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录:不做你的盖世英雄

摘录-不做你的盖世英雄

不做你的盖世英雄

你有精力有时间呼唤超人呼喊SOS,不如做自己的英雄,然后踩着七彩祥云去迎接道路尽头脱胎换骨的,你。

作者/张瑞琪

1.

我觉得密码连续输错三次就开启封号模式的设定太不人性化。假期里,在我懒于出门的颓废状态之下,就连想点个外卖都被冰冷的提示框拒绝,还好隔壁房客L的适时邀约拯救了我。

他大概二十七八岁的样子,在律师事务所过着朝九晚五的安逸生活,平日里时常会叫上我一起出去吃东西或看展。

礼尚往来,我也时不时会主动邀约几回。

大家都是成年人,话不必一次说透,总不过是彼此心照不宣地暗流涌动着,我这样想。

他礼貌地询问我想吃什么,我吞着口水提及邻街一家香辣蟹老店的名字,下一秒我却明显感受到了他沉默中的犹豫。

我试探问是不是口味上有什么忌讳,他又客气地一语带过。

之后吃饭的整整两小时间,我主动找各种话题以至于无比口干舌燥,却明显能在L几句简单的回应中感觉出他的心不在焉。

我端着杯子,悄悄用余光打量着对面,发现L的细嚼慢咽十分机械化,他几乎一直紧盯着我背后的餐厅电视机看。

我终于忍不住好奇回头,电视中播放的不过是本店以前一段用于宣传的活动录像。

L回过神,边摘手套边对我道歉解释。

他说,上一次来这里还是两年前,和前女友一起。当时店里在开展一个情人节活动,只要来进餐的食客配合参与录制活动的宣传视频,就可以获得精美的纪念品一份。其实是很普通的小东西,甚至可谓廉价。“但是她想要,那我就替她拿到。”

活动需要女士在三分钟内吃掉两只螃蟹,其间男士得在一旁跟着MV跳一支韩国艳舞。

女朋友撒娇喊着吃不下怕长胖,他便鼓起勇气,在一片掌声中冲上台,边吃螃蟹边跳起那段“性感”无比的舞蹈。

最后他竟然还被评为当夜的“最美舞娘”。

“后来,每个去吃饭的朋友一看到那段蠢到爆的视频就会专门拍下来嘲笑我。直到我们分手以后,这个梗还是大家茶余饭后的无聊谈资。明明你觉得自己已经全部放下,其实全世界都替你记得,这样的阴影。”

从跟她分手那一年起,情人节于他而言更像是一个忌日。他甚至不敢再来这家餐厅。

哪怕时至今日,熟悉的食物入口,每咀嚼一下,嘴里迸出溢满的也必定都是回忆的晦涩口味。

我明白这种感觉。

2.

每次感冒发烧只要不是久病不愈,母亲一向反对我去吃药打针。是药三分毒,多练练自身的抵抗力没什么不好。这是她一贯的信念。也许不止生病是这样,感情也相同。

缪缪是我相交二十余年的发小。如果有花样作死恋爱这项赛事,她一定能名列前茅。

三天一小吵七天闹分手什么的都只是九牛一毛,这不过是她所谓的“情趣”。交往日常中的大小事她一股脑全塞给男朋友解决,然后以满脸的无辜应对男友的无奈。

“在万事面前都假装初来乍到的新手,方能在爱人面前游刃有余且恰到好处地卖萌。什么都会,你让他怎么活。”这是缪缪令我叹为观止的恋爱论。

即便如此,这段处处是甜蜜陷阱的恋情终于在年后告罄。

好不容易折腾完彻底分手,缪缪托着因智齿发炎而肿大的腮帮,委屈地冲到我怀里哭得不能自已。

“来个英雄把我这个青春洋溢的少女拯救出失败恋爱的深渊吧思密达!”她这样大声地祈求着。

那一刻犹如灯灭了,她深陷荒诞无情的黑暗世间,急需一根绳索将她带离,来浇灭她的焦灼无望。

我想许多人都曾有过这样的想法吧,以为可以用另一个人的出现弥补过去的伤痛抑或是挫败。

也许在短暂时间内略有成效,但最终结果不是令自己陷得更深,就是伤害更多人。

缪缪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开始混迹各大社交场所及网站,甚至还在某婚恋网注册了账号。

如此高密度撒网的堕落行径被她矫情地美其名曰“拯救心灵之旅”。

然而最后不是对别人不满意,就是嫌对方目的性太强。

“还半年之内结婚,老娘要谈恋爱!谈!恋!爱!啊!谁急着结婚啊!”当然有人急,当然不是她。

终于有一天,这个人出现了。

或者说,是被她开发出来了。

这位hero是她的牙医,你瞧,听起来是多么美妙浪漫的一段邂逅。

去治了几次牙之后缪缪就陷入了无限不循环的强烈意淫中:“我觉得他长得挺符合我口味的。”

我答:“只要长得好看的都符合你口味。”

“前男友之前总嫌我嗓门大咋呼,你看牙医多好,我夸张地吱哇乱叫他还十分温柔地安慰我。看这包容心一定不会跟我吵。”

我答:“那是因为你们有利益关系。”

她不服气,也懒得再跟我狡辩。

反正她蒙了眼的时候,什么都有理,什么都是对的。

接下来两人如接上头的地下党一样迅速膨胀着暧昧之意,从早到晚消息不停打得火热,我倒是十分羡慕缪缪那被特别温柔照顾的智齿。

就这样持续了半个多月,缪缪的牙好了,她生活中各项日程逐渐走上了正轨。

同时,牙医正式向她告白提出了交往申请,却被她拒绝了。

缪缪晚上钻到我被窝里跟我小声嘟囔:“我觉得我现在对他没那种感觉了,跟他吃个饭都觉得怪别扭的,这样怎么能答应他做情侣啊。”

单纯因为需要,去爱上一个人,这样充满目的性的crush又能持续多久?

说到底这就是一段自我救赎的旅程,或漫长或短暂,或艰难或轻松。

当她已经在脑子里进行完了最后一步时,最终结果只会是一拍两散。

3.

听完L的故事,我忽然觉得自己今天精致的妆容十分尴尬滑稽。

他苦笑,说,实话说以前是有点想跟你暧昧的心思,包括今天也是想当作跟你约会试试看,希望能借助你忘掉过去什么的。但刚越想着越觉得自己可笑,也挺对不起你的,很抱歉利用了你。

我端杯喝水掩盖心虚的神情,不知道该不该承认其实我也存有几分跟他一样的心思。

跟谈了五年的初恋分手之后,我差点陷入crush引发的荷尔蒙滥情怪圈:认为遇到的每一个男生都有值得我心动的闪光点,每一个好像都比之前的他要更好一点,我好像跟每一个都比跟他会拥有更好的结果。

我不想输。

不是怕输给他,而是怕输给自己本来早就溃不成军的过去。

我向来是个主动的人,特别在这种特殊且敏感的时间段,但凡有一点来电的感觉,就会犹如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妄想拼命靠近。

但是认识W的时候,与其说我希望他给予我怎么样新鲜的期盼与憧憬,不如说是他激起了本女侠骨子里的征服欲。

我看过他写他和前女友的一篇文章,好像讲的是他“如何替女友戒掉所有前任遗留问题及习惯”的,失败经验。

W刚遇到前女友时她刚失恋不久。

她身高170,她前任只有167,他说跟她在一起伤害了他的男生自尊,遂分手,然后火速拥有了其他新欢。

当时W还在乐呵一米八三的自己跟她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但真正感觉到她要离开,还是一个月之后。

深夜,她说要去火车站接朋友,W找朋友借了摩托要送她去,她却依旧扭捏不肯。

他有点急上心头的烦闷,忍不住提高嗓音说了两句。她哭了。

W说,别别别,我最怕你哭。她还是不停流泪,边哭边打嗝,道歉说对不起,紧接着,说出了她前任的名字。

“他要去德国留学了,要来找我,我觉得我还是……”

W挥挥手打断她,他又不要自尊心了?

“我们想了想,他垫个内增高,我顶多不穿高跟鞋,也就还好。”

W没有说话。

她委屈地说,你真的很好。

这些套路他都懂,不就是分手前必发的好人卡。

别人都觉得能凑合,他这个始终是局外人的人,还能说什么。

然而她出了门打不到车,最后还是W骑车送她去了车站。

他恨不得把屋子里所剩无几的口罩都给她戴上,她巴掌大点儿的小脸被遮住了大半,只露出一双无辜且装满抱歉的眼睛。

他干脆再给她戴了一副防风镜免得看着心里难受。

半路下起夜雨,W连忙停车,脱下外套给她罩在头上。

她虚搂着他的腰,每路过一个减速带他都故意加速,狠狠颠簸一下,她惊呼着猛地一下搂紧他。

他发觉自己竟然能从这种恶趣味中获取莫名的成就感。而后换来的,却是沉默无尽的悲哀。

下了车,她低声道谢,继而头也不回地奔向火车站。

是药三分毒,感情也是一样。

“她想拿我当万能药,结果只能证明出一件事:她重感冒,他白加黑,我不仅不是药,连装热水的杯子都不是。”他这样写道。

见到真人时我却没想到行文细腻如斯的标准文艺逼竟是一只超暖硬汉。

如此的反差萌让我更加斗志昂扬。

我摩拳擦掌,兴致勃勃地思索着如何将这只迷途羔羊双向拯救立个大功:万一他失败的事情我做成功了,我岂不是特别特别的牛逼?就算没成功,我也不吃亏呀!

最终我用十八般武艺轮番上阵拿下了W,虽然曾经某个瞬间产生的crush一如既往地已深深隐遁,但我觉得跟他在一起挺舒服的,说不定……嗯。

某个周末,我拉着W去逛街,等我一试完衣服出来,他立马贴心地递上一杯热奶昔。

我笑着接过来,随即顺手丢进垃圾桶,只说了一句话:“这个月第八次了。”

我一直对奶制品过敏。

喜欢奶昔的,另有其人。

当晚我就跟他提了分手。

他没有反对,只是在我打包所有历史遗留物的时候委婉又矫情地问了一句:“还可以给你讲故事吗?”

“也没什么不可以的。但是难保你在听到我下次说‘第九次’了的时候不会自我厌弃。想要好好写个新故事之前,请你务必忘掉上一篇的剧情。不然你编来编去都还是一样的梗,没人愿意看。更何况,我真的很讨厌奶制品,讲真。”我诚恳地说。

他哑口无言。

所以说啊,我们隔岸观火的时候总感觉不够真切,贴近了看,直到炙热的火苗舔舐到了我们的脸颊,有了刺痛,才会体会到隔岸观火时体会不到的感受。

W的故事很好听,我的确喜欢这个深情的男主角。但是啊,那都是他和别人的故事。

本身从一开始我的出发点就是错误的,都是大无畏的英雄主义在作祟,看到一个比我跌得更惨的人就忘了自己也身处绝境,自身都没有依靠还妄想拉别人一把,除了两败俱伤同归于尽也并没有什么奇迹会发生。

每个没办法重新开始的人都是一只沾满剧毒的蝴蝶,停在哪吃到哪,驮着沉重的包袱继续飞往下一站,妄想心安理得地做不负责任的传播者。

我不要当一个用来装载遗憾的器皿,不要当一个恰好合称的model陪他实现没能来得及跟别人实现的梦想,没办法承受你对另一个人的希冀,做不到替他接下那么沉重的包袱。  

比起他,可能我更喜欢的是他现实主义的悲剧故事。

比起跟他在一起,可能我更想实现的是自我膨胀的英雄主义。

这是一条从开始就注定殊途无归的道路。

4.

人受了伤之后,身体各项机能组织会自动开启绝对利己的保护模式,等伤口真的长好了,那些包裹过伤口的棉签和纱布还会被怀念吗?

当然没有一条新裙子来得好看。

盖世英雄常有,而至尊宝不常有。

有谁是生来就肩负做英雄的责任?没有几个英雄有好下场,也没有什么英雄不需任何人生经历的铺垫就成就大业,往往试图成就“大业”的人,最后都成了“铺垫”。

谁不想在死里逃生后能拥有一段光明崭新向上的感情?这并没有错啊。

但是一定要为了拿起而放下,而不是为了放下而拿起。

要知道将几种酒混在一起喝的唯一结果就是烂醉如泥,毫无快感,且会得到更深的痛觉。

还是那句老话,长痛不如短痛。

自我安慰与现实的逃避最终都是无用。

看清过去,看到现在,才能看穿未来。

否则药毒三分,终只会余你一人,在黑夜里孤身陪灯。

听完L的叙述,我此刻的心理活动比较复杂。

这种感觉就好像是自己掉进了大海,好不容易竭尽全力就游到岸边,却在海域中央发现了另一个人的存在,拼命挥手示意了半天,结果发现这个倒霉蛋居然也是个不会游泳的。

要是再转身游回去救他的话,我可能真的会挂掉吧。

于是所有我能做的,就只是在他快靠岸的时候最后助他一臂之力。

仅此而已。

“那,不如我们重新认识一下怎么样?”

回到家里,我在L先生关上房门的前一刻鬼使神差地说出了这句话。

这一次啊,记得以普通人的身份,彼此站在天平两端,谁都不是谁的救世主,谁也别做谁的盖世英雄。

我的确也曾在万丈深渊中渴望被拯救,真的最好能来一个英雄联盟,日日夜夜换着法子轮流对我救不停。

然而到了最后一刻我也才明白,虽然我仍然在祈祷自己的满腔期待能够得到回应,但那个人只能是我自己。

你有精力有时间呼唤超人呼喊SOS,不如做自己的英雄,然后踩着七彩祥云去迎接道路尽头脱胎换骨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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