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DRM的問答,以及我的看法

(寫於2013年6月8日)######

昨晚跟一位中小型出版公司的經理,在線上聊了一下關於將數位出版品加上DRM(所謂「數位版權管理」)的事情。因為討論的內容頗有建設性、我也表達了一些最近在經營數位出版時碰到的問題,所以就將對話內容整理一下,供有興趣的讀者參考。

在開始對話內容之前,我想稍微先溫習一下關於DRM的意思和觀念。出版業界有很多人提到DRM,直覺的內心翻譯就是「防拷」;例如問道:「你們家的東西有沒有做DRM」,意思就是「有沒有防拷」。

不過其實有點妙的是,固然防拷是DRM的一部分、也是DRM的起點,但DRM其實並不等於防拷。

光從名字上來看就好,為什麼不直接叫做「防拷」,而要用個「管理」的字樣?其實這其中也是有玄機的,意思大概就是「減肥」和「體重管理」之間的關係一樣。

自稱能做DRM的廠商,多半不會、也不能說「我們家的東西絕對防拷」,就像標榜「體重管理」就是要在責任上、宣傳上、法律上避開「我們絕對可以幫你減肥」的責任一樣。

所以我話說在先,這個世界上沒有絕對可以防拷的防拷,呃,DRM技術。

維基百科上關於DRM的說明,我覺得相當中肯;但因為中文版有點殘缺不全,所以我拿英文的部份重譯重點。

原文: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DRM) is a class of controversial technologies that are used by hardware manufacturers, publishers, copyright holders, and individuals with the intent to control the use of digital content and devices after sale, there are however many competing definitions. With First-generation DRM software, the intent is to control copying while Second-generation DRM schemes seek to control viewing, copying, printing, and altering of works or devices. The term is also sometimes referred to as copy protection, copy prevention, and copy control, although the correctness of doing so is disputed.

簡略譯文:

DRM是一種具有爭議性的技術類別……。第一代DRM技術的重點在於控制複製,而第二代DRM則著重於控制閱覽、複製、列印、以及對內容的更動。

這個詞通常也會被當做拷貝保護、拷貝防治、以及拷貝控管的替代詞來使用,但此類用法的正確性仍有爭議。

這裡頭的「爭議」其實蠻多的,請大家自己參考維基百科其他部分的說明。

至於我自己的立場很簡單,用不用DRM都不是壞事,完全是個人的價值判斷和商業營運考量;使用DRM需要成本,因為必須跟這方面的專業公司購買技術授權,所以並不是打個勾就可以加上去這麼簡單。

至於我們做的東西,如果是直接銷售的版本,並不使用任何DRM,也就是讀者可以自由安裝在自己的任何適當設備上;至於複製給其他人,原則上當然不行,但技術上無法避免(然而,這一點即使用了DRM也是一樣)。我相信,無論有沒有DRM,會買的人就是會買;不會買的人無論是否從別人那邊拿到檔案,原本就還是不會買。

對於作者或出版者而言,用不用DRM只是「沒花錢就看到的人」是不是變多了而已,對於應有的銷售量並不會有太大的影響。或者換個角度、樂觀一點、黑暗一點來說,讓作品透過這種「地下」管道累積讀者,是花錢做行銷都不一定買得到的。

所以前提講完了,就讓我們來看看昨晚的對話。當然,為了隱藏身分和敏感內容,對話是經過刪修的。


問(某出版社經理):數位出版品透過潑墨書房(註:我的出版公司)販售的DRM規劃是怎麼做的呢?

答(我):目前簡單的說,上iBookstore或Amazon之類的平台,就是走它們各自的DRM(如果有的話),但說實在話這類DRM都是意思意思而已。至於我們自己賣的,基本上就是直接走無DRM的作法。

問:身為消費者,我覺得無DRM很棒,但身為出版人,總還是有些疑慮……。

答:說實在話,我的經驗是影響不大。

盜拷不可能完全沒有,這我同意,但實際上影響銷售不會比站在紙本書店看完不買、買了影印、或是看完把書送人差到哪去。如果真的在商業上很糟糕,我自己就不用了。

或者換個方式說,會增加一些原本就不會買這本書的人「拷來我看看」,但這些人本來就不是目標顧客群。

問:那你賣的版本有辦法加上DRM嗎?

答:技術上可以,但我目前不做。三個主要原因:

  • 沒有用。以數位版本而言,看得到就拷得到,做了一來防君子不防小人、二來只是自己安心而已。
  • 購買這種技術授權、並且「有效運用」在出版品上的成本,遠高於目前的銷售營收。
  • 有些號稱有效的DRM技術會導致部分用戶安裝閱讀有問題、檔案本身跨平台之後的防護效果也不一定理想;最重要的是,客服成本可能會遠超過效益。光是教育顧客、解決安裝或跨平台問題,電話可能就接不完了。

基本上,現在只有自己開發平台的人,才會在平台上順便做一下所謂的DRM;但其實多半也不是防拷,就只是把檔案綁在平台上,拷去別的平台也沒用。就像例如iPhone的app拿到Android上不能跑,所以也算是某種防拷一樣(笑)。

開發平台工程浩大、養平台也是所費不貲,但把DRM順便做上去就理所當然啦;這也是很多出版者或作者覺得「拿去上某平台比較安心」的原因之一。但開發平台其實是成本和風險都很高的事情。

像我們這樣把資源集中在製作內容,而且不做平台的人,因為上述的原因比較不愛用DRM。像美國出電腦書的出版商O'Reilly夠大了吧,而且他們的讀者都是電腦高手居多,他們也不用DRM。

而且,如果真的有那麼厲害的DRM,音樂產業早就用了。

問:因為這牽涉作者授權等問題,如果要開放無DRM,那可能就要針對出版社握有版權的書來做;如果是個別作家仍持有數位版權的作品,可能就要讓他們自行與電子書廠商簽約。

答:另外一個不得已的方法,就是如果作者真的在意「要有DRM」比較安心、或是合約上有限定,以我這邊來說就是只上iBookstore。

一般來說,有疑慮的作者或出版者只要碰到這種大平台,無論有沒有DRM、是不是有做防拷就沒話說了,反正大咖都已經是這樣做囉。但因為現在iBookstore台灣大陸都還沒開放,Amazon目前還不允許台灣出版商去上架,所以這些國外平台就先加減放一下囉。

問:這件事情讓我好頭大啊,哈哈哈。

答:真的不用頭大,看開適應往後新的商業模式就好。我是已經看開了。不然如果這樣不能做的話,我做那麼開心幹嘛。XD

短期間之內是會有一些混亂和憂心,但以後會慢慢清楚。包括平台的戰國時代也會慢慢底定。我是覺得,只要iBookstore和Amazon進台灣,台灣90%的B2C電子書平台會有危機。如果真的有這種情形發生,這一波反而我們只做內容的人會沒事。很多花大錢做平台的人會損失慘重。這也就是我前面提到所謂「做平台的風險」。

其實不瞞你說,無DRM必定會有一些盜拷問題(但其他型態也是會有)也在我算計之中,這些偷吃步拿到檔案、開始習慣數位閱讀的人,等到以後如果有有效的DRM、或是大平台進來,就有可能會變成付費讀者。

我現在的作法是,用品質和設計來跟同業做區隔,希望以後在開放的市場上,大家仍會選擇購買我們家的東西。

問:真正的數位出版市場很刺激。

答:這個我們前年就看開了。(我個人是十年前就看開了XD)

我相信以後除了產品本身的差異之外,獲利的競爭因素是購買(尤其是衝動購買)的方便性、使用的簡便性、以及相對較好(短時間內文字書都不會比紙本好)的閱讀體驗。

至於現在還在開發平台的單位,我的想法是從去年開始,開法自己的平台和閱讀器就已經是很高風險的行為了;做白工的機率很高。

至於有些紙本通路也想一併做數位這一塊,也要很小心。有些這類廠商對於數位出版完全不懂,觀念大概就是停留在所謂「電子加實體」就是「買紙本書送PDF」之類的。其實紙本和數位雖然都試閱讀工具,但就商品層面而言,這兩個是完全不一樣、也不應該套類似模式的東西。

如果你看過一些我們做的出版品,應該也多少可以體會到那種不同。

所以我覺得,實體書市場當然還可以做,只是同樣得面對紙本逐年下滑的問題;但數位部分是得另外下點功夫的市場,不是「順便」就可以做的,而且同樣也必須面對大型國際平台的競爭。

問:所以作為出版者,我們目前對於DRM的態度怎樣比較好呢?

答:如同我說的,用不用DRM無所謂對錯。不用不一定會盜拷滿天飛,內容不好看到人家連拷都懶得拷才是問題(笑),但用了也不一定就高枕無憂,這一點心理建設要有。

至於因應措施,我倒是覺得短時間之內不需要「強制全部DRM」或「一律取消DRM」這麼大的變動。基本上我建議「採各平台預設做法」即可。 除非合約規定所有平台統一,否則如果產品在號稱有DRM的平台上架,並不需要特地解除,但沒有DRM的也可以接受,這樣。

問:除了DRM問題之外,各個平台在檔案格式方面都差不多嗎?

答:這是另外一個對我而言比較頭大的問題。目前自架平台的業者沒人完全支援比較新的ePub 3格式;包括ePub 3中的直排、Ruby(日文旁註)、以及彈出式的註解,其實都是公開標準規格,但平台業者目前多半沒辦法支援。

商業上的考量無可厚非,因為平台業者的閱讀器是自己開發的,像是直排、旁註這類的功能短時間內並非絕對必要、而且有一些技術上的門檻要克服,所以優先順序當然比較低,得等到行有餘力的時候才能做。

也就是說,像我們用最新規格ePub 3製作、而且用到上述那些特性的東西,目前全世界平台只有iBookstore收、而且可以完全正確顯示。但令人扼腕的是台灣商店不知道什麼時候才開……。

另外一個更實際的問題,在於而且平台業者為了宣稱可以防拷,都會在自己的格式裡面做一些修改,變成不是完全標準規格的檔案(所以即使是相容性較佳的舊版ePub 2檔案,要上架還是得轉檔),這也是潛在問題的根源。

以現在的市場而言,理論上各家平台的檔案最好可以互通,不僅商業交流方便,出版者也不必為「一家轉一個格式」搞得頭大無比;但因為各自平台特性不同、顯示效果不同、以及非標準檔案格式等問題,檔案直接互通目前也只是理想而已。

以我們的經驗而言,用到直排、旁註、彈出註解、甚至最近還做到「內文直排、圖說橫排混合」的作品,除了iBookstore之外幾乎沒有(目前經驗中是完全沒有,但話不敢說死:P)平台可以完全正確顯示,我們也只能自己賣、然後放上iBookstore先讓海外讀者買了。

至於對於像貴公司這類的出版者,我只能建議,未來兩三年之內,跟網路或數位相關的出版商業模式(不管紙本或電子書)會有很大的變動,合作對象無論是誰,要找靈活一點的。

問:嗯,那我先去睡喔,感謝你指點迷津。 晚安!

答: 不客氣,大家討論啦。晚安!

(完,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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