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重高往事(12)

第十二章 第一封情书

文/斯德帝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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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天上掉馅饼的事不曾眷顾于我,而稀奇古怪的事却总能让我碰上。如小学五年级时,我竟阴差阳错地和一群女生体检,脱得只剩内裤的我恨不得阉了自己。又如,初升高考试时,坐在我前面的那个女生胸罩扣子开了,我好心相告却被她瞪了一眼。这次虽没那么尴尬,但能坐在初中同桌的座位上考试,概率也是很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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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善意的提醒换来你鄙视的一瞪

我想,在所有同学中最熟悉最亲近的可能就是同桌了。同桌可以成为兄弟姐妹,甚至也有可能成为伴侣。但往往最亲近的朋友也要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是为人处世的道理。

你一定听过类似的话,“曾经最熟悉的人,现在却是最陌生的人”。初中时我的同桌叫孙欣然,她曾经是我心中的女神,而现在她却是我最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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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的我真心想娶同桌的你

“那位靠窗边的同学,把书收起来吧。考试马上就开始了,你平时多看点书什么都有了。”监考老师冲着我说。

我缓过神来,心想:“王天烁,你这是干嘛?别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好不好?先把考试应付过去。”然而,接下来的英语听力考试,我根本听不进去。孙欣然还是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考试结束的那天晚自习,我随便打开一本书,盯着上面的字发呆,思绪回到了过去。

初中,我是在瓦国一中读的。初一时,我的同桌是赵大雷。我们两个臭味相同,一拍即合,我和他成了形影不离的哥们。到了初二,由于赵大雷发育太好而我发育不良,所以一米八的他被迫与我分开,坐到了最后一排。刚过一米六的我依然坚守在班级“最前线”。我们的班主任是名生物老师,我猜他一定是认为我发育的太慢,所以才安排一名女同学做我的同桌,从而来刺激我的生长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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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同桌的你刺激了我的脑垂体

男女授受不亲,在和孙欣然成为同桌的第一天,我们就已经默认了“楚河汉界”。她总是侧着身子把头扭向一旁,从不看我一眼。我也很自觉地和她保持一定距离,把我们的桌子分开了十厘米的间距。这种同桌关系让我觉得很难受,我想她也会有同样的感觉。然而,这种僵局持续了一个多星期后出现了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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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之间那条天然的“三八线”

一天我把英语书落在家中,上课的时候很尴尬。孙欣然看到了,便把自己的书往我这边挪了挪。我当时很感动,赶紧把桌子往她那边移了过去,趁机拉近我们之间的距离。我这个人是禁不住别人对我好的,从那之后,我对她另眼相看,觉得她既漂亮又善良。

我们有过一段欢乐的日子,但也绝对是纯洁的男女关系。英语课上,我们一起进行英语对话练习;下课时,我们会在练习本上画格子玩五子棋;自习时她问我物理,我也会问她英语;补习班放学时,我们也总是一起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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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同桌玩过最多的游戏

那段日子,大雷依然是我最好的朋友,但他却发现我跟以前有点不一样了,变得春光满面、神采飞扬了。大雷对我说:“天烁啊,恭喜你啊!”我不解地问:“我哪有什么喜事?”大雷笑道:“同学们都说你和孙欣然好上了,咱们这关系你还瞒我?唉,有了女朋友就不拿我当兄弟了。”我既生气又委屈,生气是因这事一旦传到老师和父母的耳朵里,那我岂不是会死得很惨?委屈是因我和孙欣然确实只是纯洁的同学关系。

我对大雷说:“没有的事,别听那帮碎嘴子乱说。”大雷却笑道:“这姑娘不错,你可别错过了。老爷们敢爱敢恨,别磨磨唧唧的。喜欢就追!”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大雷这么一说,我不禁感到若有所失。

不知不觉到了初三。我发现学校的生活越来越无聊,好多混蛋学生都离开了,自然我们的乐趣也少了。平时打架的那帮“战士”基本都去社会上打打杀杀了,偷鸡摸狗的也基本被开除了。例如,我们班专偷女生卫生巾的“鸡皮”,还有在教室打手枪的“伍佰”早已被赶走,剩下的就是我们这帮成天学习的“机器”了。如此的学校,和监狱有何区别?而唯一让我开心的,就是每天能和孙欣然一起学习。有她坐在我的身边,我觉得好有“幸福感”。

果然被大雷说中了,我喜欢上了孙欣然,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喜欢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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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约

根据边际效用递减理论,第一次喜欢别人的感觉那是无与伦比的,是终身难忘的。喜欢和爱是有区别的,喜欢是爱的前提,没有感情的积累,喜欢也达不到爱。我想,少年时代的第一次“喜欢”,是纯洁、天真的,是出于天性而无任何“添加剂”的那种喜欢。

我喜欢孙欣然到了何种程度?到了神经病的程度。她每说一句话,我都记在心里;她每一个笑容,都让我觉得幸福;她每一次撅嘴,我都会以为自己犯了什么错误而惹她生气。每天晚上躺在床上,我都会回忆她今天是否开心,幻想什么时候能够和她手牵手一起上学。我曾尝试早早地起床在她家楼下等她,但原地转了几圈又默默地走开,我没有信心和勇气。

这哪是喜欢,这简直是一种自我摧残和折磨。我寝食难安,疑神疑鬼,对每一个和她聊天的男生都恨之入骨。原来喜欢一个人是会疯狂的!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我决定开始行动,要不然这样憋着实在太难受了。我想好了,我要先送她一个礼物,再写封情书。送啥好呢?我一个穷学生,每一分钱都是从自己肚子里省出来的,有心无力啊!所以,最重要的是心意。经过一番调查,我确定孙欣然的偶像是Gigi。我们班这帮女生,聊明星就聊明星呗,非得喊人家明星英文名,不追星的我当然听不懂了。后来问了大雷才明白,Gigi原来是梁咏琪的英文名。而在这之前,每次听到女生们说“我最喜欢的就是Gigi了”,我都会觉得她们太开放了,居然喜欢“ji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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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内涵,不解释

最终,我做出了选择,既然她这么喜欢“Gigi”,那我就投其所好,买本梁咏琪的写真集送给她吧。十月的某天中午,我跑到学校对面的三味书屋,二话不说买了本写真集。这三味书屋也是我租“黄书”的地方,拿团员证就可以抵押金。

Gigi的写真集还是蛮贵的,五十多元,那几乎是一本新华字典的价格。写真集除了有一本书,还送了一盒音乐磁带和几张书签。我把写真集藏在桌子里一直等到放学前才拿出来,递给孙欣然,低声说:“送你个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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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后聊天,你说你不记得我送你的礼物,我却历历在目

那天既不是节日,也不是她的生日,她对于这份突如其来的礼物感到莫名其妙。她先是一愣,当看到是梁咏琪的写真后,又显得十分惊喜,并迅速地把写真塞进了书包。我猜,她是怕被别人看见。她红着脸说:“谢谢,你怎么知道我喜欢Gigi?我最喜欢她了,真的。”我也不好意思地说:“我猜的,呵呵。我其实也是最近才知道Gigi是梁咏琪。总之,你喜欢就好。”

送给她写真集后的第二天,在体育课自由活动时,我告诉了大雷我喜欢孙欣然并送她写真的事。大雷兴奋地说:“我早就觉得你们有问题,没想到还真走到一起了。恭喜啊!”我无奈地说:“恭喜个屁!人家喜不喜欢我还不知道呢。我还没有把话说开,一旦表白却被拒绝,那不是很惨?”大雷鼓励我说:“怕什么,兄弟。记住哥们一句话,‘中华儿女千千万,不行咱就挨个换’。还有一句,‘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不过,你也不用想太多,这事成不成还得看感觉。人家对你没感觉,你送人家一百本写真也白搭。不过,她既然收下了你的礼物,那么这事基本就成功一半了。不管怎样,你还是要主动出击,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行?”我不正经地问:“怎么试?难不成我尾随到她家,把她堵在楼梯口里,跟她说‘我喜欢你,请把你的人生交给我吧’。那我不成色狼了?”大雷呲牙笑道:“你不用这么直接,一旦你堵人家姑娘不成反倒被人家父母堵了,那你可就傻B了。你怎么那么笨啊?虽然我也没什么经验,但你不会先写封情书吗?电视剧里的人物不都是那么干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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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把你的人生交给我吧

其实,我早已想到了写情书这种方式,只不过害怕被她拒绝而已。正好大雷也跟我建议写情书,那么不如就让他帮我送,我还放心。即使“表白”不成功,我也不用那么尴尬。

我望着真诚的大雷,接着他的话说:“那我写情书,你帮我送,可以吗?”大雷望向远方的天空,神情坚定地说:“为兄弟两肋插刀都不算什么,何况这种小事。你放心,你写我送,一定送到,保证没人知道。”我的泪水差点泛滥,心想:“初中没白读,居然能有这样一个好哥们。唉,如果我是女生,我一定会喜欢上他这个傻大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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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兄弟,可以帮我捡一下肥皂吗?

我不清楚用什么样的纸写情书比较合适,而大雷建议我使用有图案的,花花绿绿的那种。之后几天,我跑了几个文具店,买了些我中意的信纸。但是,怎么写,写什么内容却把我难倒了。语文老师也不曾教过我们情书这种文体呀!我琢磨了好几天,实在难以下笔。我想,写给孙欣然的情书既不能太肉麻也不能太复杂,而且还要深刻地体现出我对她的爱慕之情,这实在是太难了。像什么“我爱你”、“爱你爱得死去活来”之类的话,我都不好意思写,觉得太俗!太恶心!

十一月的光棍节,大雷和我聊天。他问我:“你的情书怎么写了这么久还没写好?今天可是‘光棍节’呀!是表白的大好时机啊!”我叹了一口气,说道:“你以为是上厕所那么容易啊,我真的是不知道该怎么写。我不想写得那么肉麻。”大雷提醒我说:“你这事别拖,据我所知咱们班有几个男生都看上她了,你再不表白可能就真的没机会了!”我顿时慌了,说道:“真的?那你快帮我想想该怎么写?今天就送给她。”大雷挠了挠头,灵光一闪,说道:“对了,今天不是十一月十一日吗?正好有四个‘一’,像什么一生一世、一心一意这样的词语你都可以用上。”

时间紧、任务重,虽然大雷说的有道理,但我还是看不上他那几句。趁着午休人少,我工工整整地在信纸上写着:

一个我,一个你,一段缘,一份情。

王天烁

1999年11月11日

写完离手,交予大雷。

我怀着忐忑的心等待着孙欣然的答复。1999,我的恋曲已经奏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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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无怨的是我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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