得到很好管理,导致占道添堵,分布不均衡,利用率不高,而且恶意损毁大有人在……共享单车何时才能不添堵呢?

解铃还须系铃人,共享单车行业之所以乱象丛生,用车者、单车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皆难辞其咎。因此,需要着力推动多元共治,让各方协同发力解决现状问题,让单车更好的服务我们大家。

监管部门:

1、根据城市人口和单车使用等实际情况,严格控制单车投放数量及区域,避免单车企业为追求利润而盲目投放,引导行业回归“共享经济”的初衷。

2、严肃整治非机动车违规违法行为。

3、及时有效处理消费者投诉,惩处企业违规违法不作为。

广大市民:

都说共享单车是国民照妖镜,请我们每个人都自律自觉,规范自身行为,爱惜公共交通工具,向蓄意损坏、私自占有、乱贴广告等违法行为说不。

共享单车企业:

1、盲目跟风不可取,控制车辆投放数量,并根据各区域实际需要合理投放。

2、确保投放单车的质量,定期进行车辆检查维修。

3、利用技术手段督促规范用车行为。比如针对用户乱停乱放行为,是否可以通过技术升级,用户只有将车停在规定范围内,才能上锁并结束计费,或者降低用户信誉作为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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