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财总比失命强

交友有风险,自己须谨慎。

这两天不论是网络上还是自媒体上,说的最多的就是江歌刘鑫案。

事情的原委大概是,江歌收留了因前男友苦苦相逼走投无路的刘鑫,最后替刘鑫阻挡其前男友,而被其前男友捅死,江歌死后,刘鑫既不参加其葬礼也不替其作证,还把江歌的母亲拉黑了,直到在舆论的压力下,才和江歌的母亲见面。

看来交友有风险啊,一不小心连自己的命都葬送了。

都说在金钱和生死面前人都是自私的,看来这话一点也不假。

江歌当初收留刘鑫也是出于友情,替刘鑫理论也是出于友情,没曾想,却为此而失去了生命。

在她被人捅的时候,她所保护的那个人就在屋里,到底刘鑫是门打不开还是恐惧死亡,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在江歌死亡后刘鑫的表现江歌一定会后悔交友不慎。

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法律会让杀人者绳之以法的。

比起刘鑫来,我算是幸运的了。

我去年因为受朋友邀请,而去其亲戚公司打工,最后也是干完活了不给钱。

不给钱不说,还屡次受到威胁,虽然没有生命之忧,但是内心着实恐惧。

虽然案件已进入法律程序,但是我清楚对于无赖我的辛苦算是打了水漂了。

因为不讲诚信的人永远不讲诚信。

最后要不要下钱,已经不重要了。

就当是破财免灾,汲取教训,教学费吧。

失财总比失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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