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玉米和星巴克

一大早从宾馆出来,沿着淮海中路去香港广场。肚子饿了,在路边的报亭买了颗煮熟的老玉米,一路啃。啃得渴了,在星巴克要一杯美式咖啡。于是左手老玉米,右手美式咖啡。阳光和煦,秋风温柔,挺好。

昨晚住在东湖宾馆,在上海,东湖宾馆曾经很是辉煌,现在很少人知道了。宾馆对面,是一个叫“龙门阵”的四川饭馆。或许是离淮海中路太近的缘故,饭馆里的客人居然老外居多。看着一帮子金发碧眼的家伙低着头吸溜吸溜吃着满碗红油的四川担担面,辣的嘴里唏唏哈哈,不时冒出几个奇奇怪怪的中文词,感觉甚是有趣。不由得想起温哥华大街上一伙一伙满嘴流利英文的中国孩子。

N年前一个同事,儿子在美国上了大学,毕业后留在美国。他老爸担心儿子的婚事,一开始说希望儿子找个中国姑娘,后来看势头不对,就降低要求,说老外也可以,别是个黑人就成,到了最后,干脆这一条也放弃了,保底,别领回一个男人就谢天谢地。

不管老爸什么期望,都不能哪怕一点点影响儿子的决定,没办法,入乡随俗,这就是社会文化的力量。蒙古人、满洲人都是这么被汉人同化的。

当今世界这种同化的进程貌似在加快,而且是一个多元相互的过程。随着经济一体化,各种文化的融合也在悄无声息地加速度进行,有谁能说,N多年之后,这个世界不会完成“文化一体化”呢?

您放心,我没疯。

也许很快,星巴克开卖老玉米。(210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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